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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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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和《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完善“導遊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核發”行政審批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旅辦發﹝2015﹞202號),國家旅遊局定於2017年11月舉辦2017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將黑龍江考區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黑龍江省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階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考試科目

(一)考試由筆試與現場考試兩部分組成。

(二)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法規、導遊業務、全國導遊基礎知識、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一、二、三、四)。其中,科目一、二合併為一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併為一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三)現場考試科目為: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科目五考試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1.科目五現場考試語種有中文、外語類(英語俄語)。中文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15分鐘,外語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25分鐘。

2.科目五分兩部分內容檢查考生的能力,即“講解及語言表達能力”和“導遊服務規範與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

(1)“講解及語言表達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對黑龍江概況、遊覽區(點)知識的熟悉和掌握情況及語言組織表達能力。英語、俄語類考生還需考核翻譯能力。考生所要考的遊覽區(點)在考試當天抽籤確定。外語類考生須用所報語種的`語言進行考試。

(2)“導遊服務規範與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對導遊員工作職責、服務程式與標準的掌握及靈活應用能力,以及對旅遊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特殊問題的處理和應變能力。

3.已取得中文導遊員資格證書者,申請報考其他語種導遊員資格證書的考生,只需加試相應語種的科目五。

三、考試大綱

2017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大綱已經發布,考生可訪問國家旅遊局網“通知公告”欄目下載,下載地址為:_l。

四、考試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考生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系統地址為(國家旅遊局網首頁→重點專項→旅遊人才→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包括網上報名、資格稽核和交費三個環節。網上報名提交後,請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報考資格稽核手續。逾期網站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時間

考生於2017年7月5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間在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並上傳有關資料。

(二)現場資格稽核時間

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將進行現場稽核確認,週六、週日照常。

(三)網上交費時間

資格稽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8日17:00。交費完成後,費用不予退還。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試前可下載列印准考證。

(四)筆試面試考區設定

結合我省實際,共設定五個考區:哈爾濱考區(分為省旅遊培訓中心和哈爾濱市旅遊培訓中心)、齊齊哈爾考區、牡丹江考區、佳木斯考區和黑河考區。其它地市不設考區,當地考生可自願選擇上述五個考區,資格稽核確認地點需與所報考區一致。哈爾濱考區設英語和俄語考場,牡丹江考區設英語考場,黑河考區設俄語考場。其它的外語考生可就近選擇考區報名,參加考試。

面試考區設定同筆試,筆試和麵試必須在同一考區進行。

(五)辦理諮詢報考資格稽核手續地點

1.哈爾濱考區諮詢報名現場確認地址:

地點一:哈爾濱市香坊區中山路95-2號(省旅遊培訓中心),電話:0451—55601125。

地點二:哈爾濱市道里區通達街138號,哈爾濱商業大學南區旅遊烹飪學院205室(哈爾濱市旅遊培訓中心),電話:0451—87607695、87607697。

2.齊齊哈爾考區諮詢報名現場確認地址: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公園路75號北方旅遊職業學校,電話:0452-2427070、2438877。

3.牡丹江考區諮詢報名現場確認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區西菜園街26號二樓(四中對面)旅遊諮詢中心,電話:0453-6820838、6822858。

4.佳木斯考區諮詢報名現場確認地址:佳木斯市長安路2666號市政府2號樓837室(佳木斯市旅遊委辦公室),聯絡電話:0454—8222769。

5.黑河考區諮詢報名現場確認地址:黑河市通江路2號市政府大樓516室(黑河市旅遊委人事培訓科),聯絡電話:0456—8231299。

(六)辦理報考資格稽核手續時須提供的材料

1.網上下載的報名資訊確認表兩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兩份;

3.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兩份;

4.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張(與上傳的照片同底版);

5.一年內的健康證明(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不要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提供健康證明);

6.加試外語者須分別帶好導遊員資格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7.中等職業學校旅遊類專業的2018年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結果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後,憑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遊員資格證書”。

現場資格稽核完成後,考生相關資訊不能變更。

五、交費標準

(一)2017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2017年批覆檔案規定標準進行交費。

(二)考生於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試前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並列印准考證。資格稽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列印准考證和參加考試。

六、考試時間

科目五考試將於11月19日開始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請考生於11月10日9:00起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

七、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筆試機考科目評卷由計算機系統完成,現場考試評分由現場考試評委完成。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考試結果經國家旅遊局審查後公佈。2018年1月31日9:00時起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八、成績複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釋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級旅遊主管部門提出複核申請,核查後結果為最終結果。考試成績複核工作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證書核發

國家旅遊局委託黑龍江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向合格考生頒發“導遊員資格證書”。

十、有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各考區的旅遊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是考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掌握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完善“導遊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核發”行政審批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旅辦發﹝2015﹞202號)、《關於公佈<2017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大綱>的通知》(旅辦發﹝2017﹞108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熟悉考試相關規定和程式,精心組織,紮實推進考試工作,確保2017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工作有序開展。

(二)切實加強考試管理。要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嚴格報名稽核、考試組織和費用收取等環節工作。對在考試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事件,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三)堅持考試培訓分開,培訓自願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旅遊局政策檔案要求,重申導遊資格考試培訓和考試分開的原則。參加導遊資格考試,考生可自願就近選擇培訓地點(具體地點可諮詢當地旅遊部門),不參加培訓的考生亦可直接報名考試。

(四)做好考生諮詢答覆工作。各地要及時對社會公佈考試諮詢聯絡電話,工作日期間要安排專人接聽解答,方便考生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