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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郵遞物品如何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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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境旅客到達海關,攜帶的行李物品必須向海關申報。那麼個人郵遞物品如何通關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個人郵遞物品如何通關

為進一步規範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的監管,照顧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20元(含2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

2.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3.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稽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4.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一、郵運進境物品

1.對在限值範圍內,不含國家禁止進境物品、或含有國家限制進境物品但未超出免稅額、或含有國家限制進境物品但能提供有效證件的郵包,予以放行,交郵局投遞;

2.對超出免稅額的郵包,海關開具《旅客行李、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款繳納證》,由郵局向收件人代為徵收;

3.對含有國家限制進境物品但未提供有效證件的郵包,海關暫留併發出面洽通知,待收件人提供有效證件後予以放行;

4.對郵包內含有的禁止進境物品,海關沒收並開具《海關扣留憑單》,隨郵包或單獨郵寄給收件人;

5.對超出正常自用範圍或限值的郵包,海關在郵包上加蓋"不準進口 退回原處"印章,由郵局直接退運境外;

6.對郵包內含有限制進境物品但無法提供有效證件,或收件人要求將應稅物品退運境外的,在海關監管下辦理上述物品的退運手續;

7.對超過郵局保管期限、但收件人未納稅、領取的郵包,海關在郵包上加蓋"准予退運"印章,由郵局退運境外。

8.其它郵件在處理中需要面洽當事人的.,發出面洽通知書。 郵包收件人應根據海關要求,持憑面洽通知,到海關指定地點面洽。對需要納稅的郵包,收件人可在領取郵包時向郵局繳納;對需提供有效證件的郵包,收件人應向海關面交有關證件後領取郵件。

  二、郵運出境物品

寄件人在設有國際郵件收寄業務的郵政局辦理郵寄手續,並在報稅單或詳情單上如實填報內裝物品的品種、數量、價值等。郵包彙總並運抵海關指定監管場所後,海關進行監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1.對不含國家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且未超過限值,或超過限值但能提供有效出口證件的郵包,予以放行,交郵局投遞;

2.對郵包內含有的禁止出境物品,海關沒收並開具《海關扣留憑單》,郵寄給寄件人;

3.對超過限值、或含有國家限制出境物品,但不能提交有效出口證件的郵包,海關在郵包上加蓋“不準出口”印章,由郵局退回寄件人。

4.個別郵件在處理中海關要求面洽當事人的,發出面洽通知書。 郵包寄件人應根據海關要求,持憑面洽通知,到海關指定地點面洽。

  三、郵運注意事項

1.禁止郵寄以下物品進出境:人民幣、外幣和有價證券;屬於國家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國家明令禁止進出境物品。

2.郵寄國家限制物品進出境,須交驗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其中,郵寄野生動植物及產品出境,必須提交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核發的《允許出口證明書》;個人郵寄古舊文物出境,必須提交市文物管理委員會核發的《文物出境許可證明》和加蓋在文物上的火漆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