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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報關員考試備考基礎知識點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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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學識水平和實際業務能力,必須熟悉與貨物進有關的法律、對易、商品,必須精通海關法律、法規、規章並具備辦理業務的技能。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2017報關員考試備考基礎知識點歸納,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報關員考試備考基礎知識點歸納

 美線提單的簡要操作

1.美線的提單必須在FMC(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國際海事聯邦委員會”備案後才能使用,故美線提單不是所有貨代的提單均可用;如外代公司抬頭的提單是有在FMC備案的,則可以放心使用。

2.美線一般是使用貨代單(但肯定是有出船東單的,這點有些人糊塗了),因為貨代約比船公司直接放的美線運價會便宜些,貨代有個利潤空間(其實貨代是不能掙差價的,只能吃定艙佣金的,NVOCC才可以吃差價並吃定艙佣金),此也是其生存的原因之一。

3.貨代單的流程是:SHIPPER拿著B/L——交結匯銀行——開信用證銀行——CNEE——我司代理,代理將M B/L給到CNEE提貨(CNEE已在貨到前一週就做好了清關手續及交目的港產生的LOCAL CHARGE及換單費)。

4.注意的是,要讓SHIPPER只寄CNEE一套三正三副提單的二本一副或二副則可,留一份正本備丟失時使用,因為在整個流程中銀行需要一正,代理需要一正,其它均是多餘的,自動作廢的;而一旦整套丟失後,後果將是可怕的,必須要報關金額的150%在銀行押13個月並連續登報三天,然後船東或貨代才可以再出一份新的B/L給您。

5.提單的有效期是12個月,一正本背書提貨後其它自動作廢;副本幾乎無作用。

6.對記名提單與TO ORDER提單也要分清楚,TO ORDER提單是誰均可以去提貨的;提單的倒籤、順籤、預借,美線基本是不能操作的。因為美國是法制社會,美國人的思想是較前位的,其發現貨不對板或貨值下降了,其將找空子不要貨的;但這也不是完全沒辦法的,可以讓CNEE修改信用證期限,對於可以更正的使用證,您可以要求CNEE支援;第二個辦法是顯示頭程船(假如有),讓CNEE無法查到真實資料;第三,是讓收、發貨人均出正本保函。

7.美國的背書是很簡單的一件事,只要收貨人在正本提單背後畫個符則可以的(沒有像我們一樣要有一個公章),所以我常想,美國人一生下來均要練簽名而且終生不變,此外其應是很會畫鬼符,比中國人畫得還像,這樣看來美國人其實活得也挺苦的,怪可憐。

8.提單還必須特別注意不能顯示“CLEAN ON BOARD”,因為您的提單若沒有不清潔批註的話,則表明此提單已是清潔提單了,無必要再打上“CLEAN ON BOARD”,打上去了的後果是:您很清楚其內面所裝的貨物,如果混有粉/品等,您簽單您得負責,雖然有“SAID TO THE SHIPPER LOAD &COUNT&SEAL”;為此,廣州一家貨代公司的法人代表曾因一個櫃裡有4KG粉而花了100多萬元及一年的被調查為代價才脫離了苦海(第一判決是死刑)。

IN OCEAN FREIGHT,目前此已是很含糊的寫法,已引起官司的.了,請不要再使用;因為此ALL IN是包含了O/F、ORC、DDC、BAF、DOC、H/C、LOCAL CHARGE中那部分,您自己都擰不清,對吧?

“傳說”,一些船公司基港是LA,一些是LB,但我們現不論靠哪,均可以同做另外一個港,原因是因為其很近?其實這是錯誤的概念。

11.我們能這樣操作,是居於我們對其港口的瞭解,LA/LB出港口的大門是相同的,故對於外拖的貨物來講,其拖車費等差別不大,可以認為其相同,這樣客戶因有信用證要求,我們可以顯示另一港作為其目的港;但若是在港口內拆櫃,您的提單顯示著是另外一港名,那則麻煩了,您的代理必須將貨物拖到與提單相同的地點去清關,大約要花多USD100/櫃,此費用您得背了,故一定要有清楚的概念。

12.另附:美國的地名重複很多;拖車有限制;不同的洲相同的名字是很多的,您若不寫清洲名,將會是可怕的,有可能您要花多幾倍的運費才能瞭解此案;“華盛頓”,美國相同的地名就不下10個。

13.尤其是中轉港,您在船公司提單中不明確,有可能多花很多冤枉錢,而且時間還長;拖車的卸車時間一般是2小時內免費,超過則按時計費的。

 對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報關流程

  (一)什麼是智慧財產權保護

所謂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在邊境執法中保護與進出境貨物有關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智慧財產權,包括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專利權。

 (二)辦理智慧財產權海關備案的程式

智慧財產權辦理海關備案的程式,包括申請、審查、發證三部分。

1.申請。權利人向 海關總署 提出海關保護備案申請,應事先向海關領取備案申請書。權利人或其代理人應按照要求填寫申請書,並隨附有關檔案,送交或寄送 海關總署 。

權利人提出備案申請,應按照一項權利一份申請的原則提出,即每份申請書只能就一份權利證書上的智慧財產權提出申請。申請書應用中文填寫,並保證交驗的申請檔案真實、有效。備案申請書中應按要求填寫下列內容:

(1)權利。登記註冊檔案上的中英文名稱、所在國家地區、營業執照號、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的姓名、聯絡電話、傳真;代理人的名稱、地址、執照號、法定代表人、聯絡人的姓名、聯絡電話、傳真等。

(2)註冊商標的名稱、註冊號碼、有效期限、核定使用的商品、專利的名稱、授權的號碼、簡要內容、有效期限;著作權的有關內容。

(3)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貨物的名稱、商品編碼。

(4)被授權或者許可使用智慧財產權的人的名稱、所在地、使用方式和許可有效期限。

(5)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貨物的主要特徵、商標圖樣及商品外觀及包裝的照片。

(6)已知的侵權貨物的製造商、 進出口 商品的名稱、地址、侵權嫌疑貨物名稱、主要進出境海關等。

(7)有關商業祕密的說明。

(8)海關總署 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情況。

權利人在提交申請時應當同時附送下列檔案:①智慧財產權權利人的身份證件的影印件,或者登記註冊證書的副本,或者經登記註冊機關認證的複製件;有代理人的提交權利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的登記註冊證書影印件;②註冊商標的註冊證書影印件,商標局核准轉讓註冊商標的公告或者備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複製件;或者專利證書的影印件,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的專利轉讓合同副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副本;或者著作權權利的證明檔案或者證據;③海關總署認為需要附送的其他檔案。

交驗的檔案為外文的,同時提交中文譯本。

2.審查。海關總署收到全部申請檔案後,對申請備案的智慧財產權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包括智慧財產權是否有效,是否受中國法律、法規保護,是否海關保護的範圍,申請書填寫是否符合要求,提交的隨附檔案是否齊備等。

3.發證。海關總署認為應在收到全部申請檔案之日起,30日內通知權利人。凡是准予備案的,向權利人頒發《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備案證書》。併發給繳納備案費每件1000元的通知,通過銀行轉入海關總署的帳號。不準予備案的,應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