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報關員是必須受僱於一個收發貨人或者報關企業並代表該企業報關。報關員不是自由職業者。以下是關於這部分內容的詳細介紹。
報關員
一、報關員的概念
必須受僱於一個收發貨人或者報關企業並代表該企業報關。報關員不是自由職業者。
二、報關員資格:合格者通過行政許可的`方式頒發資格證書,並在直屬海關注冊申請核批為報關員(發《報關員證》)
報考資格考試例外:港澳臺中國居民可以參加考試
① 受到刑事處罰的
② 嚴重違規,被吊銷報關員證的
③因欺騙行為被撤銷報關員資格許可,不滿3年的
三、報關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① 正常報關權
② 單證不真實、手續不齊全的報關業務拒絕權
③ 行政處罰的複議權和起訴權
④ 對海關人員的監督權
⑤ 犯罪行為的舉報權
義務:
① 熟悉貨物情況
② 填制報關單、準備單證並報關
③ 配合查驗
④ 繳納稅費、罰款
⑤ 銷案
⑥ 配合海關對企業的稽察和涉違案件的調查
⑦ 檔案管理
四、報關員的法律責任:
1、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的,暫停6個月執業。
2、被暫停恢復執業後,1年內又被暫停,則取消執業資格
3、非法代理他人報關或超範圍報關,5萬內罰款,暫停6個月內執業。
4、取消從業資格,10萬內罰款;
5、騙取註冊登記,撤銷登記,30萬內罰款;
6、未取得報關資格而報關,沒收所得,並處10內罰款;
7、警告、2000元內的罰款情形:
*、有禁止執行行為的
*、有變更事項,而不辦理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