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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員考試備考輔導:減免稅貨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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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關稅減免指根據《海關法》和《關稅條例》法律法規對相應進出口產品進行關稅減免,減免政策由法定減免、特定減免和臨時減免三部分組成。大家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相關知識點吧。

報關員考試備考輔導:減免稅貨物的管理

  一、概述

  (一)含義

關稅減免又稱為關稅優惠,關稅減免分為三大類,即法定減免稅、特定減免稅和臨時減免稅。

法定減免稅貨物一般無須辦理減免稅審批手續。

政策性減免稅,是指根據國家政治、經濟政策的需要,經國務院批准,對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者特定用途的進出口貨物

自2009年1月1日起,國家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後,大部分進口減免稅貨物恢復徵收進口增值稅,只免徵進口關稅。

  二、減免稅貨物的管理

(一)進口減免稅貨物的監管年限為:(掌握)

①船舶、飛機:8年

②機動車輛:6年

③其他貨物:5年

監管期限自貨物進口放行之日起計算。

單選題(2007年考題)

特定減免稅進口貨物的海關監管期限按照貨物的種類各有不同。以下特定減免稅貨物的正確海關監管期限是:( )

A. 船舶、飛機、建材,8年;機動車輛,6年;其他貨物,5年

B. 船舶、飛機,8年;機動車輛,6年;其他貨物,5年

C. 船舶、飛機、建材,8年;機動車輛,家用電器,6年;其他貨物,5年

D. 船舶、飛機,8年;機動車輛,6年;其他貨物,3年

答案:B

(二)減免稅申請人可以自行向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稅款擔保和後續管理業務等相關手續,也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前述手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免稅申請人可向海關申請憑稅款擔保先予辦理貨物放行手續:

1、主管海關按照規定已經受理減免稅備案或者審批申請,尚未辦理完畢的;

2、有關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已經國務院批准,具體實施措施尚未明確,海關總署已確認減免稅申請人屬於享受該政策範圍的;

3、其他經海關總署核准的情況

注意:

★國家對進出口貨物有限制性規定,應當提供許可證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規不得擔保的其他情形,不得辦理減免稅貨物憑稅款擔保放行手續。

★減免稅申請人在貨物申報進口前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海關准予擔保的,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准予辦理減免稅貨物稅款擔保證明”,進口地海關憑主管海關出具的擔保證明,辦理貨物的稅款擔保和驗放手續。

★稅收擔保期限不超過6個月,經直屬海關關長或其授權人批准可以予以延期,延期時間自保稅擔保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仍需延期的,應當經海關總署批准。

(四)在海關監管年限內,減免稅申請人應當自進口減免稅貨物放行之日起,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主管海關遞交減免稅貨物使用狀況報告書,報告減免稅貨物使用狀況。

在海關監管年限及其後3年內,海關可以對減免稅申請人進口和使用減免稅貨物情況實施稽查。

(五)減免稅貨物轉讓給進口同一貨物享受同等減免稅優惠待遇的其他單位的,不予恢復減免稅貨物轉出申請人的減免稅額度,減免稅貨物轉入申請人的減免稅額度按照海關審定的貨物結轉時的價格、數量或者應繳稅款予以扣減。

例題:

外商投資企業A公司在我國東部地區進行飛機制造專案的投資,經海關審定該專案的減免稅額度為5000萬元。該公司進口一套價值200萬元的'飛機制造裝置。2年後,經批准按折舊價格(100萬元)轉讓給同樣享受減免稅待遇的B公司(該公司的減免稅額度為3000萬元),在海關辦理了有關的結轉手續。在本題中A公司的減免稅額度為( ),B公司的減免稅額度為( ),該套裝置海關對其還需監管( )。

A.5000萬元,3000萬元,5年

B.4800萬元,2900萬元,5年

C.4800萬元,2900萬元,3年

D.5000萬元,3000萬元,3年

答案:C

解析:A公司已經使用的減免稅額度不予以恢復,監管年限應該連續計算,轉入地海關在剩餘監管年限內對該裝置實施後續監管。B公司的減免稅額度按照海關審定的貨物結轉時的價格予以扣減。

關於監管年限,轉入地主管海關在剩餘年限內對結轉減免稅貨物繼續實施後續監管。本題中製造飛機的裝置不是飛機,是其他裝置,因此海關的監管年限應當是5年,因為受讓裝置已經使用了2年,原本監管5年,扣除2年,應當繼續監管3年。

(六)減免稅貨物因品質或規格原因原狀退運出境。(兩種情況)

1、以無代價抵償方式進口同一型別貨物的,不予恢復其減免稅額度;

2、未以無代價抵償方式進口同一型別貨物的,可以恢復其減免稅額度。減免稅申請人在原減免稅貨物退運出境之日起3個月內向海關申請,經批准可恢復其減免稅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