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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市企業培訓師考試報名通知

企業培訓師 閱讀(5.09K)

為做好北京市2017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現將2017北京市企業培訓師考試報名通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北京市企業培訓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全國統一鑑定的職業等級

序號

職業名稱

等級

1

職業指導人員

4、3、2、1

2

電子商務師

4、3、2

3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4、3、2、1

4

心理諮詢師

3、2

5

企業培訓師

3、2、1

6

理財規劃師

3、2、1

7

物流師

4、3、2、1

  二、鑑定時間和考核方案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要求,北京市定於2017年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組織兩次全國統一鑑定。具體考試時間和考核方案見附件1和附件2。

  三、考生報名型別

物流師、理財規劃師職業2017年5月全國統一鑑定只受理補考考生報名,2017年11月不安排以上兩個職業的考試。

  四、鑑定報名相關要求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如下表(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5月全國統一鑑定

報名時間

資格稽核時間

3月13日9:30至3月20日17:00

3月28日至4月10日

11月全國統一鑑定

報名時間

資格稽核時間

9月6日9:30至9月12日17:00

9月19日至9月29日

(二)報名途徑:北京市全國統一鑑定採取個人網上報名方式,須考生本人登入“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網上服務平臺”網站進行報名或登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主頁,點選“使用者定製服務中心”進行報名。

(三)密碼重置:全國統一鑑定報名系統密碼重置工作於報名期間(工作日)辦理。考生遺失登陸密碼的,須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在報名期間(工作日)到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中心進行密碼重置,過期不予辦理。

(四)報名要求:全國統一鑑定報名要求考生本人如實申報個人資料並保證真實、無誤。考生本人對資訊失真造成的後果負責。考生應按預約的時間、地點,持須資格審查材料的原件,參加考生資格審查。具體報名要求詳見“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網上服務平臺”網站通知《全國統一鑑定報名提示》。

考生須本人持資格審查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託他人代審(受託人只能接受一人委託),請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注意安排好時間,確保資格審查期間本人能如期到場。自2017年11月全國統考報名起,考生資格稽核不得委託他人代審。

(五)考試提示: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工作要求,2017年全國統一鑑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的理論知識、專業能力以及綜合評審的考試方式改為上機考試,心理諮詢師(二級)的理論知識、專業能力考核改為上機考試,請參加以上職業等級考試的考生,提前做好上機考試的準備。

(六)綜合評審要求:參加心理諮詢師(二級)、企業培訓師(一、二級)、電子商務師(二級)綜合評審考試的考生,應於規定時間內提交論文,具體論文提交方式、時間及提交要求參照《關於2017年心理諮詢師(二級)等三個職業綜合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附件3)。職業指導人員(一、二級)的綜合評審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論文不符合相關檔案要求的,將不能參加論文答辯。

(七)根據北京市個人信用資訊系統建設要求,參加全國統一鑑定的考生將逐步建立個人誠信檔案,如果考生在報考期間提供虛假資質材料、存在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的,將被列入個人誠信記錄,影響個人信譽。

(八)為做好全國統一鑑定工作,我中心專門設立了報名諮詢電話:64962237、64918932(工作日),監督舉報電話:64936211(工作日),認真嚴肅處理群眾舉報的問題,及時解決考生諮詢和現場發現的問題。

日期

職業名稱

等級

考試時間

備註

5

21

11

19

企業人力

資源管理師

4-3級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2級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7:00 二級綜合評審

上機考試

1級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7:00 一級綜合評審

企業培訓師

3-2級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時間由市鑑定管理中心確定

1級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一級綜合評審時間由市鑑定管理中心確定

企業

培訓師

3級

職業道德

選擇題

125

題卡作答

25

10%

理論知識

100

90%

專業能力

案例分析、論述等

紙筆作答

100

100%

2級

職業道德

選擇題

125

題卡作答

25

10%

理論知識

100

90%

專業能力

論述、案例分析、方案設計等

紙筆作答

100

100%

綜合評審

專題答辯

1

口頭答辯

100

100%

1級

理論知識

選擇題、判斷分析題、簡答題

紙筆作答

100

100%

技能操作

方案設計題、方案審定題、綜合論述題

紙筆作答

100

100%

綜合評審

論文撰寫

口頭答辯

100

100%

關於2017年心理諮詢師(二級)等三個職業綜合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了做好心理諮詢師(二級)、企業培訓師(一級、二級)、電子商務師(二級)職業綜合評審工作,根據相關檔案要求,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心理諮詢師二級綜合評審辦法

心理諮詢師二級綜合評審通過論文寫作和口頭答辯的方式對考生進行考核。考生須在考前提交論文,然後參加統一的評審。

(一)心理諮詢師論文格式

心理諮詢師論文統一採用Microsoft Word電子文件格式,無須上交紙質論文。請將案例報告以及個人分析報告(或研究報告)兩篇文章壓縮成一個“”檔案,壓縮檔名為準考證號和姓名,上傳到“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網上服務平臺”報名系統中。

上傳的論文必須嚴格按照《關於印發全國心理諮詢師職業統一鑑定考核方案和綜合評審辦法的通知》(勞社廳函〔2004〕424號)檔案中附件4的要求撰寫(該檔案在網站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中心公告欄中的“全國統考”中可以查詢),撰寫時請將論文封面的身份證號改為準考證號。

(二)提交方式

考生在報名系統中使用自己註冊的身份號碼及密碼登入,按照要求上傳論文。如果因考生本人原因論文上傳出錯導致無法參加評審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三)口頭答辯時間及地點

心理諮詢師二級

論文上傳起止時間

答辯日期

2017年上半年

5月3日至5月9日

6月10日、6月11日

2017年下半年

10月26日至11月3日

12月9日、12月10日

具體答辯時間及地點我們將以簡訊和報名網站公告兩種方式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查詢。

  二、企業培訓師一、二級綜合評審方法

(一)企業培訓師一級綜合評審以撰寫論文和口頭答辯的形式進行考評。考生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提交紙質論文(一式三份),參加統一答辯。

(二)企業培訓師二級綜合評審以專題作答的形式進行考評,答題方式為口頭答辯。考生須按照規定時間(另行通知)到指定地點參加統一評審,評審時間及地點我們將以簡訊和報名網站公告兩種方式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查詢。

  三、電子商務師二級綜合評審方法

電子商務師二級綜合評審採取論文撰寫和書面答辯的形式進行考評。考生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提交紙質論文(一式三份),答辯時間及地點我們將以簡訊和報名網站公告兩種方式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查詢。

  四、注意事項

各位考生請持准考證以及註冊時使用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