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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

教育考試 閱讀(2.96W)

北京市2015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為:首次報考人員:2015年6月27日至7月4日
非首次報考人員:2015年6月27日至7月11日

北京市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北京人事考試網()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資訊,列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北京市2015年執業藥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京人考函[2015]46號
關於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科技幹部局、原北京市醫藥管理局《關於轉發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科幹職〔1999〕5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51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和《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2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015年10月13日

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2015年10月14日

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14:00-16: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一)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採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請報考人員使用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進行網上支付。具體操作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臺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於2015年6月27日10:00至7月11日17:00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下同),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點選報名入口>>
(二)首次報考人員操作程式如下:
1、報考人員須於2015年6月27日10:00至7月4日12:00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填寫提交《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資格稽核表》(以下簡稱《資格稽核表》)。

點選報名入口>>

2、按照規定上傳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1張,要求格式為.jpg,大小為10-20KB之間。
3、上傳成功後,使用A4紙打傭資格稽核表》,在規定位置貼上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1張,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幹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稽核後蓋章。

4、持《資格稽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於2015年7月2日至4日(9:00-12:00;13:00-16:00)選擇下列地點之一進行現場資格稽核。

稽核單位
稽核點名稱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豐臺區人事考試中心

北京醫藥集團教育培訓中心

豐臺區宋家莊葦子坑148號(地鐵5號線宋家莊站C3口右轉)

58167882
58167885
西城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西城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西城區德外塔院衚衕 8號

59657945

5、通過資格稽核的報考人員務必於2015年7月11日之前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後,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於2015年10月9日10:00至10月12日17:00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憑此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資格稽核的同時辦理考試大綱徵訂工作。
(二)考試諮詢電話: 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