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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造價工程師 閱讀(2.25W)

根據原北京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原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京職改辦字〔1997〕002號),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於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4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北京市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017年
10月21日

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14:00-17:00

建設工程計價

2017年
10月22日

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木建築工程、安裝工程)

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一)《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木建築工程”與“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使用專用答題卡作答,考生答題時需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區域內作答;其它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籤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採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北京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流程

1.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進行。報考人員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2015年度或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最後一次報考須在北京地區)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其餘視為“新考生”,臺灣居民按新考生管理。

2.“老考生”須於2017年7月21日至8月4日登入網報平臺,按照系統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2016年度考試中已通過《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的考生,在2017年報考時不可以修改專業。

3.“新考生”報名及稽核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報名安排

具體要求

2017年7月21日-7月 27日

網上填報資訊

登入網報平臺,註冊資訊、上傳照片、填寫並提交報考資訊。

列印報名表
單位稽核蓋章

1.使用A4紙列印《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報考人員在《報名表》承諾人簽名處簽名;
3.單位的人事(幹部)部門稽核後,在《報名表》單位意見處簽字蓋章。

2017年7月26日- 7月28日
9:00-12:00
13:00-16:00

現場資格
稽核

報考人員須持相關材料到下列地點之一進行現場資格稽核:

稽核單位:東城區人事考試中心

稽核點名稱:北京建工集團黨校
稽核點地址:東城區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

稽核單位:朝陽區考試鑑定中心

稽核點名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朝陽校區(原北京城市建設學校)
稽核點地址:朝陽區水碓東路15號

2017年7月29日-8月4日

網上繳費

通過稽核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現場資格稽核時須本人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註明“此影印件僅限用於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使用”),臺灣居民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影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4)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持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4.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受理他人代辦現場資格稽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於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憑此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需要發票的考生,請於2017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間(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須攜帶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五、其他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後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小時後方可提前交卷。

(二)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三)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等17項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5〕2513號)規定,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9元。

(五)考試大綱使用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六)報考人員可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可登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 )查詢證書發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