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7〕8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定
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有: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環保工程師等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其中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二、報名條件
(一)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1。
(二)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2。
(三)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3。
(四)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4。
(五)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環保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5。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的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三、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試名稱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名稱 |
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 2017年 | 8:00-12:00 | 基礎考試(上) |
14:00-18:00 | 基礎考試(下) | ||
2017年 | 8:00-12:00 | 專業考試(上) | |
14:00-18:00 | 專業考試(下) | ||
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 2017年 | 8:00-12:00 | 專業考試(上) |
14:00-18:00 | 專業考試(下) | ||
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環保工程師 | 2017年 | 8:00-11:00 | 專業知識考試(上) |
14:00-17:00 | 專業知識考試(下) | ||
2017年 | 8:00-11:00 | 專業案例考試(上) | |
14:00-17:00 | 專業案例考試(下) |
(一)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均為開卷考試,考生可以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規範、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指定目錄可登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網站的考試動態查詢。
(二)《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塗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三)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墨水筆、三角板、無聲無文字程式設計功能的計算器,並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
四、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各專業考試均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均應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各基礎考試合格者,獲得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簽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印製的《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
各專業考試合格者,獲得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用印的相應資格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籤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採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北京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以下簡稱“網報平臺”)進行。
(三)自2017年起,報考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人員,採用全程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各專業的專業考試人員,實行資格前審的管理辦法,採用網上報名、現場稽核、網上繳費的方式。
(四)報名流程
1.報考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人員須於2017年7月4日至7月21日登入網報平臺,按照系統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2.報考各專業的專業考試人員報名及稽核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7年7月4日-7月10日 | 網上填報資訊 | 登入網報平臺,註冊資訊、上傳照片、填寫並提交報考資訊。 |
列印報名表 | 使用A4紙列印《2017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報考人員在《報名表》承諾人簽名處簽名; 本人所在單位稽核蓋章。 | |
2017年7月11日-7月14日 | 現場資格稽核 | 持相關材料到現場資格稽核: |
2017年7月15日-7月21日 | 網上繳費 | 通過稽核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
現場資格稽核時須本人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註明“此影印件僅限用於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考試報名使用”);
(3)本人獲得的中專及以上所有學歷層次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學士及以上所有學位層次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4)《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影印件(符合免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無需提供);
3.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受理他人代辦現場資格稽核事宜。
(五)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於2017年9月19日至9月22日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憑此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需要發票的考生,請於2017年9月25日至12月25日期間(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六、其他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後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小時後方可提前交卷。
(二)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三)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註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1321號)規定,勘察設計類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6。
(五)報考人員可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登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 )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六)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並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係。
(七)紀檢監察信箱:
(八)考試諮詢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