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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小微企業認定標準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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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那麼,下文是有關於小微企業認定標準相關知識,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2017年小微企業認定標準知識

  一、什麼是小微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源自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符合這三個標準的才是稅收上說的小微企業。

  ⑴、企業劃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規定。

2、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3、本規定適用的行業包括:

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資訊傳輸業(包括電信、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小微企業在稅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門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個標準:

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符合這三個標準的才是稅收上說的小微企業。

  ⑵行業劃型

(一)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下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建築業

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批發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倉儲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資訊傳輸業

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九)軟體資訊科技

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房產開發

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租賃和商務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8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其他行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 2017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1、《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2、《免徵小型微型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從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有企業註冊登記費、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費、農機監理費等22項收費。

3、《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5、《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小微企業徵稅的各項標準統一提高到了10萬元。

6、《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免徵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標的銷售額和營業額提高到“2萬元至3萬元”。

7、《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小型微型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專案,進口專案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裝置,按照有關規定免徵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