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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監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合同管理

監理工程師 閱讀(1.54W)

2017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將在5月20日舉行,對於考生來說時間已經不多了,小編下面為大家整理關於合同管理的知識點,歡迎閱讀參考:

2017年監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合同管理

  施工準備階段的合同管理

一、核心知識點

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要求的延期開工

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 7 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 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申請後 48 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如果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發包人原因的延期開工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 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二、重要知識點

一)圖紙

1、施工中用的圖紙是發包人提供的,不是設計人提供的,因為施工承包人與發包人有合 同關係。發包人應免費向承包人提供專用條款約定的圖紙份數,若承包人要求增加圖紙套數, 發包人可以複製,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施工中,承包人可以在資質範圍內完成部分施工圖設計,但應經過發包人或監理稽核, 經過籤認後才可以使用。但工程師對承包人設計的認可,不能解除承包人的設計責任。

二)工程分包

1、承包人可以分包工程,但應徵得發包人的同意,主體工程應自行完成。

2、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義務與責任,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 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分包合同簽訂後,發包人與分包人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合同關係。分包人應對承包人負 責,承包人對發包人負責。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 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4、分包人不能再次分包。

  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一、核心知識點

一) 材料裝置供應的質量控制

1、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裝置到貨前 24 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 人共同清點。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對早於合同規定的 時間到貨的,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遲於到貨的,發包人承擔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 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如果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應承擔有關責任。

2、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承包人在材料裝置到貨前 24 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 工期不予順延。

二)隱蔽工程與重新檢驗

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承包人進行自檢;

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 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

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 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 24 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 不能超過 48 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 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的'要 求,驗收 24 小時內,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 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竣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一、核心知識點

一)質量保修

1、質量保修的範圍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範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 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專案。

2、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保修的期限應當按 照設計檔案規定的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屋面防水、外牆防水等工程保修期 5 年;室內外給

水排水及電氣管線 2 年;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為兩個供熱、供冷週期。

二)竣工結算

1、竣工結算的程式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 28 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 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 竣工結算。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 28 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 提出修改意見。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 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2) 竣工結算相關的責任

①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 28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 款,從第 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②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 28 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 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 56 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 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③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 28 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 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 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