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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草案解析

電子商務師 閱讀(1.5W)

電子商務法的定位是綜合性法律,立法宗旨是“促進發展、規範秩序、維護權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解析電子商務法草案,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電子商務法草案解析

  電商法是一部什麼樣的法?

對實踐迫切需要的作出原則性規定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祖善在會上作了關於電子商務法草案的說明,用15字概括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重要作用: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促就業、惠民生。當前,我國電子商務交易市場規模已經躍居世界第一,但電子商務發展面臨突出矛盾、問題。

亮相的電子商務法草案共8章94條,對電子商務經營主體,電子商務交易、服務、保障,跨境電子商務、監管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值得關注的是,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電子合同、電子支付、快遞物流、資料資訊、爭議解決、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均有專門的章節。

電子商務法的定位是綜合性法律,立法宗旨是“促進發展、規範秩序、維護權益”。呂祖善指出,鑑於電子商務仍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立法必須給創新留有夠空間,不可能也不必包羅永珍、事無鉅細,主要針對重要而且實踐迫切需要的制度安排作出原則性規定。

“立法始終把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可持續發展擺在首位”,呂祖善指出,要促進發展,首先要明確電子商務主體的法律地位和權利、責任和義務。電子商務法立法還鼓勵形成企業自治和行業自律,發揮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和電商經營者形成的市場內生機制作用。

呂祖善還提到,電子商務法規範與保障並重,對電商明確了資質條件、公示和審驗義務、服務安全等,形成良好的營商環境,注重加強電子商務消費者的保護力度。

  為何對電商專門立法?

規定分散在多部法律法規中需綜合

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網路安全法、不正當競爭法、侵權責任法等,已有相應規定讓電子商務活動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為什麼還要一部專門電子商務法?北京華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韜對記者表示,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雖有規定,但都是為了規範傳統的商事活動而設立,有的儘管增加針對電子商務的個別法律條文,但仍缺乏一部規範、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綜合性法律。

張韜提到,目前國家各部委,國家工商總局、商務部、工信部等有很多相應部門規章,如工商管理總局的《網路交易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較細,但法律層級和效力不夠高,當前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中已佔一席之地,有必要單獨立法進行規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這幾年來,電商市場存在野蠻生長的情況,重發展輕規範、重效益輕公平、重效率輕安全、重創新輕誠信,需進一步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隱私權、索賠權以及對電商和平臺治理參與權,大型電商應當引入消費者董事、消費者監管制度。

“網際網路再大也大不過法律”,劉俊海表示,目前對電商的行政監管存在盲區和漏洞,需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市場、跨產業,資訊共享、無縫對接的行政監管體制,加強企業自治、行業自律,完善司法救濟,完善第三方獨立評價機制。

  登記納稅會否影響電商發展?

線上線下公平競爭 電商不應有特權

草案明確規定,不管是電子商務經營者還是第三方平臺,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履行納稅義務。但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個人技能提供勞務、家庭手工業、農產品自產自銷以及依法不需要登記的除外。

登記、納稅會不會影響電商發展?“線上不是特區,沒有特權,不登記就是無證無照經營”,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指出,任何人只要具有經營者的行為,都要進行工商登記,這是基本義務。納稅也是相同道理,這也是線上線下公平競爭的要求。

對於電商要不要工商登記並納稅,劉俊海也認為答案是肯定的,否則不光會產生稅收繳納漏洞,還會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懲罰與賠償,都建立在一方是消費者、一方是經營者基礎上。

“開實體店的又交房租又交稅,開電商的又不交房租又不交稅,處在不公平的競爭地位”,劉俊海指出,這種情況必須轉變,實體店和網店“手心手背都是肉”。張韜也表示,對大學生創業、小微企業,國家有稅收優惠,符合條件應予以照顧。

對此,京東集團副總裁蔡磊認為,所有公民有依法納稅義務,從事網路經營,不進行登記是不對的,京東、天貓進行工商登記,關鍵是落實到位,現在很多B商家偽裝成C商家進行交易,名義上是個人,實際上是小商家,沒有登記,成為一大問題。

京東集團對記者表示,經過多年發展,電子商務已逐漸步入成熟期,成為中國眾多生產製造型企業轉型的突破口,此時更需要相應的政策法規保駕護航,讓電子商務真正成為我國經濟運行當中促消費、穩增長的重要手段。

草案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這一規定將有利於防止假冒偽劣,保護智慧財產權,鼓勵和保護創新,從而建立更公平商業競爭環境和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