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7年税務師考試報名進行中,你準備好了嗎?來看看小編為你整理的《税法一》知識點:税法的概念與特點。詳情請看下文。
(一)税法概念
1.税收定義
徵税主體---國家
徵税依據---政治權利
徵税目的---滿足國家財政需要
徵税的客體---主要是社會剩餘產品,即M
税收的特點----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
2.税法是指有權的國家機關制定的有關調整税收分配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
(1)有權的國家機關指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在我國即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2)調整對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
(3)範圍——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税法,包括各級有權機關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規、規章,是由税收實體法、税收程序法、税收爭訴法等構成的法律體系。狹義的税法指經過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
(二)税法的特點
1.從立法過程看--税法屬於制定法,而不屬於習慣法——税法是由國家制定的,而不是由習慣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認可的。
2.從法律性質看--税法屬於義務性法規,而不屬於授權性法規——税法直接規定人們的某種義務,具有強制性。
3.從內容看--税法屬於綜合法,而不屬於單一法——税法是由實體法、程序法、爭訟法等構成的綜合法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