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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衛生資格《外科主治醫師》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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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科手術預防用藥指導原則

2015衛生資格《外科主治醫師》知識點

(一)外科手術預防用藥目的:預防手術後切口感染,以及清潔-汙染或汙染手術後手術部位感染及術後可能發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Ⅰ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30%,Ⅰ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不超過24小時,住院患者外科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

(三)外科手術預防用藥基本原則:根據手術野有否汙染或汙染可能,決定是否預防用抗菌藥物。

1. 清潔手術(Ⅰ類切口手術):手術野為人體無菌部位,區域性無炎症、無損傷,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體與外界相通的器官。手術野無汙染,通常不需預防用抗菌藥物,僅在下列情況時可考慮預防用藥:(1)手術範圍大、時間長、汙染機會增加;(2)手術涉及重要臟器,一旦發生感染將造成嚴重後果者,如頭顱手術、心臟手術、眼內手術等;(3)異物植入手術,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臟起博器放臵、人工關節臵換等;(4)高齡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潔-汙染手術(Ⅱ類切口手術):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術,或經以上器官的手術,如經口咽部大手術、經陰道子宮

切除術、經直腸前列腺手術,以及開放性骨折或創傷手術。由於手術部位存在大量人體寄殖菌群,手術時可能汙染手術野引致感染,故此類手術需預防用抗菌藥物。

3. 汙染手術(Ⅲ類切口手術):由於胃腸道、尿路、膽道體液大量溢位或開放性創傷未經擴創等已造成手術野嚴重汙染的手術。此類手術需預防用抗菌藥物。

術前已存在細菌性感染的手術,如腹腔臟器穿孔腹膜炎、膿腫切除術、氣性壞疽截肢術等,屬抗菌藥物治療性應用,不屬預防應用範疇。

4. 外科預防用抗菌藥物的選擇及給藥方法:抗菌藥物的選擇視預防目的而定。為預防術後切口感染,應針對金黃色葡萄球菌(以下簡稱金葡菌)選用藥物。預防手術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則需依據手術野汙染或可能的汙染菌種類選用,如結腸或直腸手術前應選用對大腸埃希菌和脆弱擬桿菌有效的抗菌藥物。選用的抗菌藥物必須是療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價格相對較低的'品種。

給藥方法:接受清潔手術者,在術前0.5~2小時內給藥,或麻醉開始時給藥,使手術切口暴露時區域性組織中已達到足以殺滅手術過程中入侵切口細菌的藥物濃度。如果手術時間超過3小時,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術中給予第2劑。抗菌藥物的有效覆蓋時間應包括整個手術過程和手術結束後4小時,總的預防用藥時間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手術時間較短(<2小時)的清潔手術,術前用藥一次即可。接受清潔-汙染手術者的手術時預防用藥時間亦為24小時,必要時延長至48小時。汙染手術可依據患者情況酌量延長。對手術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藥物使用時間應按治療性應用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