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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普通話水平測試簡介及技巧

等級考試 閱讀(1.07W)

普通話水平測試(PSC:PUTONGHUA SHUIPING CESHI)是一種是我國為加快共同語普及程序、提高全社會普通話水平而設定的一種語言口語測試,全部測試內容均以口頭方式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不是口才的評定,而是對應試人掌握和運用普通話所達到的規範程度的測查和評定,是應試人的漢語標準語測試。

2014年普通話水平測試簡介及技巧

考試簡介

普通話水平測試一律採用口試方式進行。應試人在運用普通話口語進行表達過程中所表現的語音、詞彙、語法規範程度,是評定其所達到的水平等級的重要依據。

普通話水平測試是我國現階段普及普通話工作的一項重大舉措。在一定範圍內對某些崗位的人員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並逐步實行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制度,標誌著我國普及普通話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新階段。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將大大加強推廣普通話工作的力度,加快速度,使“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針落到實處,極大地提高全社會的普通話水平和漢語規範化水平。

考試方法

經報名核准後,應試者應在規定的日期,憑本人的准考證和身份證,進入指定的考場,並按指定試卷上的內容進行測試。每個試場有2-3位測試員負責對應試者的普通話水平進行判定。總時間在15分鐘左右。

首先抽籤朗讀作品和說話題目,準備約十分鐘的準備時間,進入考場後首先報自己的單位、姓名,然後按照四項(五項)內容先後進行測試:100個單音節字詞、50個雙音節詞語、(判斷測試)、作品朗讀、說話。測試全程錄音,測試完成後方可離開測試現場,一週左右可進行成績查詢,並得到相應的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

考試內容

試卷包括五個部分:

1 .讀單音節字詞100個(排除輕聲、兒化音節)

目的:考察應試人聲母、韻母、聲調的發音。

要求:100個音節裡,每個聲母出現一般不少於3次,方言裡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酌量增加1-2次;每個韻母的出現一般不少於2次,方言裡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韻母酌量增加1-2次。字音聲母或韻母相同的要隔開排列。不使相鄰的音節出現雙聲或疊韻的情況。

評分:此項成績佔總分的10%,即10分。讀錯一個字的聲母、韻母或聲調扣0.1分。讀音有缺陷每個字扣0.05分。一個字允許讀兩遍,即應試人發覺第一次讀音有口誤時可以改讀,按第二次讀音評判。

限時:3分鐘。超時扣分(3-4分鐘扣0.5分,4分鐘以上扣0.8分)。

讀音有缺陷只在1讀單音節字詞和2讀雙音節詞語兩項記評。讀音有缺陷在1項內主要是指聲母的發音部位不準確,但還不是把普通話裡的某一類聲母讀成另一類聲母,比如舌面前音j、q、x讀得太接近z、c、s;或者是把普通話裡的某一類聲母的正確發音部位用較接近的部位代替,比如把舌面前音j、q、x讀成舌葉音;或者讀翹舌音聲母時舌尖接觸或接近上顎的位置過於靠後或靠前,但還沒有完全錯讀為舌尖前音等;韻母讀音的缺陷多表現為合口呼、撮口呼的韻母圓脣度明顯不夠,語感差;或者開口呼的韻母開口度明顯不夠,聽感性質明顯不符;或者複韻母舌位動程明顯不夠等;聲調調形、調勢基本正確,但調值明顯偏低或偏高,特別是四聲的相對高點或低點明顯不一致的,判為聲調讀音缺陷;這類缺陷一般是成系統的,每個聲調按5個單音錯誤扣分。1和2兩項裡都有同樣問題的,兩項分別都扣分。

2.讀雙音節詞語50個

目的:除考察應試人聲母、韻母和聲調的發音外,還要考察上聲變調、兒化韻和輕聲的讀音。

要求:50個雙音節可視為100個單音節,聲母、韻母的出現次數大體與單音節字詞相同。此外,上聲和上聲相連的詞語不少於2次,上聲和其他聲調相連不少於4次;輕聲不少於3次;兒化韻不少於4次(arurierüer),詞語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測試項的集中出現。

評分:此項成績佔總分的20%,即20分。讀錯一個音節的聲母、韻母或聲調扣0.2分。讀音有明顯缺陷每次扣0.1分。

限時:3分鐘。超時扣分(3-4分鐘扣1分,4分鐘以上扣1.6分)。

讀音有缺陷所指的除跟1項內所述相同的以外,兒化韻讀音明顯不合要求的應列入。

1和2兩項測試,其中有一項或兩項分別失分在10%的,即1題失分1分,或2題失分2分即判定應試人的普通話水平不能進入一級。

應試人有較為明顯的語音缺陷的,即使總分達到一級甲等也要降等,評定為一級乙等。

3.朗讀

3.朗讀從《測試大綱》第五部分朗讀材料(1-50號)中任選。

目的:考察應試人用普通話朗讀書面材料的水平,重點考察語音、連讀音變(上聲、“一”、“不”),語調(語氣)等專案。

計分:此項成績佔總分的30%。即30分。對每篇材料的前400字(不包括標點)做累積計算,每次語音錯誤扣0.1分,漏讀一個字扣0.1分,不同程度地存在方言語調一次性扣分(問題突出扣3分;比較明顯,扣2分;略有反映,扣1.5分。停頓、斷句不當每次扣1分;語速過快或過慢一次性扣2分。

限時:4分鐘。超過4分30秒以上扣1分。

說明:朗讀材料(1-50)各篇的字數略有出入,為了做到評分標準一致,測試中對應試人選讀材料的前400個字(每篇400字之後均有標誌)的失誤做累積計算;但語調、語速的考察應貫穿全篇。從測試的要求來看,應把提供應試人做練習的50篇作品作為一個整體,應試前通過練習全面掌握。

4.判斷測試

目的:重點考察應試人員全面掌握普通話詞彙、語法的程度。題目編制和計分:此項成績佔總分的10%,即10分。

判斷(一):根據《測試大綱》第三部分,選列十組普通話和方言說法不同的詞語(每組至少有兩種不同的說法),由應試人判斷那種說法是普通話的詞語。錯一組扣0.25分。對外籍人員的`測試可以省去這個部分,判斷(三)的計分加倍。

判斷(二):根據《測試大綱》第四部分抽選5個量詞,同時列出可以與之搭配的10個名詞,由應試人現場組合,考察應試人掌握量詞的情況。搭配錯誤的每次扣0.5分。

判斷(三):根據《測試大綱》第四部分,編制5組普通話和方言在語序或表達方式上不一致的短語或短句(每組至少有兩種形式),由應試人判定符合普通話語法規範的形式。判斷失誤每次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