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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場上的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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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是一項只有17 條基礎規則的簡單運動。FIFA 官方規定的足球比賽規則是世界範圍的標準規則,而且國際上的所有比賽都採用此規則。在美國,青少年足球比賽和在學校舉行的比賽可以對FIFA 的規則進行少量的更改。這些更改可能涉及到場地的大小、足球的大小和重量、球門的大小、球員允許的替補數量以及比賽時長。

足球場上的基本知識

  比賽開始

從球場的中點發定位球開始比賽。發球球隊的所有隊員都必須在自己的一側場地上。只要足球進入對手半場的距離超過了足球的周長,就認為比賽已經在進行中。在其他球員接觸球之前開球的人不能再次接觸球。在進球之後或者下半場開始時,也以同樣的定位球方式重新繼續比賽。開球后射入對方的球門可以直接得分。

  活球和死球

只要球完全越過邊線或球門線(無論是在地面上還是在空中),或者裁判暫停或終止比賽,那麼就認為是無效的死球。除此之外,其他球都屬於活球,其中包括以下情形。

● 從球門柱、球門橫樑或角旗杆上彈回到比賽場地上;

● 從位於比賽場地上的裁判或邊線裁判員身上彈落到球場上;

● 在裁判決定球員的行為是否犯規期間(例如“比賽進行中”的情形)。

當裁判無法確定在球跑到場外之前是誰最後接觸了球,或者在比賽期間臨時暫停了比賽(例如有球員受到嚴重的傷害),則從球最後所在的位置以爭球的方式繼續開始比賽。裁判將球拋落在兩個競爭球隊的球員之間,只有球接觸地面後才能開始踢球。

當球從邊線跑到球場外,無論是從空中還是從地面上,都通過擲界外球的方式在球離開球場的地方將其拋回場內,繼續進行比賽。由非最後接觸球的球隊的一位球員擲界外球。拋球者必須用雙手握住球,並且將球置於身後,然後越過頭頂丟擲。在球丟擲的瞬間,拋球者必須面向球場而且雙腳接觸邊線或者位於邊線之外的地面上。只要球跨過邊線進入比賽場地,比賽也隨之立即進行。在其他球員接觸球之前,拋球者不能再次觸球。如果不能將球正確地拋回到比賽場地上,則輪到另一方球隊擲界外球。擲界外球直接進球不得分。

如果進攻球隊的隊員最後接觸從球門線越過的球(從球門柱之間和球門橫樑之下穿過的球除外),則由防守球隊以球門球的方式繼續恢復比賽。球門球必須從球越過球門線時距離最近的那側球門區開出。只要球越過罰球區,就認為比賽正在進行中。在本隊或對手的球員接觸球之前,開球者不能再次觸球。不能將球門球直接踢向罰球區中的守門員。在開球門球的.時候,對方的所有球員都必須站在罰球區之外。球門球直接進球不得分。

如果防守球隊的隊員最後接觸從球門線越過的球(從球門柱之間和球門橫樑之下穿過的球除外),則由進攻球隊以腳球的方式繼續恢復比賽。角球必須從距離球越過球門線最近的角球區開出。在球踢出之前,防守球隊的所有隊員都必須距離球至少10 碼遠。在其他球員接觸球之前,發球的人不能再次觸球。角球直接進球可以得分。

  得分

只要足球完全從球門柱之間以及球門橫樑之下的球門線經過就認為是進球得分,但前提是球未被進攻球隊的隊員故意用手或胳膊拋、帶或推入球門。每進一個球得1分。得分最高的球隊贏得比賽。在規定的時間內,如果雙方的比分相同,則視為平局。

  犯規和處罰

被指定為擔任比賽裁判工作的裁判擁有球場上最高的權威。裁判貫徹實施比賽規則並對爭議作出裁決。裁判有兩名助理裁判協助,助理裁判分別位於兩側的邊線之上。助理裁判在球越界時作出示意(服從於裁判的決定)並決定由哪支球隊擲界外球、開球門球或角球。助理裁判還會幫助裁判確定是否發生越位犯規,而且通知裁判有替補球員想要入場比賽。

球員必須瞭解犯規情形以及可能導致的處罰。不合時宜的處罰對球隊的打擊是巨大的,會導致失去勢頭、人員更換,甚至是對方球隊進球。所以要了解以下犯規情形和處罰,以及怎樣做才能在比賽期間避免這些犯規。

  越位

所有球員應該都對越位非常熟悉。比賽時,如果球員比球距離對方的球門線更近則構成越位,但是以下情形除外:

● 該球員位於自己的場地內;

● 至少有兩位對方的球員比該球員距離對方的球門線更近。

只是因為球員處於越位位置,並不意味著裁判一定會吹哨判他越位。僅當自己的隊員觸球或者控球時,裁判判定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干擾了比賽或對手,或者通過越位取得了優勢,才會判定該球員越位並進行處罰。球員不會僅因為處於越位位置或者直接接到球門球、角球或界外球就被判越位。

越位犯規的處罰是由對方球員在發生越位的位置開間接任意球。裁判只在踢球期間判定越位,而不會在球員接到球的瞬間判定越位(參見圖2)。例如,在踢球期間處於非越位位置的球員向前移動到越位位置去接從空中飛來的傳球時,就不會構成越位犯規。

  任意球

任意球分為直接任意球和間接任意球兩種。開球者的直接任意球可進球得分。間接任意球要想得分,在球越過球門之前必須被除開球者之外的其他球員(可以是任意一隊的球員)接觸過。不管是直接任意球還是間接任意球,防守球員都必須距離球至少10 碼遠。防守球員唯一能夠在距離球10 碼內的情形是,判給進攻球隊距離防守隊球門小於10 碼的間接任意球。在這種情況下,防守隊員可以站在球門柱之間的球門線上,阻止對方的球進入球門。

當球員從自己的發球區發任意球時,對方的所有球員都必須在罰球區之外,並且與球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 碼。在踢球時球必須處於靜止狀態,當球越過罰球區的距離超過球的周長之後,則認為球處於比賽中。守門員不可以先用雙手接球,然後再將球踢入賽場中。如果球未能直接踢出罰球區進入比賽中,必須重新開球。如果開球者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再次觸球,則判給對手球隊一個間接任意球。

  犯規和不良行為

犯規包括直接犯規和間接犯規。對於故意進行以下犯規的球員,則判對方球隊在發生犯規的地方開直接任意球:

● 向對手吐唾沫;

● 踢或試圖踢對手;

● 絆倒對手;

● 以猛烈或危險的方式衝撞對手;

● 從後面衝撞對手,但對手阻礙到球員接近球除外;

● 打或者試圖打對手;

● 抱住對手;

● 推對手;

● 用手或胳膊持球、擊球或者推球(這一犯規不適用於處於己方罰球區內的守門員)。

如果防守球員在己方的罰球區內故意干擾直接任意球,則判給對方球隊一個點球。違反以下規則將判給對方間接任意球:

● 以裁判認為可能會給進攻球員或其他球員招致危險的方式踢球,亦稱為“危險踢球”;

● 當球未在所涉及的球員的控球距離內時,用肩膀衝撞對手(試圖控球時用肩膀衝撞是合規的);

● 在未試圖控球時故意妨礙對手前進,通常稱為“阻礙對手”;

● 故意妨礙守門員發球;

● 違反越位規則;

● 衝撞守門員,但守門員持有球或者位於球門區之外時除外。

如果守門員涉及任何以下行為,則判給進攻球隊一個間接任意球:

● 違反6 秒規則,該規則要求守門員持有球時必須在6 秒內將返還到球場中;

● 肆意執行裁判判定為旨在浪費時間、拖延比賽以及給守門員己方球隊帶來不公平優勢的戰術;

● 違反守門員回傳規則。

  守門員回傳規則

足球規則規定,守門員不能用手接觸隊員故意踢給他的球。必須是故意用腳傳球時本規則才有效,例如,傳球偏差引起的觸手則不受處罰。違反守門員回傳規則將導致判給對方在犯規的地方開一個間接任意球。

球員可以使用頭、胸部或膝蓋來故意地將球傳給守門員。不過,如果球員故意地規避守門員回傳規則(例如用腳將球挑起然後用頭頂給守門員),那麼該球員的行為是不符合運動精神的,而且會收到正式的警告。對於這種情況,將判給對方球隊在違規的地方開一個間接任意球。

  警告和罰下場

由裁判來決定如何處罰持續地公然違反比賽規則的球員。裁判可以亮出黃牌正式警告球員。黃牌警告向違反規則的球員傳遞這種資訊:如果繼續違反類似的規則,就會被罰下場。裁判可以亮出紅牌,將違規的球員罰下場。根據裁判的定奪,如果球員有以下行為,將被紅牌罰下場:

● 實施了粗暴的行為;

● 嚴重違反比賽規則;

● 向對方球員或任何其他人吐唾沫;

● 使用侮辱性或汙穢的語言;

● 在同一場比賽中受到兩次警告;

● 故意操縱足球,導致對方無法進球或者錯失明顯的進球機會(但這不適用於在己方罰球區的守門員);

● 因為犯了可處以任意球或點球的犯規,導致向球門移動的對方球員錯失明顯的進球機會。

被紅牌罰下的球員不能再返回比賽,甚至不能用替補球員來填補其空缺。

  點球

除了紅牌罰下,對直接犯規的最嚴重處罰就是點球。如果球員在己方的罰球區內嚴重犯規,將被罰對方點球(注意:點球的判決不受球的位置的影響)。在球門中點的正前方12 碼處罰點球。除了開球者和守門員,所有球員都必須位於罰球區之外,而且距離罰球點至少10 碼遠。守門員必須站在球門柱之間並且雙腳接觸球門線。守門員在發球前可以沿著球門線側向移動,但在球發出前不能向前越過球門線。

踢點球的球員必須向前踢球,而且在其他球員接觸球之前不能再次觸球(其他球員包括守門員)。當球運動的距離超過它的周長之後,球就處於比賽中了。點球直接進球可以得分。在中場休息或規定的比賽時間結束後需要加時,讓點球得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