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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南財經大學推免生接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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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西南財經大學2018年推免生接收辦法已經公佈,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25日—9月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8年西南財經大學推免生接收辦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及《西南財經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將我校2018級推免生接收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型別、專業及規模

1. 我校推免生接收分為普通推免生和碩博貫通推免生兩類。普通推免生入校後按照一般研究生方案培養,畢業後獲得碩士學位;碩博貫通推免生入校後按照碩博連讀方案培養,經遴選分流後進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階段。

2. 考生報名時參照2017級碩士目錄填報志願。各全日制專業均接收推免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專案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等專業學位除外)。

3. 推免生接收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總規模的50%。各培養單位分專業接收人數由培養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在總規模內自行確定。

4. 碩博貫通推免生招生具體專業及招生規模由各培養單位在接收工作細則中單獨說明。(點選檢視:各單位接收工作細則)

  二、申請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身心健康。

2. 申請人本科畢業院校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之一,並可獲得本科院校的推薦資格:

(1)全國“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應屆畢業生;

(2)本科專業(不含輔修專業)所屬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或重點(培育)學科;

(3)本科專業(不含輔修專業)所屬一級學科在教育部最新一次學科評估排名前30%(含)。(點選檢視)

3.本科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本科專業(不含輔修專業)為經濟類或管理類的`推免生,可申請我校經濟類和管理類任何專業;本科專業(不含輔修專業)為非經濟類或管理類的推免生,可跨門類申請我校經管類相關專業,但需經培養單位審查同意,且接收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接收推免生規模的20%。對於數學、統計等基礎學科跨門類申請的,比例可適當放寬。

申請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推免生,本科所學專業須為非法學類;申請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推免生,本科所學專業須為法學類;

5. 符合報考培養單位規定的其他申請條件(詳見各單位接收工作細則)。

  三、申請程式及考核程式

申請人(包括已經通過專場宣講會和夏令營考核的學生)必須按照要求,分別在“西南財經大學推免生報名系統”和“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完成報考程式,缺一不可,否則申請無效。

(一)申請資訊填報

1.所有申請人(包括已經通過專場宣講會和夏令營考核的學生)須在“西南財經大學推免生報名系統”(點選進入)中報名。

2.報名時間:7月25日—9月5日。

3.填報要求:每個申請人只可填報我校一個招生專業,多填無效(夏令營錄取的學生必須按照公示名單中的擬錄取學院和專業填報;專場宣講會錄取的學生可在擬錄取學院和專業所屬一級學科內自由選擇專業填報)。

4.特別提示:申請碩博貫通推免生的學生,須根據培養單位接收工作細則正確選擇申請專業,避免誤選,並在報名系統“是否申請碩博貫通” 選項中選擇“是”。

(二)資格審查

志願填報結束後,各培養單位將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擇優確定考核名單(已經通過專場宣講會和夏令營考核的申請人無需參加此次考核)。名單將在研招辦主頁公佈。

(三)考核

1.獲得考核資格的申請人,須按培養單位規定的時間參加考核。

2.考核將在9月中下旬舉行。考核的形式、內容由各培養單位自主確定,於考核前向考生公佈。

3.考核時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西南財經大學2018級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訊簡表》(報名系統內列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影印件(身份證影印正反面,學生證影印學生資訊和註冊情況);

(3)教育部學信網()學籍線上驗證報告;

(4)本科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並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5)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成績報告單、獲獎證書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影印件。

(6)政審表(點選下載)。

(四)擬錄取

1.培養單位根據推免生接收計劃,按照申請人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不合格(低於60分)不予錄取。

2.申請碩博貫通推免生的,先在其單列計劃中排序錄取;未錄取的可列入普通推免生,根據綜合成績排序錄取。

(五)錄取資訊確認

獲得擬錄取資格的申請人(包括通過專場宣講會和夏令營考核的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並在系統中嚴格按照以下程式完成錄取資訊確認:

特別提示:

1.申請人務必在2017年9月28日17:00以前完成資訊註冊並提交志願資訊(教育部系統開啟時間若有改變,相關時間將另行通知)。

2.申請人填報的志願資訊必須與擬錄取專業、研究方向一致。獲得專場宣講會預接收資格的申請人,可在錄取專業一級學科範圍內自由選擇錄取專業,但不得更換錄取學院。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複試”或“確認錄取”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四、其它事項

1.除培養單位另有規定外,經考核合格錄取的推免生無需參加當年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

2.錄取為碩博貫通的推免生,學校將額外進行資助,並在培養過程中,如導師、科研、出國交流等環節提供一系列支援。

3.對在推薦免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違紀的推免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對已經入學者,取消學籍,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研究生院和各培養單位負責接受申訴。具體聯絡方式:

郵箱:

電話:028-8709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