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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交通大學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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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上海交通大學2018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已經公佈,符合申請條件的推免生須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登陸“推免服務系統” ,選報學校的學院和專業,並關注所報學院和專業的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及提交申報材料等手續。具體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8年上海交通大學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

上海交通大學是我國歷史最悠久、享譽海內外的高等學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屬並與上海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經過 121 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學已經成為一所“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的國內一流、國際知名大學。 按照教育部有關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規定,上海交通大學通過推薦免試方法接收國內重點院校或所學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攻讀研究生。招生型別包括學術型碩士生、專業學位碩士生以及本科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推薦免試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接收、複試和擬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我校每年公佈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專業目錄及招生人數,擬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最終確認錄取資訊為準。工程管理(MEM)、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碩士專業學位及全部非全日制碩士學位不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申請。

  二、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 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秀;英語要求CET6≥425(TOEFL≥90 或IELTS≥6.0),需提供證書影印件或成績單。

4、國內重點院校或所學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以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備案資訊為準,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備案的申請無效。

5、符合招生院系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對特殊人才選拔制定的申請要求。

6、申請人的健康狀況需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研究生招考體檢標準。

  三、接收程式

1、符合申請條件的推免生須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登陸“推免服務系統” (),選報我校的學院和專業,並關注所報學院和專業的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及提交申報材料等手續。

2、經申請學院稽核後,擇優確定複試名單(申請人以“推免服務系統”發出的複試通知為準,並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覆,逾期視為主動放棄)。

3、獲得複試通知的推免生需按照接收學院的要求來校參加複試。複試著重對理論基礎、科研潛力、專業技能和創新潛能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每位學生的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於 20 分鐘,各學院將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制定具體複試辦法及要求。

4、各院系招生工作小組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根據推免生選拔的綜合成績,並結合其平時的學習情況、科研潛質等業務素質,與思想政治表現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複試成績不及格者將不予錄取。

5、接收學院向擬錄取推免生髮出擬錄取通知(推免生以“推免服務系統” 上發出的擬錄取通知為準,並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覆,逾期則視為主動放棄)。

6、學校在“上海交通大學研招網”()上公示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公示期為 10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上報教育部備案。

7、“支教”、“少民骨幹計劃”、“國防生”、“師資”、“參軍入伍”、 “退役大學生計劃”、“特殊人才”等專項計劃的推免生申請和選拔,由有關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8、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制定相應的.申請辦法和流程,請考生關注所申請學院網上釋出的接收推免生資訊。

  四、學費標準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的相關檔案精神,我校按照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招收的全 部 研 究 生 均 需 繳 納 學 費 。 具 體 收 費 標 準 可 查 詢 我 校 財 計 處 網()上的公示學費專案。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應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不得辦理出國手續,不得列入就業計劃,並不得再次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生招生統考。

3、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應出色完成大學本科階段的學業,並達到畢業要求,如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將被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1)思想政治審查不合格;(2)考試 作弊或受刑事、行政處分;(3)畢業設計(論文)、實踐實習等成績達不到所在學校推免生要求;(4)應屆畢業時無法獲得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

4、上海交通大學從 2018 年起實施博士生教育“致遠榮譽計劃”(簡稱“榮譽計劃”),旨在培養一批具有寬闊視野、科學精神、創新能力與社會責任感的未來科學和工程技術領軍人才,推動博士生創新培養體系建設。詳情參見上海交通大學《關於實施博士生教育“致遠榮譽計劃”的說明》()

  六、監督監察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和紀 委監察部門將負責對接收推免生的複試及擬錄取程式實行全面有效的監察。舉報電話:021-62821069(研招辦)、 021- 34206217(監察處)。

  七、特別說明

本辦法由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如與教育部招生檔案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招生檔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