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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財經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

研究生考試 閱讀(1.5W)

導讀:2017年上海財經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系統開放的時間暫定為8月20日-9月1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7年上海財經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

歡迎具有母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國內優秀應屆本科生,申請推薦免試攻讀我校碩士研究生。

  一、申請條件

具體條件見《上海財經大學接受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上財研﹝2011﹞18號)》。

  二、申請程式

1、網上報名

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資訊系統,註冊為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使用者,簽訂個人承諾,線上填寫報名資訊,上傳有關材料,下載並列印申請表和專家推薦信,完成網上報名程式。我校2017年接收校外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系統開放的時間暫定為8月20日-9月15日。

申請人須通過系統上傳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電子版JPG格式,大小200K以內;

(2)本科階段歷年成績單(須加蓋教務處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個人陳述,JPG、PDF、DOC、DOCX格式;

(4)外語水平證明,如CET四、六級成績等,JPG或PDF格式;

(5)有關獲獎證書和學術科研成果(發表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JPG、PDF、RAR、ZIP格式。

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的資訊必須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資訊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資格。通過網上申請系統填報和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CET四、六級證書、獲獎證書、學術科研成果等影印件)請於複試時交至申請學院。

2、列印和寄送材料

完成網上報名後,申請人須列印並寄送以下材料:

(1)上海財經大學2017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表1份;

(2)上海財經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專家推薦信2封,即需要2位專家分別推薦,且密封並在封口騎縫處簽字;

其中材料1和材料2為通過系統列印,寄送的截止日期為9月15日(以郵戳為準),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網上申請無效。

申請材料寄送地址及郵政編碼為:上海市國定路777號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43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公地址為:國定路研究生院樓105室,寄送請選擇EMS或順豐快遞。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三、選拔考核程式

有關院(所)將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確定擬複試名單,並最遲於2016年9月底前組織差額複試。對於通過複試並擬被我校錄取的申請人,需在規定時間登陸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在系統中填報我校,並確認我校複試及錄取通知;在規定時間未填報的'學生,將視為放棄候選人資格。具體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的後續通知。

  四、其他事項

1、2017年我校可招收應屆本科生的各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

2、經濟學院、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城市與區域科學學院(財經研究所)、金融學院、資訊管理與工程學院和會計學院因已在夏令營中完成了校外推薦免試生的選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將不再接受校外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申請;法學院主要從夏令營中選拔和接收校外推薦免試生;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已從夏令營中選拔和接收了部分專業的推免生,請仔細閱讀相關學院的夏令營公告,慎重決定報考志願。

3、申請人必須保證提交的申請表和其他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複試結束後對擬錄取的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名單進行公示,如果申請人提交的資訊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申請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

4、我校將根據《上海財經大學接受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上財研﹝2011﹞18號)》組織外校推薦免試的接收工作,請申請人認真閱讀相關規定。如本辦法的有關內容與教育主管部門日後下發檔案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門下發檔案為準,我辦將及時公告變化內容,請申請人予以密切關注。

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