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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財經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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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型別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保送生招生工作規定》(教學廳﹝2016﹞10號),2017年我校將繼續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

江西財經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收辦法

  一、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公佈的保送生條件的考生可報考: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一等獎並被遴選為國際奧賽國家隊集訓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經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3、符合《關於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中有關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

4、按照江西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各省市“省級優秀學生”不列入我校保送生招收範圍。

  二、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招生計劃:10名。

招生專業:外國語學校推薦的保送生只能選擇我校的外國語言文學類(01含商務英語)、外國語言文學類(02含日語)。非外國語學校推薦的保送生可在我校開設的專業範圍內選擇專業(根據我校《招生章程》規定,對語文、數學和英語單科成績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須參考考生中學期間的會考成績,並進行相應測試)。

  三、報名方式:

1、登陸我校招生網( )下載填寫《江西財經大學2017年招收保送生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按表中要求填寫資訊,加蓋中學公章。

2、報名所需材料

(1)加蓋學校公章的《審批表》,符合保送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影印件;

(2)身份證影印件1份、本人1寸照片2張;

(3)考生本人書寫的申請書;

(4)高中階段各課程成績單(須加蓋學校公章);

(5)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材料、獲獎證書等影印件(需加蓋中學公章);

(6)縣(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體檢專案應與普通大學聯考體檢專案相同)

3、報名截止時間:請於2017年2月20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將上述材料用特快專遞(EMS)郵寄到我校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

  四、考核錄取:

為公平公正的開展保送生選拔工作,學校成立考核組,由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監察處和專職教師組成,對考生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報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批。

1、筆試和麵試時間:初定3月4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科目:

(1)外國語中學推薦的保送生

筆試(考試科目英語)、面試(含英語口語面試);

(2)非外國語中學推薦的保送生

筆試(綜合素質測試)、面試(含獲獎相關科目面試);

3、成績:筆試和麵試成績各佔50%,總分100分。

4、名單公示:考核合格、經學校招生委員會批准的保送生擬錄取名單,在“江西財經大學招生網” ()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資訊平臺()”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學校報送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並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

  五、其他

1、各中學及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考生的保送資格,已經入學的將予以清退處理。

2、本招收辦法由我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如因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致與本辦法不一致,以教育部相關政策為準。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經開區雙港東路168號

郵  編:330013

諮詢聯絡電話:0791-83816635(江西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監督舉報電話:0791-83823079(江西財經大學監察處)

學校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