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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碩士考試企業所得稅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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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票控稅是國家加強稅收徵管的重要措施。《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稅收徵管若干具體措施》(國稅發[2009]114號)第六條規定,未按規定取得合法有效憑據不得在稅前扣除。會計實務中,要兼顧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的統一,儘量避免在建設期就出現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不然進入生產經營期後,因時間跨度較長,會給企業進行所得稅納稅調整帶來不便。當基本建設會計制度、會計準則、財務通則與現行稅法不一致時,按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 [2000]84號)第三條的規定,即“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準”進行處理,會有效地降低涉稅風險。

會計碩士考試企業所得稅知識點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第一條和《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三)》的規定不完全適用於企業建設期間。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五項明確規定,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計稅基礎的確定,必須有合法的.扣稅憑證。沒有全額發票的,可以先按照合同金額入賬計提折舊,但是緩衝期只有12個月,並且發票取得後還要按稅法要求進行納稅調整。所以,各項建設投資成本確認須依據合法有效的憑證。

  1.建築營業稅發票的取得。

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歸納如下:①採取預收款方式的,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②合同規定了付款日期的,為該付款日,而不論款項是否按時收到。③未簽訂合同或者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即工程完工前為實際收到款項的當天,工程完工後為取得竣工結算單的當天。

納稅義務發生當天,施工企業就有開具發票的義務。所以,建設單位有依法索取發票的主動權,可以採取有發票才付款的辦法強制取得發票。不然,按照《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應取得而未取得發票的,屬於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行為”的規定,可能要受到處罰。尤其是在支付工程尾款時,一定設法取得工程的全額發票,當然包括建設企業預留的工程質保金的數額。

  2.裝置投資、其他投資及待攤投資也要取得合法有效憑證。

購進裝置、工程物資、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以及接受其他勞務、服務時,一律取得正規發票。工程物資、低值易耗品還要有驗收單、入庫單、領料單。企業自制工資冊,要有用工合同及考勤記錄作依據,工資數額符合規定的原則,超過起徵點的要代扣個稅,工資單要有領導審批和領款人的簽字。

有些費用,如支付給拆遷戶的拆遷補償、徵地時支付給農民的安置補助、青苗補償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徵用土地過程中徵地單位支付給土地承包人員的補償費如何徵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1997]8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及納稅人代墊拆遷補償費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520號)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無法取得發票,要將拆遷辦或村委會、企業、接受補償人三方鑑定的補償合同,接受補償人身份證影印件及領款人的收據作為付款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