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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教育碩士報考指南詳解

教育碩士 閱讀(2.1W)

  教育碩士聯考專業特點

歷年教育碩士報考指南詳解

教育碩士與教育學碩士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學位,前者是職業性學位,在我國被稱為專業學位,後者是學術性學位。專業學位培養目標和培養方式與學術性學位有所不同。學術性學位的培養方式以研究性為主,學位課程只要求學習三到四門,最後以研究論文為主要成果;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則以課程為主,同時也要求撰寫論文,一般需要學習十二門必修課和選修課。課程分為公共課和專業課兩大部分,公共課為: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學原理、教育心理學、現代教育技術、教育科學研究方法、外國語。專業課依學科教學方向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學科教學--語文"的專業課為:語文教學論、語文教育改革與研究、中國語文教育發展史、漢語言文學研究。

  報考條件

具有學士學位、3年以上基礎教育工作經歷的在職普通中學、國小、幼兒園和其他中等學校的文化基礎課的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以及省、市、區、縣教育研究部門或政府機關教育系統中有相當於中學、國小、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或管理人員;只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未獲得學士學位者,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具有中學一級(或相當的)教師職務。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教育碩士的報名手續

(1)考生須持學校所在區(縣)教委(教育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本人工作證、最後學歷和學位證書(或任職 資格 證書)的原件及影印件、近期照片4張和報名費200元(報名表一式兩份);

(2)考生將報名登記表的有關專案填寫後,交所在單位及上級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於1月20日前將報考材料寄送各校 研究生 學位辦,經所在學校審查同意後寄發准考證;

(3)外地考生可以通過信函報名,同時把介紹信、本人工作證及學歷和學位證書影印件、近期照片4張和報名費200元寄至報名地點。

 招生學科領域

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思政、語文、歷史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國小教育、現代教育技術等15個學科領域。其中,國小教育專業方向僅限第一批教育碩士研究生培養單位開設(要求有一定的研究基礎、與培養方案相符合的.教師隊伍和基本生源保證);現代教育技術專業面向從事中、國小資訊科技課程的教師開設。

各招生單位根據辦學條件和培養能力及社會需要,自行確定招生學科領域,且必須具有相關學科的碩士學位授予權,自定招生限額的單位應按上述要求實事求是地確定本單位的實際招生規模。

  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日語、俄語)、教育學、心理學、專業課,共計5門。其中,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外國語(英語、日語、俄語)、教育學、心理學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專業課考試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考試同全國聯考同時進行。

考試語種為日語、俄語的考生,只限報考內蒙古師範大學、遼寧師範大學、瀋陽師範大學、渤海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範大學。

  聯考考試大綱

《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及指南》(教育學、心理學)(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全國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學科教學(英語)專業方向使用《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英語二)》(全國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教育碩士的培養方式及學習年限

  培養方式

本專業錄取的研究生均為原單位在職定向培養,即錄取的考生在學期間不轉人事關係,在原單位享受工資等福利待遇。

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學員納入試點單位的正規研究生培養,教學標準按《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學大綱》掌握,課程學習內容和學分要求按教育碩士各學科方向參考性培養方案執行。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在校累積學習時間不得少於1年。

本市學員授課採用平時業餘時間和暑假集中授課方式,兩年完成課程學習。外省市學員到學校集中1年,完成課程學習。

 教育碩士培養管理細則

關於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論文標準的規定

  學習年限

學習年限一般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