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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體育碩士專業報考指南

體育碩士 閱讀(1.45W)

體育碩士專業學位是我國38種專業學位中的一種, 2005年成立並開始招生;共有4個培養領域,分別為:體育教學、運動訓練、競賽組織管理和社會體育指導;全國除香港、澳門和臺灣外,共有63所院校開展體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目前有全日制攻讀、在職攻讀體育碩士專業學位2種形式,與現有的體育學科學學位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徵。

2017年體育碩士專業報考指南

  一、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的性質

體育碩士專業學位是與已有體育學碩士科學學位處於同一層次、不同型別、各有側重的學位型別。體育碩士專業學位招生辦法、教育內容、培養模式、質量標準等都更突出職業要求,更注重學術性與職業性的緊密結合,更強調面向行業,為體育系統培養高層次的應用型、實踐性人才。

  二、培養目標

體育碩士專業學位與教育學碩士科學學位培養目標與培養規格上具有明顯差異。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系統專業知識的高層次、應用型體育專門人才。

培養在體育領域中,掌握堅實的體育基礎理論、寬廣的體育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能夠獨立承擔體育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的高層次應用型體育專門人才。具體要求為:

(一)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良好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促進體育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二)具有系統的專業知識,具備勝任體育教學、運動訓練、競賽組織和社會體育指導等領域實際工作的能力。

(三)能夠運用一門外語,在本專業領域進行專業技術交流。

  三、培養方式及特色

全日制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二年。

採用理論知識與應用能力培養、人文精神與科學精神培養、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培養緊密結合的培養模式。

課程學習採用講授、案例分析、實習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學生實踐環節,安排多種實踐教學和專題講座。

實行導師負責制。鼓勵校內、外導師聯合培養,以校內導師為主。培養單位可聘任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體育教師、教練員、體育管理者等長期從事體育碩士的培養工作,參與實踐過程、專案研究、論文寫作等多個環節的指導工作,重點突出專業技能和綜合素養的提高。

  四、招生物件及入學考試科目

招生物件為符合《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的人員。

入學考試時間與全國科學學位研究生統考時間一致。考試科目為三門,分別為:

第一單元:政治理論,總分100分,全國統一命題。

第二單元:英語二,總分100分,全國統一命題。

第三單元:體育綜合,總分150分,由招生單位自主命題。考試範圍涉及三門課程,分別為運動生理學、學校體育、運動訓練學。

  五、在校生管理與待遇、獎助制度

在校生的管理與待遇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獎學金、助學金制度參照全日制科學學位研究生的獎助制度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六、全日制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就業前景

全日制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時享受國家規定的就業政策,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由於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與培養過程強調體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注重體育實踐能力的培養,實踐教學時間長、針對性強,有一定的實踐經歷,加上“雙導師”的指導,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畢業生具備更多的適應社會需求的職業能力,就業前景將更加寬廣。隨著體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不斷完善和發展,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畢業生將日益受到全社會的認可和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