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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西省會考語文科目考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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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西省會考語文科目考試說明

  一、考試性質

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國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該考試具有兩考合一的功能,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國中畢業要求的主要依據,也是普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還可以作為衡量義務教育質量的重要依據。

  二、命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有利於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有利於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有利於推進語文學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語文學科的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建立科學的語文教學評估體系,為高中階段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提供依據;語文學科考試結合北部灣四市同城國中語文教學實際,考查學生對語文知識的掌握情況和語文能力的發展情況,以及學生在情感態度和價值觀方面的發展狀況。

  三、命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導向,堅持以學生為本,全面、公正、客觀、準確地評價學生的學習水平,充分發揮考試的甄別、激勵、選拔等評價功能。引導教師轉變教學方式,提高教學能力。促進學生改進學習方式,著眼長遠發展;有利於初高中教學銜接,為學生在高中階段的學習與發展打好基礎。

(二)基礎性原則。全面考查學生的語文素養,注重識字與寫字、閱讀、寫作、口語交際和綜合性學習五個方面的有機聯絡;考查學生掌握必要的語文基礎知識狀況,考查閱讀與語言積累的質與量,考查語感形成水平與思維品質,突出考查語言文字運用能力。

(三)科學性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組織命題,做到考試內容與形式科學,符合學生年齡特徵和認知水平;試題難易適當,表述清晰準確;試卷結構合理、規範;試題具有較高信度、效度和良好區分度。

(四)綜合性原則。試題內容要課內外相結合,緊密聯絡學生實際,聯絡社會生活和科技發展的需要,關注社會生活熱點、焦點問題,考查學生熟練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特別是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鼓勵表達真情實感,鼓勵有創意地表達自己的見聞、見解。

(五)教育性原則。發揮試題立德樹人的教育功能,注重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交融、整合,有機滲透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引領作用。引導關注現實,關注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發展;引導珍視人類優秀文化,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四、考試範圍

《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規定的第四學段(7~9年級)的教學目標和內容要求,參考當地使用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語文》(7~9年級)教材。

  五、考試內容與要求

全面考查學生的語文素養,突出考查語言文字的運用能力。

知識技能目標分為四個不同層級,考試內容分為五大板塊。

(一)能力層級

1.識記。指對語文知識和文化知識的記憶與識別,包括對語文知識術語概念、語文知識運用規則的記憶和識別,對要求熟記、背誦的語言材料(詞語的音形義、文化經典的段落篇章)的記憶和識別。

2.理解。指了解和掌握語文知識並運用這些知識解釋語言的能力,是在識記基礎上高一級的能力層級。包括對語文知識概念的領會並能作簡單的解釋,對語言表層意義的詮釋,對語言深層涵義的闡述或推斷,對文章思想內容的把握和對文章中心(主旨)、結構、技法的'分析與綜合等。

3.應用。指對語文知識和能力的運用,是以識記、理解為基礎,進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層級。能將語文知識直接用於新的情境中去探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如文言文的翻譯題、論述題、仿寫題、作文題等。

4.評價。包括評價、鑑賞。能對不同層次的語言材料、不同形式的文學作品,從思想內容、表達形式、語言技能或風格等方面作出自己的評價或鑑賞。

對以上四個能力層級可以有難易不同的考查。

(二)考試內容

1.積累與運用

積累與運用考查的內容包括:常用字(音、形、義)的辨識、常用詞語(包括熟語)的運用、語言的規範表達及實際運用(如連貫、得體等)、標點符號的正確使用、文學文化常識的識記、名著積累、經典章句的默寫等。

詞語、語句的考查宜結合語境,靈活運用語法、修辭知識,選材兼顧課內外;文學文化常識考查為教材涉及的內容;名著積累取自課標及教材推薦範圍;默寫主要從教材要求背誦的古今優秀詩(詞)文中選材,兼顧日常積累。

2.古詩文閱讀

(1)古詩詞閱讀

古詩詞閱讀的考查,側重整體把握內容,感受形象特點;欣賞、品味富於表現力的語言;分析藝術表現手法。

(2)文言文閱讀

能閱讀淺易的文言文,準確判斷文言句讀,理解文章基本內容;掌握常見文言實詞的意義和常見虛詞(如“之、其、於、以、而”等)的基本用法;能根據語境翻譯文言句子。

古詩文閱讀考查的素材以課內為主,兼顧課外。

3.現代文閱讀

現代文閱讀,綜合考查學生在閱讀過程中的感受、體驗、理解、探究等能力,體現正確的價值取向,鼓勵多角度、個性化的閱讀。

(1)閱讀記敘類文章,要求理清結構與思路,理解主要內容,能準確把握、評價作品中的形象,品味重要詞句在語言環境中的意義和作用,領悟作品的深刻內涵。

(2)閱讀說明類文章,要求把握說明物件及特徵,提取有效資訊,掌握常見的說明順序和說明方法,品味語言特點,領會作品的科學精神和科學思維方法。

(3)閱讀議論類文章,要求把握作者的基本觀點,通過思考做出判斷。理解觀點與材料之間的關係;瞭解常見的論證方法及其作用。

選材不侷限於課內,力求文質兼美。

4.綜合性學習

主要考查綜合運用學科知識發現、分析、探究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查通過對資訊和資料的分析判斷,提出假設或批判性、建設性意見等的語文綜合能力。

5.寫作

要求學生能規範、熟練地運用祖國的語言文字寫作記敘文、簡單的說明文或議論文。要求做到文體規範、中心明確、感情真摯、內容充實、條理清楚、文從字順、書寫清楚、標點正確,力求有創意地表達出自己的獨特感受和真切體驗。

作文的命題力求貼近學生思想和生活實際,不設審題障礙。

  六、考試形式與時長

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考試時長:150分鐘。

  七、試卷結構

全卷120分,由Ⅰ卷和Ⅱ卷組成,設定24~26小題。試卷長度一般不超過6500個字元。

(一)內容分值比例:積累與運用,約佔13%;名句名篇默寫,約佔8%;古詩文閱讀,約佔15%;現代文閱讀,約佔15%;綜合性學習,約佔7%;作文,約佔42%。

(二)題型及賦分:Ⅰ卷為客觀題,賦分30分。包括積累與運用、現代文閱讀(一)、古詩文閱讀(選擇題);Ⅱ卷為主觀題,賦分90分。包括古詩文閱讀(非選擇題)、默寫、綜合性學習、現代文閱讀(二)及作文。

(三)試題難度比例:整卷難度係數為0.70±0.03。容易題(P≥0.70)、中等題(0.70>P>0.35)、較難題(P≤0.35)的比例為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