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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會考化學知識點:走進化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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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是自然科學的一種,是一門歷史悠久而又富有活力的學科,它的成就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化學中存在著化學變化和物理變化兩種變化形式。以下是本站小編搜尋整理的關於2017年會考化學知識點:走進化學世界,供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會考化學知識點:走進化學世界

一、物質的變化

1、概念:物理變化——沒有生成其它物質的變化。例:石蠟熔化、水結成冰、汽油揮發

化學變化——有其它物質生成的變化 例:煤燃燒、鐵生鏽、食物貪腐、呼吸

2、判斷變化依據:是否有其它(新)物質生成。 有則是化學變化,無則是物理變化

3、相互關係:常常伴隨發生,有化學變化一定有物理變化,有物理變化不一定有化學變化。

4、化學變化伴隨現象:放熱、吸熱、發光、變色、放出氣體和生成沉澱。

二、物質的性質

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化學變化就表現出的性質。包括:顏色、狀態、氣味、熔點、沸點、密度、硬度、溶解性、揮發性、延展性、導電性、吸水性、吸附性等。

化學性質: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可燃性、氧化性、還原性、活潑性、穩定性、腐蝕性、毒性、金屬活動性等。

它們的區別是:物理性質在靜止狀態中就能表現出來,而物質的化學性質則要在物質運動狀態中才能表現出來

三、物理變化、化學變化、物理性質、化學性質之間的區別與聯絡。

聯絡: 在變化語句中加“能”或“可以”或“易”“會”“難於”等詞語,變成了相應的性質。



物理變化


化學變化


概念


沒有生成其他物質的.變化


生成其他物質的變化


伴隨現象


物質的形狀、狀態等發生變化


常伴隨有放熱、發光、變色,放出氣體、生成沉澱等


本質區別


變化時是否有其他物質生成


例項


石蠟熔化、水結成冰、汽油揮發


煤燃燒、鐵生鏽、食物貪腐、呼吸


相互關係


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的過程中一定伴隨物理變化,如石蠟燃燒時先發生石蠟熔化現象。在發生物理變化時不一定伴隨化學變化。




物理性質


化學性質


概念


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來的性質


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


實質


物質的微粒組成結構不變所呈現出的性質。


物質的微粒組成結構改變時所呈現出的性質。


例項


顏色、狀態、氣味、熔點、沸點、硬度、密度、溶解性、揮發性、吸附性、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


可燃性、氧化性、穩定性、助燃性、還原性、酸性、鹼性等


確定


由感官直接感知或由儀器測定


通過化學變化方可知


區別


是否需要通過化學反應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