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升學>會考>

會考化學第一單元走進化學世界複習資料

會考 閱讀(2.71W)

考點1 蠟燭及其燃燒的探究

會考化學第一單元走進化學世界複習資料

實驗探究步驟觀察物質的性質、變化、現象結論、解釋
⒈觀察蠟燭的製作材料燭芯棉線、外殼石蠟由石蠟製成
⒉ 點燃前⑴觀察蠟燭的顏色、 形態、形狀乳白色固態圓柱狀顏色:乳白色狀態:固態
⑵用小刀切下一塊石蠟,投入水中浮在水上,難溶於水,硬度小密度比水小,硬度小,難溶於水
⒊ 點燃蠟燭⑴用火柴點燃蠟燭,觀察蠟燭火焰火焰分三層,第二層最明亮,內層暗石蠟具有可燃性,其火焰分三層,第二層最亮,內層暗
⑵取一根火柴,迅速平放在火焰中,1s後取出火柴桿接觸外焰部分變黑外層溫度最高,加熱用的是外層
⑶用一干燥燒杯,罩在火焰上方,片刻,取下火焰上方的燒杯,迅速向燒杯內倒入少量石灰水,振盪燒杯內壁有水霧,石灰水變渾濁蠟燭燃燒生成了水和二氧化碳
⒋ 熄滅蠟燭⑴將蠟燭熄滅觀察有白煙蠟燭燃燒時先由固態轉變成液態,再汽化,而後燃燒
⑵用火柴點燃剛熄滅時的白煙白煙燃燒

考點2 對人體吸入的空氣和撥出的氣體的探究

實驗探究步驟觀察物質的性質、變化、現象結論、解釋、化學方程式
⒈用排水法收集氣體 ⑴在兩個集氣瓶中裝滿水,用玻璃片蓋住瓶口,倒放水中。將塑料管小心插入集氣瓶內,吹氣集氣瓶中的水排出,集氣瓶內充滿氣體撥出的氣體大部分沒有溶於水
⑵在水中集滿氣體後,用玻璃片蓋住瓶口,從水中取出正放於桌上氣體無色撥出的是無色的氣體,密度比空氣大
⒉探究撥出氣體的性質 ⑴向一個盛空氣的集氣瓶和一個盛撥出氣體的集氣瓶中,各滴入幾滴石灰水,振盪盛空氣的集氣瓶內石灰水沒有變渾濁,盛撥出氣體的集氣瓶內石灰水變渾濁人撥出氣體中含有較多的二氧化碳 CO2 + Ca(OH)2 == CaCO3↓+ H2O
⑵將燃著的木條分別插入盛空氣和撥出氣體的集氣瓶中燃燒的木條在盛空氣的集氣瓶中持續燃燒一會熄滅;燃燒的木條在盛撥出氣體的集氣瓶中立即熄滅人撥出氣體中含有較少的氧氣
⑶取一塊乾燥的玻璃片對著呼氣,並與放在空氣中的`另一塊玻璃片比較對著呼氣的玻璃片上有水珠人撥出氣體中含有較多的水蒸氣

考點3 化學實驗室常用儀器的名稱和作用(見課本附錄1) 考點4 藥品的取用 ⒈藥品取用的基本原則。⑴實驗室取用藥品要做到“三不”:不能用手接觸藥品;不要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藥品的氣味;不能嘗任何藥品的味道。 ⑵取用藥品注意節約:取用藥品應嚴格按規定用量。若無說明,應取最少量,即:液體取1~2mL;固體只需蓋滿試管底部。 ⑶用剩的藥品要做到“三不”: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要隨意丟棄,更不能拿出實驗室,要放在指定的容器裡。

2。固體藥品的取用。⑴取用固體藥品的儀器:一般用藥匙;塊狀固體可用鑷子夾取。 ⑵取用小顆粒或粉末狀藥品,用藥匙或紙槽按“一斜、二送、三直立”的方法送入玻璃容器;取用塊狀或密度大的金屬,用鑷子按“一橫、二放、三慢豎”的方法送入玻璃容器。

3.液體藥品的取用。⑴取用少量液體,可用膠頭滴管。滴加到另一容器中的方法是將滴管懸空放在容器口正上方,滴管不要接觸燒杯等容器壁,取液後的滴管不能倒放、亂放或平放。 ⑵從細口瓶倒出液體藥品時,先把瓶塞倒放在桌面上,以免沾汙瓶塞,汙染藥液;傾倒液體時,應使標籤向著手心,以防瓶口殘留的藥液流下腐蝕標籤;瓶口緊靠試管口或儀器口,以免藥液流出。倒完藥液後立即蓋緊瓶塞,以免藥液揮發或吸收雜質。 ⑶取用一定量的液體藥品,常用量筒量取。量液時,量筒必須放平,倒入液體到接近要求的刻度,再用滴管逐滴滴入量筒至刻度線。讀數時,視線與量筒內液體的凹液麵最低處保持水平。 注意:俯視則讀數偏大,仰視則讀數遍小。

考點5 物質的加熱 ⒈酒精燈的使用 ⑴酒精燈的火焰分外焰、內焰、焰心三部分,其中外焰溫度最高,因此,加熱時應用外焰部分加熱;酒精燈內的酒精不超過酒精燈容積的2/3;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內新增酒精;絕對禁止用一隻酒精燈引燃另一隻酒精燈;使用完畢,必須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吹滅。 ⑵可以直接加熱的儀器有:試管、蒸發皿、燃燒匙、坩堝等; 可以加熱但必須墊上石棉網的儀器有: 燒杯、燒瓶等;不能加熱的儀器有:量筒、集氣瓶、漏斗、水槽等。

⒉給物質加熱:加熱玻璃儀器前應把儀器外壁擦乾,以免使儀器炸裂;給試管裡藥品加熱時,應先使試管均勻受熱——預熱,然後對準藥品部位加熱。給液體加熱,試管與桌面約成45度角,且試管內液體不能超過試管容積的1/3,試管口不準對著有人的地方。

注意:給試管裡固體加熱時,試管口一般應略向下傾斜,以免溼存水或生成水倒流,使試管炸裂。

考點6 玻璃儀器洗滌乾淨的標準:玻璃儀器內壁附著的水既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考點7 化學研究的物件:研究物質的組成、結構、性質及其變化規律的科學。

考點8 近代化學理論的建立

⒉原子、分子理論:由道爾頓(英國人)、阿伏加德羅(義大利)建立了原子—分子理論。

⒉元素週期律、元素週期表:由門捷列夫(俄國人)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