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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汾市2017年會考體育特殊考生考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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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臨汾市2017年會考體育特殊考生考試方案已經公佈,體育考試統一於5月20至6月2日進行。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臨汾市2017年會考體育特殊考生考試方案

  考試物件

全市報名參加高中階段招生考試的考生(含往屆),全部參加2017年高中階段招生體育考試。

  考試內容

1.必考專案2個:男生1000米跑、立定跳遠;女生800米跑、仰臥起坐。

2.選考專案(二選一):男女考生在一分鐘跳繩、原地擲實心球二個專案中選取一項作為選考專案,確定選考專案後不得更改。

  評分標準與使用

體育考試計分按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20分,其餘二項各15分,三項合計50分記入山西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總成績。

評分標準嚴格按照《臨汾市2017年高中階段招生體育考試評分標準》(附件1)執行。成績當場公佈並經考生簽字確認。

  考試器材

體育考試將全部採用大連萬國匯通智慧化考試器材進行。智慧化考試器材維護、更新由各縣市區自行解決。

  考試費用

按山西省教育廳、省物價局會考收費標準執行,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報名及考試時間

1.體育考試報名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報名時間統一,會考報名號即為體育考試測試號。各縣市區派人到市體考辦將考生有關資訊錄入IC卡,並負責帶回各縣市區教育局,各縣市區錄入資訊時間另行通知。

2.體育考試統一於5月20至6月2日進行,具體時間由市教育局體考辦安排。

3.各縣市區體考辦應於4月28日前將考生選考專案統計後上報市體考辦郵箱(附件9)。

4.各縣市區教育局體考辦務於4月28日前將本縣市區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體考辦。市教育局將安排巡視、監檢、計算機、器材維護人員到各縣市區考點進行巡視、監督、考試成績收集、維護器材等工作。

5.每一考生的體育考試專案必須在同一單元時間內完成。

  對特殊考生的規定

1.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如坐輪椅等)免予體育考試,按50分計算成績。因意外傷害事故和殘疾但並沒有喪失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和因傷病免考(如心臟病、腎病等)的學生,必須持當地民政部門殘疾證(原件)和縣級以上醫院有關證明(含病歷證明、收費票據等)、學校證明,可按30分計算成績。在規定的考試時間內,因臨時生病或女生生理期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經學校調查核實後,在規定考試的前一天持醫院(含病歷證明、收費票據等)和學校有效證明並填寫《臨汾市2017年高中階段招生體育考試考生考前緩考登記表》(一式二份)(附件7),經縣市區教育局體考辦批准後,由市教育局體考辦另行安排時間進行集中測試。

2.凡因殘、因傷病申報免考的考生,縣市區體考辦必須對考生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審查並填寫《臨汾市2017年高中階段招生體育考試免考審批表》(附件2),統一於4月28日前報市教育局體考辦批准後方可免考,逾期不再辦理免考審批手續。所有免考人員的有效證件和資料,要全部裝入考生升學檔案。凡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體育考試的按缺考處理,體育成績計零分。

  考務管理

1.體育考試主考、副主考、工作人員、測試人員(即監考老師)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按需選調,每個縣市區原則上只設置一個考點,考試的場地原則上應在全封閉的標準400米環形跑道田徑場上進行。因考生人數較多確需增加考點的需由縣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市體考辦批准。

2.做好體育考試考務人員的選拔和管理。考務人員實行集中全封閉式管理。縣市區教育局要對考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體育考試全部採用智慧化考試器材進行,考試成績直接記錄在“臨汾市學生體育考試智慧卡(IC卡)”中,實現體育考試計算機全程管理。

4.考生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參加考試,每個考生的全部考試專案必須在一個單元時間內(半天內)連續完成。

5.每組考生必須由專人帶隊引導參加各專案考試。考試順序原則上按:選考專案→立定跳遠(男)、仰臥起坐(女)→男生1000米和女生800米進行。

6.每組考生三個考試專案全部結束後,IC卡在出口處由考務人員統一收回,並以組為單位當場列印考生成績單一式兩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後交回留存,一份在考場公示欄中張貼公示。

7.由於1000米(800米)考試專案的特殊性,為準確無誤地將每名考生的名次、成績如實準確記錄,必須在起終點架設攝像機進行錄影,一旦考生成績有誤或發生異議,要依據攝像、錄影進行確認。

8.為提大學聯考試透明度,每個考場必須按照規定在考場外醒目位置設立公示欄,將《體育考試規則》、《體育考試操作流程》、《體育考試評分標準》、《考生成績單》和舉報電話張貼公示,由廣大考生和家長進行監督。

9.嚴格考試資料管理

①市體考辦負責製作提供考試軟體及考生IC卡資訊錄入。

②各縣市區負責將本縣市區考生以班為單位編組並負責考生入場檢錄工作。

③各縣市區在每天考試結束後,必須當場在主考、巡視長、監檢員監督下由計算機管理人員將考試成績刻錄成不可擦寫的光碟三張裝入檔案袋封存後送交巡視人員帶回市體考辦備案。

10.考試前丟失智慧卡(IC卡)的考生,必須持學校證明在本校帶隊教師的帶領下,於考試前到考點考務辦公室填寫《特殊情況緩考登記表》辦理緩考手續,並由學校及時提出補辦IC卡申請和繳納工本費。

11.如遇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考試,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會同巡視長、監檢員共同協商提出變更或順延意見並報市體考辦批准後另行確定考試時間,同時及時通知有關學校和考生,做好相關工作。

12.考試專案全部測試完畢的考生,不得再申請參加緩考。

13.各縣市區必須成立體育考試仲裁組,仲裁組由各縣市區主考、市派巡視員、監檢員共同組成,負責處理解決體育考試過程中發生的爭議事宜,並認真做好文字記錄。

14.考生體測成績,每測完一項,由測試人員當場向考生公佈成績,如考生對自己的體育考試成績有異議,須當場向考點仲裁組提出申請。由仲裁組複查後(只限對原始成績進行復查),當場向考生反饋複查結果。

15.對於不按要求操作和考試違紀人員,除立即停止工作,迅速調整外,要根據其情節輕重,依據省有關會考違紀處理辦法,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考試期間,市體考辦設立舉報電話2682837,各縣市區也必須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隨時接受廣大群眾監督。

16.市派巡視、監檢、計算機、器材維護、技術人員工作證由市教育局體考辦統一製作,並加蓋市教育局公章。各縣市區體育考試主考、副主考、測試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證件由各縣市區教育局體考辦製作。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轉借、塗改、複製體育考試證件。除市派巡視、監檢、計算機、器材維護、技術人員和各縣市區主考、副主考、測試工作人員外,未經主考和市派巡視長允許,其他工作人員不得進入考試場地。考場安全保衛人員要認真驗證,嚴格把關,無關人員嚴禁出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