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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大學2017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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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2017年繼續通過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下面是東北大學2017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簡章,歡迎大家參考!

東北大學2017自主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精神,選拔和培養又紅又專、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2017年繼續通過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二、報名條件

完成2017年大學聯考報名,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優良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報名:

自然科學類限理工類考生報考,人文與社科類、外語類招生專業限文史類考生報考。考生可選擇自然科學類、人文與社科類、外語類其中一類報名,不得兼報。

對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與我校在上海、浙江公佈的2017年同專業(類)選考科目範圍相同,報名不分文理。江蘇理工類考生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考生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為AB,必測為4C1合格。

三、報名程式

考生須通過教育部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進行報名,上傳報名材料、查詢初審結論、確認考試、列印准考證、查詢考核結果等。網上報名及上傳材料截止4月5日。上傳材料包括《東北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稽核蓋章)、個人陳述、符合報名條件的各種證明材料(獲獎證書、榮譽稱號、論文等)、推薦信等。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準確、清晰,所有材料均須加蓋中學公章。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

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在對真實性負責的基礎上可實名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推薦程式為:學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推薦人資訊後,報名系統向推薦人傳送電子郵件,推薦人按電子郵件中的要求下載推薦信模板,親筆填寫完成後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

四、選拔程式及優惠政策

1。初審

我校組織專家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材料稽核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核的'初審合格考生名單,並於4月30日前在報名系統和東北大學(分數線,專業設定)招生網公佈,高校招生《東北大學2017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簡章》。

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和省級賽區一等獎,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和省級賽區一等獎,入選中國科協和教育部推出的 “中學生科技創新後備人才培養計劃”(簡稱“中學生英才計劃”)的考生優先獲得初審合格資格。

2。辦理考試手續

初審合格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入報名系統確認參加考試並列印准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或未列印准考證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

3。考核

初審合格考生持身份證、准考證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考核分類別進行,考核方式為面試和筆試。考核重點為報考類別相關的學科特長基礎和創新潛質,包括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造力,想象力,邏輯思維、審辯式思維以及表達、組織、應變與團隊協作能力等。 考核時間為6月11日左右(具體時間將於6月1日後在東北大學招生網公佈),地點在東北大學校內。

4。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及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等級:

A等(一本線錄取):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簡稱“一本線”,下同)或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

B等(降30分錄取):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類模擬投檔線分數下30分以內,且達到一本線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

說明:模擬投檔線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按教育部規定方法測算生成。對合並本科批次或實施大學聯考改革試點的省份,“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劃定執行。

我校按照“寧缺毋濫、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筆試和麵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級,總分前50%左右為A等。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級和可錄取專業(類)範圍在東北大學招生網、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的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須按考生所在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報自主招生志願,大學聯考成績達到考生所獲優惠政策要求方可錄取。錄取專業(類)由我校綜合考慮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特長潛質、專業志願及各專業實際錄取情況,在公示的其可錄取的專業(類)範圍內進行安排。對未能滿足專業志願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公示的其可錄取專業(類)範圍內的其他專業(類);對未能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各專業(類)招生計劃將視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按專業大類錄取的考生,入學後需參加相應學院的大類招生專業分流。考生獲得的具體錄取優惠政策及其可錄取的專業(類)範圍以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為準。

六、監督約束機制和申訴渠道

1。東北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統籌組織,相關學院專業參與實施。

2。嚴格遴選初審、命題專家和麵試評委,嚴格工作人員選聘。將師德高尚、作風正派、廉潔自律作為遴選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強化崗前培訓。

3。報名材料和評審專家“雙隨機”確定,每份材料多人評審。面試專家和考生“雙隨機”確定,考核過程全程錄影,嚴防暗箱操作。

4。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並及時公開公示。

5。考生、推薦單位或個人應如實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等違規違法行為,依據國家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室]進行監督,監督申訴電話:024-83687318。

七、聯絡方式

單位: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郵編:110819)

諮詢電話:024-83687392 傳真:024-23891272

招生網址:xxxx

電子郵箱:

八、其他

1。本簡章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測試資訊僅在東北大學招生網及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釋出。我校未舉辦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訓,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訓;在報名、考試和錄取過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贊助費或其他費用;任何機構、個人以東北大學或東北大學師生、評委等名義擅自舉辦的自主招生相關培訓均為侵權行為,我校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