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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國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大學聯考 閱讀(2.16W)

導讀:上海外國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5%,文理兼收(含不分文理的綜合改革),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31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上海外國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教育部關於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上海外國語大學“培育思想素質過硬、中外人文底蘊深厚、跨文化溝通和專業能力突出、創新創業能力強的‘多語種+’卓越國際化人才”的育人目標,2017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開展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一、報名條件

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成績優秀、具有語言文學方面特長和外語學習潛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可申請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競賽全國總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獎項之一:全國創新英語大賽(高校招生雜誌社主辦)、“外教社杯”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大賽(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主辦)、“外研社杯”全國中國小生英語大賽(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等主辦)、“21世紀杯”全國中國小生英語演講比賽(中國日報社主辦)、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萌芽雜誌社主辦)、全國中國小生創新作文大賽(課堂內外雜誌社主辦)。

2.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競賽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獎項之一:上海市高中英語競賽(上海海文音像出版社等主辦)、上海市中學生科普英語競賽(中國科普作家協會翻譯委員會等主辦)、上海市中學生作文競賽(中文自修雜誌社等主辦)。

3.在高三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和一模考試中,外語單科成績均在全年級同科類學生中排名前2%以內。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5%,文理兼收(含不分文理的綜合改革)。招生專業包括外語類和複合型兩大類,我校外語類專業實行雙外語教學模式,複合型專業實行“專業+英語”的教學模式,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外語類波斯語2印地語2印度尼西亞語2泰語2希臘語2
英語(教育)4俄語4阿拉伯語4日語4朝鮮語4
複合型漢語國際教育4國際政治4政治學與行政學4教育技術學4廣告學4
廣播電視學4網路與新媒體4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4公共關係學4法學9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2017年3月31日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入報名系統,進行實名註冊,如實填報資訊,下載並列印報名表,簽字並由中學蓋章後上傳至系統。

⑴填報個人資訊:包括基本資訊、中學資訊、高中各學期期末考試與各次大學聯考模擬考試的成績與年級排名、外語單科各次考試年級排名(名次/總人數)、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高中階段獲獎情況以及參加社會實踐情況等。

⑵填報專業志願:中學所學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專業中最多選擇8個專業填報,其中外語類專業最多填4個、複合型專業最多填4個;

非英語語種考生最多可填報5個專業:俄語考生可填報俄語專業,法語考生可填報阿拉伯語專業,日語考生可填報日語專業,有厚實英語基礎(須完整修讀高中英語課程,並由所在中學出具修讀證明和成績單)的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考生還可填報漢語國際教育、法學、國際政治、網路與新媒體專業(此類專業的外語教學語種均為英語);

考生填報專業時,應嚴格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條款(連結),不填相關限報專業;

上海、浙江考生應嚴格對照我校在該省(市)公佈的`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填報與自己選考科目相匹配的專業。

⑶撰寫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理想信念、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學科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等,字數不超過1200字。

2.撰寫外語申請作文:考生需結合個人實際,圍繞對上外和報考專業的理解,撰寫一篇500詞左右的外語申請作文(下載列印作文紙,用黑色水筆手寫),並上傳至系統。

3.提供證明與推薦材料:考生在語言文學方面的特長鬚提供並上傳相應材料,其他學科獲得省級以上獎項、以及參加社會實踐情況,也須提供並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

⑴按競賽條件報名的考生,必須提供並上傳高中階段參加競賽的相應等級獲獎證書。

⑵按外語成績條件報名的考生,必須由所在中學推薦。考生在報名系統的推薦人一欄中點選“新增推薦中學”,填寫推薦人及聯絡郵箱,推薦人必須是校長、教導主任或年級組長。推薦人收到電子郵件後線上填寫推薦表並下載列印,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後上傳至系統,原件交考生裝訂進報名材料。推薦人須從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素質等方面說明推薦理由,並如實寫明高三全年級總人數、同科類學生人數、以及考生外語成績排名位置。

4.報名材料要求:考生報名材料(含申請、推薦、證明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國中及國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報名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抄襲現象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選拔認定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註冊,並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5.郵寄書面材料:網上報名與郵寄書面材料缺一不可,且以兩者資訊一致的書面材料為準,所有書面材料均使用A4紙,無需另加封面,按自主招生申請表(1-6頁)、中學推薦表(系統生成格式)、獲獎證書影印件(需由中學核實並蓋章)、外語申請作文的順序裝訂成冊,於2017年3月31日前寄出(建議使用EMS),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四、選拔程式

1.初審:我校組織專家對符合報名條件並按要求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進行評審,對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學業成績、外語水平、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對試點省市考生還將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好中選優,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確定初審通過名單,於4月30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

2.選拔測試:初審通過並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測試日期為2017年6月11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考點設在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測試科目為外語筆試(含聽力,滿分200分)、外語口試(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思維、學習潛質和綜合素質。參加測試的考生於5月11日—20日在上外繳費平臺繳付報名考試費90元/人(收費目錄:滬財預[2016]44號,收費依據:滬價費[2002]008號、滬價費[2003]69號、滬價費[2006]5號),並於6月1日—10日在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考生須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參加測試。

3.資格認定:學校依據考生筆試與面試的總成績排名(不分科類或選考科目),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擬錄取專業和錄取優惠政策,入選資格考生人數不超過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數的2倍,寧缺毋濫。入選名單于6月22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公示,並報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公示。

4.優惠政策:我校根據入選考生的測試總成績,分別給予以下優惠政策之一:

A檔:入選考生中成績排名在前40%(含)者,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下同),我校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B檔:其餘入選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以下要求,我校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江蘇省考生達到該省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10分(含);上海市考生達到該市自主招生控制線上15分(含);浙江省考生達到該省第一段分數線上20分(含);其餘省份考生達到我校在該省同科類第一批本科模擬投檔線下40分內(含)且不低於該省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計劃的省份參考我校提前批投檔線)。

5.錄取:經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考生在大學聯考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大學聯考投檔成績符合公示的錄取優惠政策(江蘇考生大學聯考選測科目等級還須達到BB及以上),且大學聯考外語口試成績合格(省級招辦未組織口試的省份除外),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核准後辦理錄取手續,自主招生錄取名單於7月下旬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管理與監督機制

1.上海外國語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本著“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的原則,嚴格管理,規範實施,擇優錄取。

2.學校嚴格遴選初審、命題專家和麵試評委,嚴格選聘工作人員,嚴明工作紀律,強化崗前培訓。

3.學校加強初審和考核的組織與管理,考生報名材料初審由專家組進行多輪評審,面試過程全程錄影,面試專家分組和考生面試順序由現場抽籤隨機確定。

4.學校加強資訊公開,自主招生初審通過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按要求進行公示。

5.學校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型別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6.學校建有完善的監督機制,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全程監督下進行,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1-65422784,電子郵箱:。

  六、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3月31日。

2.材料郵寄截止時間:3月31日 (以寄件日郵戳為準) 。

3.初審結果查詢、初審通過名單公示時間:4月30日—5月10日。

4.網上繳費時間:5月11日—20日 (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考生視為自願放棄選拔測試資格)。

5.列印准考證時間:6月1日—10日。

6.選拔測試時間:6月11日(無需提前一天報到)。

7.測試結果查詢、入選資格名單公示時間:6月22日—30日。

  七、聯絡方式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大連西路550號(200083)

諮詢電話:021-55386006、55383668

電子郵箱:

上外招生網:

  八、本簡章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