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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內蒙古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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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蒙古媒體報道,從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瞭解到內蒙古2017年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已經確定。

2017年內蒙古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已確定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傷殘證人員子女考生,這些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按相關規定和程式被予以資格認定,可具備應屆畢業當年大學聯考加分資格,加分分值為5分。

具體包括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以及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或參加自治區級體育比賽集體 專案取得前3名或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其中享受大學聯考體育加分的自治區級體育比賽運動專案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中國式摔跤和毽球;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 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或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獲得自治區級優秀學生稱號;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如還符合其他大學聯考加分情形,可取其其他大學聯考加分專案中最高的一項分值與少數民族加分累加。除少數民族加分外其他所有加分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