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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大學聯考改革解讀: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和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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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2015年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聽取了北京教育考試院的工作彙報,審議通過了《關於做好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檔案。

2015北京大學聯考改革解讀: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和分值

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招考委主任委員苟仲文同志出席會議並就做好今年的考試招生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穩步推進招考改革;二是強化安全體系建設,確保大學聯考平安順利;三是深入實施“陽光工程”,維護招生公平公正;四是著力提升招考服務,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和分值

1.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以及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蹟(含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等全國性加分專案,此後獲得相關稱號、獎勵、名次的考生均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蹟、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專案有關稱號、獎勵、名次的考生,在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保留“烈士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專案,分值不變。

3.取消“奧賽省級一等獎”、“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案。保留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及退出部隊現役考生同等條件優先錄取專案。

4.取消“北京市三好學生”、“北京市優秀學生幹部”加分專案。

5.調整“少數民族”加分專案。2015、2016年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投檔,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從2017年起,加分考生範圍調整為“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分值5分,也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