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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業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大學聯考 閱讀(3.23W)

北京林業大學,是北京學院路八大學院之一,是中國“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之一,下面一起來看看北京林業大學的2016自主招生簡章,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北京林業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北京林業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中學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引導樹立全面發展的育人觀,我校在2016年將繼續通過自主招生,面向全國選拔具有學科特長以及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領導機構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二、報考條件

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可以申請報名:

1、具備相應學科特長,對我校林學類、草業科學(草坪科學與管理方向)、園藝(觀賞園藝方向)、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農林經濟管理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者;

2、具備相應學科特長,對我校生物科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林業工程類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者;

3、具備相應學科特長,對我校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自動化、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者;

4、具備相應學科特長,對我校園林、風景園林、城鄉規劃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者;

5、具備相應學科特長,對我校英語、商務英語、日語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者;

注:(1)以第1、2、3條申請的考生,需為理科生;以第5條申請的考生,文理兼招。以上各條件的申請者,均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證明材料以高中階段在省級以上(含省級)賽事、機構中獲得或發表的為準。

(2)以第4條申請的考生,需為理科生,需提供鉛筆素描作品一幅。考生所提供作品將與徒手畫測試試卷比對打分,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自主招生入圍資格。

  三、招生計劃

招生人數不超過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即170人以內。

  四、申請程式

1、網上報名:符合選拔條件的考生,登入“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相關資訊完成報名,並列印報名表(其它格式無效)。

2、材料郵寄:將以下材料按順序以 A4紙標準裝訂成冊,通過中國郵政EMS快遞至: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35號北京林業大學19號信箱,招生辦公室收(郵政編碼:100083)。信封左下角註明“自主招生”。

(1)網上報名系統列印的申請表,經中學教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有效;

(2)高中階段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相關材料影印件,經所在中學稽核、蓋章有效;

(3)以第4條申請的考生,須附鉛筆素描作品一幅(題材不限,紙張大小要求8開)。

(4)考生可以自薦,也可以由有關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實名推薦。實名推薦需要推薦人在推薦材料上親筆簽名並由推薦人所在單位蓋章,同時註明推薦人社會職位及聯絡方式。推薦人要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將所有推薦材料及考生報名材料直接郵寄至我辦。

注:以上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做好備份。

  五、選拔程式

1、材料初審:我校自主招生稽核專家組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申請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結果及測試通知,我辦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事宜。

2、複試:初審合格考生到北京林業大學參加複試,複試內容為筆試和潛能測試,具體如下:

申請條件筆試內容潛能測試內容
第1條數學面試
第2條生物、化學面試
第3條物理面試+實驗操作
第4條數學徒手畫
第5條英語面試

(1)筆試:安排在複試當天上午進行,各個申請條件均有一項筆答測試,總分為150分,測試內容如表格中所列。無相應考試大綱和往年試題作參考。

(2)潛能測試:安排在複試當天下午進行,按照報名條件分類進行,全面考察考生的理想、品德、誠信等素質,側重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潛能測試成績分為優、良、中、合格、不合格五個檔次,對應分值分別為50分、40分、30分、20分、0分。無相應考試大綱和往年試題作參考。

3、資格確定: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規模和參加考核的人數,按照複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潛能測試成績)分學科條件確定獲得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其中潛能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入圍最終合格名單。入選考生按照複試總成績劃線,分為A、B兩檔,分別享有相應的加分政策,其中A檔考生比例原則上不高於入選資格考生總數的30%。入選名單在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公示,並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學、省級教育行政機構公示備案。

  六、錄取辦法

1、報考要求:取得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資格,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自主招生填報志願方式及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考生身體條件應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經所在省級招辦批准,我校審查錄取。

2、成績要求:

(1)以第4條申請條件入選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需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擬投檔線,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2)以其他申請條件入選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需達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線執行;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江蘇籍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

3、專業確定:考生須在認定條件的專業範圍內選擇,進行志願填報。

(1)在大學聯考填報志願時,考生只能報考相應申請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如報考認定條件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直接做退檔處理。

(2)錄取專業時,A檔考生在其大學聯考成績(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檔考生在其大學聯考成績上加10分單獨排隊參與專業選擇。大學聯考總分非750分制的省份,加分按比例進行折算。

(3)我校將根據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優惠分值、各專業的招生規模、各省市的報名人數,以及我校往年在當地的錄取情況給考生安排認定條件裡的專業之一。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如所報專業都未滿足,我校將予以退檔。

  七、監督機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相關資訊。

2、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切實杜絕自主招生權力尋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接受社會監督。紀委監督電話:010-62338237。

3、學校加強對自主招生考評人員的選拔和管理。與考評人員簽訂利益關係者回避責任書,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係、指導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考評人員須在考前主動報告並申請回避,一經發現瞞報情況者將取消考評人員資格,所評考生成績無效,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四級資訊公開制度,將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生源所在中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我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5、自主招生是對大學聯考招生錄取的一種補充,具有和大學聯考相同的嚴肅性。考生應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對違規的考生和相關人員,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條)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36號令)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