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升學>大學聯考>

陝西“異地大學聯考”政策2016年開始實施

大學聯考 閱讀(2.71W)

2016年大學聯考報名在即,陝西省教育廳、陝西公安、陝西省人社廳於2015年11月10日聯合發文,對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陝報名參加大學聯考的資格審查作了明確說明:學籍、居住、社保繳費分別由縣(區)教育部門、公安部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負責審查。2016年起,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陝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陝西戶籍在陝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其學籍所在地的.縣(區)報名參加大學聯考;陝西戶籍考生大學聯考報名仍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區)進行。

陝西“異地大學聯考”政策2016年開始實施

  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隨遷子女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由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居住情況,由所居住縣(區)公安部門負責審查;在陝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情況,由辦理參保登記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負責審查。

隨遷子女在各地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到其學籍所在縣(區)招生辦領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陝參加大學聯考報名申請表》,分別前往本人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居住登記地縣(區)公安部門及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辦理報名資格審查手續,通過資格審查後在學籍所在縣(區)招生辦辦理大學聯考報名手續。-

各縣(區)招生辦負責彙總轄區內通過資格審查的隨遷子女報名申請表,並報所屬市(區)招生辦備案。市(區)招生辦負責將轄區內隨遷子女登記造冊,並會同本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安部門、養老保險經辦處進行資格複審。對於資格複審不合格的隨遷子女,取消其大學聯考報名資格。

  申請在陝報名須連續學籍滿3年

申請在陝報名參加大學聯考者,截至大學聯考當年,其高中階段在陝連續學籍應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學校註冊學籍並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並可獲得陝西省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中畢業學生還應有全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此外,報考者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截至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籍在陝滿3年;截至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本人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西省居住3年以上並持有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按照國家規定在陝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截至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籍在陝不滿3年,但在戶口遷入我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居住並持有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這期間在陝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居住時間與取得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