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近日確定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辦理程式。具體為:
1.符合相關競賽獲獎條件的學生要如實填寫《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見附件1),由本人向所在中學申請並經中學稽核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要在中學校園顯要位置張榜公示名單、所在班級、獲獎專案等關鍵資訊。公示期間要公佈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並留存影像資料備查。
2.石家莊外國語學校依據對社會公佈的.保送生推薦辦法,按照教育部規定的限額(141人)選拔出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連續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並在校園顯要位置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要公佈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並留存影像資料備查。
省教育考試院將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公示後的名單在網站進行公示後上傳至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再集中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考生如實填寫《登記表》。
3. 各市加強對中學保送生推薦和公示工作的檢查和監督,認真稽核中學所報材料,如實填寫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並於2017年4月10日前將本轄區《登記表》彙總後寄送到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
4. 各有關高校須於2017年4月15日前,按照規定格式和要求(見附件2),將本校已測試合格且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資訊平臺公示的擬錄河北考生名單加蓋學校公章後寄送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
5.高校確定擬錄取名單且公示結束後,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向我省增補相應招生計劃。
6. 已被高校確定錄取的保送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情況登記表
市 縣 中學,保送學校
考生號 | 姓名 | 性別 | |||||||||||||||
身份證號 | 考生類別 | 考生類別 | 照片 | ||||||||||||||
家庭住址 | |||||||||||||||||
聯絡電話 | 郵政編碼 | ||||||||||||||||
(從國小填起) 本 人 簡 歷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學校學習 | 任何職務 | 證明人 | ||||||||||||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思想政治 | 資訊科技 | 生物實驗 | 物理實驗 | |||||||||
生物 | 美術 | 音樂 | 通用技術 | 化學實驗 | 研究性 學習 | 體育與 健康 | |||||||||||
保送條件 | |||||||||||||||||
成員情況 家庭主要 | 姓名 | 與本人關係 | 工作單位 | 職務 | |||||||||||||
中學意見 | 校長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市招生部門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表會考生號是考生參加大學聯考報名時,由考生戶口所在地招生辦編排的;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市級招生部門填寫;
3.此表於2017年4月10日前將所有公章蓋全後,寄送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