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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環境中的色彩設計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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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進入一個空間,最初的印象百分之七十五來自於色彩感受,有了色彩之後再接著去理解形體。色彩創造了或是改變著家居的風格和格調。所以,色彩設計是室內裝飾設計不能忽視的重要因素,只有當色彩設計服務於整體的空間設計時,才能達到更好的境界。

居住環境中的色彩設計的原則

  (1)有用原則。

居住環境中的色彩設計是否有用,取決於是否給人帶來積極的色彩感受。梵高說:“沒有不好的顏色,只有不好的搭配。”色彩直接訴諸人的情感體驗,不同的色彩會給人心理帶來不同的感覺。空間的使用者是人,所以設計者應始終把對人的需求的'滿足放在首位,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如老年人適合具有穩定感的色系,沉穩的色彩也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青年人適合對比度較大的色系,讓人感覺到時代的氣息與生活節奏的快捷;兒童適合純度較高的淺藍、淺粉色系;運動員適合淺藍、淺綠等顏色以解除興奮與疲勞;體弱者可用桔黃、暖綠色,使其心情輕鬆愉快等。

  (2)實用原則。

居室內不同的空間有著不同的實用功能,這要求色彩設計也應當隨著功能的差異而做相應變化。在功能要求方面,首先應認真分析每一空間的使用性質。如兒童居室、老年人的居室與新婚夫婦的居室,由於使用物件不同或使用功能有明顯區別,空間色彩的設計就必須有所區別。純度較高鮮豔的色彩則可獲得一種歡快、活潑與愉快的空間氣氛,使用純度較低的各種灰色可以獲得一種安靜、柔和、舒適的空間氣氛。

  (3)審美原則。

室內色彩設計最重要的就是講求色彩的和諧性,就如同音樂的節奏與和聲,室內色彩的配置必須與空間環境相互諧調,實現“多樣的統一”,這是色彩美的最高境界。恰如其分地處理色彩間對比與和諧的相互關係則是創造良好的室內空間氛圍的關鍵。色彩和諧需要色彩三要素―色相、明度和純度相互協調併產生統一感,同時還要避免整體色彩過於平淡、沉悶或單調,因此,住宅室內環境設計中的色彩和諧應表現為對比中的和諧與多樣的統一。常見的搭配方式如下。

  ①和諧搭配。

將相同色系中不同明度的色彩搭配在一起可以實現空間的整體感與協調感,例如通過同色系、不同深淺、不同質感的物體搭配,在居室空間營造出和諧統一而又優雅柔美的感覺。②衝突搭配。表現為:冷暖對比、明暗對比、純度對比,色相對比等。如紫色與黃色、藍色與橙色等可增強居室明快、活躍的空間氛圍。衝突搭配的用色方式形成的視覺衝擊力較強。③主次搭配。挑選某一種顏色作為主色調,以其它輔助色作區域性改善與調整,通過色彩數量上多與少、面積上大與小的差異和對比,營造空間環境整體和諧、區域性變化的豐富效果。

  (4)個性原則。

人對色彩本能的敏感及其賦予色彩的有差別的聯想意義使住宅室內環境色彩設計必須遵循個性化表達的原則,比如藝術家習慣於誇張浪漫、隨心所欲的生活,偏愛鮮明、活潑的色調,科學家則嚴謹理性,喜歡素雅深沉的家居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