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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設計的八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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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設計 是企業發展 在不同階段必須面對的問題,通過與經營戰略和企業變革 與管理相輔相成,以下是組織 設計的八項原則:

組織設計的八項原則

  1、目標一致性原則

組織設計以企業戰略則,企業組織設計應因事設職.因職設人,目標和任務為主要依據和著陸點。

  2、分工與協作原則

組織部門的劃分、業務的歸口,應兼顧專業分工及協作配合。這就要求在觀念上要有整體的目標和共同奮鬥的意識.在制度上應明確劃分的責任和協作的義務,在組織形式上,應將分工和協作結合起來。

  3、統一領導和分級管理原則

只有實行統一領導,才能保證組織協調;只有分級管理,才有利於發揮各級組織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保證組織高效和靈活性。

  4、統一指揮的原則

組織中指揮不統一是秩序混亂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任何下級不應受到一個人以上的'直接領導。

  5、權責相等的原則

整個組織中權責應是對等的,必須嚴格保證組織中每一職位擁有的權利與其承擔的責任相稱,權責相等是發揮組織成員能力的必要條件。

  6、精幹實際的原則

這一原則可以使組織成員有充分施展才能的餘地,在能位對應有的基礎上,促使組織具有高效率和靈活性。

  7、有效管理幅度原則

管理幅度是同管理層次相互聯絡、相互制約的,二者成反比例的關係,即管理幅度越大,則管理的層次越少。

  8、制度配套原則

在組織設計符合以上各項原則的基礎上,通過充分的評估和架構確認後,就必須考慮制度化配套的可行性,檢驗其對接和“落地”的協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