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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內交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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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為規範公司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下面是yjbys小編為你帶來的廠內交通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廠內交通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公司生產區域內所有機動車輛交通運輸活動。

  3職責

3.1安質環部為公司內交通管理歸口單位。負責所有在公司生產區內交通運輸的.檢查、設定標誌、限速、道路規範。

3.2各部門負責本單位機動車輛的日常安全管理。

3.3各部門負責本單位外來業務聯絡單位的車輛的遵章守紀管理。

3.4員工遵守公司交通管理的規定。

  4內容

4.1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對本單位機動車輛進行檢測,辦理相關手續,合法使用。

4.2各部門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按相關法規辦理操作證,操作證要定期複審。

4.3各部門要定期對機動車輛進行檢查,進行必要的安全設施配置,保證其安全效能。

運輸車輛載貨規定:

4.3.1不能超載。

4.3.2貨物堆放均勻、牢固,裝貨後的高度離地面不得超過4米,高出車身的貨物應加以固定,車上貨物伸出車箱前後的總長不能超過2米。

4.3.3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貨物時,應報公司安質環部批准,並指派熟悉所載危險品性質和有安全防護知識的人擔任押運員,車上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排氣管應安裝在車前,尾部應安裝接地鏈。

4.4限速規定:

4.4.1公司內汽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km/h,在通過道口、彎道、行人稠密地區以及載運危險物品不應超過10km/h,在出入大門或倒車時不得超過3km/h。

4.4.2叉車在公司區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km/h,出入大門或在車間內部不得超過3km/h。

4.4.3電瓶車或其他機動小車在公司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km/h。

4.5公司生產區、罐區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禁止一切非運送貨物的機動車輛入內,如因生產原因必須進入,須經安質環部檢查合格、辦理入公司登記手續,並由安質環部對車輛安裝阻火器後方可進入,責任單位要派人隨行,並遵守公司內交通規則,按規定線路行駛。

4.6任何車輛停靠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4.7安質環部對公司機動車輛建立臺帳。各種證書、檢驗報告和手續需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