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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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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為了確保工廠用電安全,確保生產工作順利進行,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yjbys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條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條例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第二條 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 裝置動力科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佈圖,低壓分佈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定圖,接地網路,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裝置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 一切電器裝置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鑽、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裝置處每季檢查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 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 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效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 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 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效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 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裝置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溼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 打掃衛生、擦拭裝置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溼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 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誌,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 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 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准。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 處罰

(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部門和個人,分別處500元、200元罰款,並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2)對違反規定隨意開動電源,在電源裝置上堆放物件的當班人員處100元罰款。並責令參加安全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