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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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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是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1專案部首先要確保電工專業工長,安全員,維護電工及分包作業隊伍安全員,維護電工人員的落實不準缺崗。

2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結合作業人員入場前三級安全教育,電工工長要特別對作業人員進行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其自覺遵守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

3臨時用電檢查,要嚴格按照JGJ59-2011《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進行檢查。安全員,維護電工要做到日巡查,專案部做到周查(有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立即整改解決。當時整改不了的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

4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專案電工工長要向維護電工,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故等。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交底要有針對性,要全面,具體。

5要做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工作。工程開工前專案電工技術負責人根據JGJ46-88規範: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和施工現場作業條件,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並經審批後嚴格實施。對於不足5臺及5臺裝置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依據規範規定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JGJ46-20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三相五線制”“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電源線敷設,現場照明,外電防護,電動建築機械機手持電動工具的安裝,管理,使用等要符合規範要求。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7從未經過培訓考核,未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者”不得進行電氣作

業,不得隨便接線,拆接裝置。

8電氣裝置進入施工現場後項目部要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一律清出現場,不能使用。裝置安裝後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有驗收簽字手續)。

9室內照明低於2.4m及民工宿舍伙房照明必須採用36V安全電壓照明宿舍內不得違規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電爐子,電褥子及碘鎢燈熱得快等。用電器具嚴禁電線亂搭、亂掛、在電源線上涼晒衣物。

10要做好定期或季節性對電氣裝置的檢測。如接地電阻值,電器裝置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引數等。雨季前,要對電氣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遙測。雨期中要經常檢測確保使用萬無一失。施工現場臨電設施附近要配備充足,對路有效的滅火器才。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作業人員要做到“三懂三會”。

11工程竣工後,要及時拆除現場的臨電設施。拆除時,專案要指定專人指揮,由專職電工進行拆除作業。

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 工程專案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

2. 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含5臺)以上或裝置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須編制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 現場臨時用電裝置在安裝後,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 對現場臨時用電工程至少每週一次大檢查,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進行解決和整改。

5. 電工作業應由二人以上配合進行,並按規定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

6.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和電工值班記錄,工程拆除後統一歸檔。

7. 現場用電必須三項五線制,使用五芯電纜。

8. 固定裝置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9. 各配電箱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3]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的方針和政策,保證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防止施工現場的觸電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違反以下制度的限期整改,不整改,視情節輕重,罰款處理。

二、施工現場用電必須採取TN-S系統,設定專用保護零線,要求使用五芯電纜。開關箱必須設定漏電保護器。

三、配電箱必須設定總漏電保護器,動作時間0.2秒;下設分漏電保護器動作時間0.1秒,並設保險絲和專用保護接零。

四、配電箱設定計量表,專為施工期間所有的用電裝置做計量。所有的用電裝置必須從配電箱取電。

五、施工現場的電線、電纜必須按規定要求架空(施工後期無條件架空設定時,電線應該靠牆走,特殊部位要特殊保護處理)。電線電纜必須排列整齊。

六、配電箱的開關電器(包括插座)應該按規定的位置固定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鬆動。開關、接線接觸良好。

七、嚴禁使用裸電線代替插頭。

八、配電線路的安裝、維修、拆除和檢查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

九、施工照明嚴禁使用碘鎢燈,要求使用鈉燈或者汞燈。

十、施工現場嚴禁亂接電線,注意防火安全,要求必須配備滅火器。

觀復國際工程部

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行JGJ64—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3、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並按其佈置。

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系統。一、二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複接地,三級配電箱在比較集中的地方應設重複接地。

5、 塔吊、龍門架、攪拌機等裝置的金屬部分必須有接地(零)保護。

6、 每臺電氣裝置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裝置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裝置容量相匹配。

7、 開關箱與二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8、 各級配電箱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並且綁紮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互套,箱門應配鎖。

9、 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並且應設防雨措施。

10、 室外照明燈具應採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於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4米;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零。

11、 手持照明燈具、地下室、金屬容器內、潮溼等場所,照明時必須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36V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變壓器。金屬外殼有可靠的保護接零。

12、 照明電線不能栓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其它金屬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13、 架空線路應採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於4米,過道路不低於6米。

14、 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

15、 橡皮電纜應採用埋地穿保護管及沿牆或電杆等敷設,在沿牆或電杆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在金屬構件上敷設時,應與金屬構件之間做絕緣處理。

16、 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紮固定。

17、 塔吊、龍門架、人貨兩用電梯等起重裝置,在超過30米時,應有防雷

措施。

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5]

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事故發生,加快施工進度,爭取良好經濟效益。

2.目的和適用範圍

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是以實現臨時架設電氣線路及用電裝置合理配置、滿足生產用電安全的需要為目的。適用於本公司所屬範圍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一切電氣線路、用電裝置的配置安裝、維修、維護、拆除必須執行相關安全規定。

4.必須由持市、地勞動安全部門核發的電工證電工上崗操作。

5.配電線路

5.1臨時用電線路必須安裝有總隔離開關,總漏電開關、總容斷器(或空氣開關)。

5.2架空電線、電纜必須設在專用電杆是,嚴禁設在樹木或腳手架上,架空線的最大弧垂與地面的.距離不小於3.5米,跨越機動車道時不小於6米。

5.3導線的選擇

1、 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大於其許載流量;

2、 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線相相同,三相四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截面不小於相截面的50~;

3、 為滿足機械強度要求,絕緣鋁線截面不小於16mm2,絕緣銅線截面不小於10mm2。

5.4臨近高壓線時,在建工程的外側邊緣與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足夠安全操作距離,否則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並持警告牌。

5.5較潮溼場所的手提行燈應使用36伏電源。線路架設應使用難然管槽,嚴禁使用花線。

6.配電箱及開關箱

6.1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門(蓋)必須齊全有效,安裝符合要求,並保持有二人同時工作通道並接地。

6.2配電箱及開關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並做出分路標記。

7.電器裝置的選擇

7.1總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隔離開關,總容斷器和分容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頭、總漏電保護開關和分漏電開關),分級分段保護。

7.2總配電箱安裝的總漏電保護開關,一般其漏電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250Ma,額定動作時間在0.2s內。

7.3開關箱安裝的漏電保護開關,一般其漏電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30mA,額定動作時間小於0.1s內。

7.4嚴禁用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裝置(含插座)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制。

7.5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底下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

7.6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時、出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

8.電動建築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關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電纜。

8.1電動建築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電纜。

8.2每臺電動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裝置上,還必須裝設隔離開關。

8.3外用電梯轎廂所經過的樓房,應設定機械或電氣聯鎖裝置的防護門或柵欄。

8.4升降機的眄極限位置應設定限位開關。

8.5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6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

8.7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8.8各電動工具、井架等以用電裝置相連線的金屬外殼必須採用不小於2.5mm2的多股銅芯線接地。

9.照明

9.1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一、遂道、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底於2.4米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大於36伏。

二、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伏。

三、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伏。

9.2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以繞組型,嚴禁使用自藕變壓器。

10.自備電源

10.1凡有備用電源(發電機)或配電房應設定防護向電網反送電措施及裝置。 10.2凡有備用電源(發電機)或配電房應設定砂箱和1211等滅火設施。

10.3凡高於周邊建築的金屬結構應設定防雷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