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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2篇)

財務管理 閱讀(2.63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2篇)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

一、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模式

一般來講,集團公司對集團內成員單位的財務管理模式可分為“集權式”、“分權式”和“集團總部指導下的分散管理”三種。絕對的集權和絕對的分權是沒有的,分散管理模式,他的特點是強調分權基礎上的集權,是一種集資金籌集、運用、回收與分配於一體,參與市場競爭,自下而上的多層決策管理模式。此模式既能發揮集團公司財務調控功能,激發子公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又能有效控制子公司經營風險,有利於克服過分集權或分權的缺陷,有利於綜合集權與分權的優勢。

二、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涉及的內容較多、面較廣,其主要的內容有:

1、全面預算管理。全面預算管理不同於單純的預算編制,它是將企業的決策目標及其資源配置以預算的方式加以量化,並使之得以實現的企業內部管理活動或過程的總稱。企業集團管理的核心問題是將各成員單位及其內部各個層級和各位員工聯合起來,圍繞著企業集團的總體目標而執行。全面預算管理體現了“權力共享前提下的分權”的哲學思想,通過“分散權責,集中監督”促進企業資源有效配置、實現企業目標、提高生產效率。

2、資金管理。資金是企業的血液,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基礎,因此,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中心。如何把集團母子公司分散的現金集中起來,降低現金的持有水平,保證集團重點專案的資金需要是集團財務管理面臨的重要問題,集團公司的'籌資、集資、融資和集團內部自有資金的分配應由公司決策層根據需要統一排程使用。

3、投資管理。公司對投資活動應有慎重的態度、嚴格的管理程式,提前做好專案的可研性分析並結合當前巨集觀政策與行業所處的位置加以綜合分析。加大現金流的分析、預測,做好現金流入流出的預測,不僅要編制投資回收預測,而且要編制現金回收預測,對投資專案進行管理,充分考慮投資過程的風險。

4、資產管理。集團公司各子公司應對所管理的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子公司資產的分離、合併、租賃、重組等產權變動事項以及子公司物資盤虧、盤盈、毀損、報廢、出租等應分別經集團公司審批後實施,以防資產流失。

5、價格管理。集團公司內母、子公司間相互提供產品和勞務由集團公司統一定價,實行模擬市場價格。各子公司對產品和勞務的價格具有擬訂權,集團公司對子公司所擬訂的價格具有審定、協調以及裁決權。價格管理包括:內部協作價格的制定、配件價格的制定、產品銷售限價的制定、淨重計酬價格的制定等等。

6、質量成本管理。應當充分考慮外部質量成本對企業的盈利損失和信譽損失。從外部質量成本的構成看,假如能夠在產品出廠前及時發現並進行處理,其費用比出廠後處理費用要少很多。因此,在質量水平一定的情況下,應適當加大內部質量控制,降低企業總體質量成本,從而樹立企業的形象,擴大產品的影響,提高產品的信譽。

7、資訊管理。集團公司財務應對各子公司的會計報表定期收集、在日常財務工作中,高度重視反映企業償債能力,盈利能力、經營管理效率等方面的財務指標進行彙總分析,並及時提供給決策部門和決策人,定期進行財務評價。

8、財務制度管理。集團公司應該按照財政部的要求,制訂集團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辦法、財務會計制度、納稅辦法、核算辦法等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三、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約束機制

集團公司在巨集觀政策和形勢指導下,應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督促成員子公司各行其職、各保其效,並建立確保資本保值、增值的一系列約束機制。

1、對各類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控制資金流向。技術專案由集團總部統一規劃,各子公司具體組織實施,實行“專案負責制”或“專案承包制”,講求投資報酬率;集團成員子公司日常合理的、規定限額以內的資產損失,經過健全的審批手續,可由其自行處理;對超出限額的資產損失,必須由成員子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總部審批後統一處理;成員子公司對外投資的各類財產,必須在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提下,報集團總部批准;成員子公司不得對外提供經濟擔保。

2、集團總部要根據新會計準則規定,制定本集團的管理辦法。各成員子公司根據集團公司規定製定實施細則,報集團總部備案。其執行情況,由集團總部每半年組織一次檢查,實行定期檢查與日常指導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3、建立財務報告制度,設計財務指標考核體系。建立一套內部核算評價體系及一系列內部報表及考核指標。要求各成員子公司都要按月、季、年向集團總部報送財務會計報表,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年報要在集團公司指定的統一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審;子公司要隨報表編寫財務報告說明,尤其是對一些期後事項、或有負債、或有損失等,都要向集團總部說明清楚;定期評價子公司整體經營情況,檢驗預算執行情況並找出所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從而改善措施,以保證生產經營目標的順利進行。

四、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手段

1、以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為手段。通過建立大型計算機網路系統,將下屬子公司的資金流轉和預算執行情況都集中在計算機網路上,採用先進的管理軟體,達到了“統一計算機平臺,統一規章制度,統一資訊及業務編碼,統一管理,統一監督”的財務與業務一體化的要求,實現了財務系統與銷售、供應、生產等系統的資訊整合和資料共享,通過企業內部區域網或直接利用國際網際網路,使集團公司可隨時彙集各子公司財務資訊,全面控制各個子公司的經營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減少子公司的經營風險和制止子公司的資產流失,實現了高效率的資訊化管理,保障了財務會計資訊傳遞的效率和質量,提高了管理決策的水平。

2、加大內部審計,提升企業效益。集團公司內部設立審計處,負責內部審計的具體工作,審計處一項重要的職能是監督子公司財務工作,也包括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業內各組織機構執行效率。以強化集團資產控制為主線,建立審計網路,定期對子公司進行年度審計;對各子公司行政一把手的調動進行離任審計,審查和評價子公司責任主體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對子公司的一些工程專案、經濟合同、對外合作專案、聯營合同等進行單項審計;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子公司的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監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

3、加強對財務人員管理,保障財務資料真實、準確。企業經營能否成功,人才是最關鍵因素。在企業財務管理中,財務人員的素質如何,同樣事關重大。集團公司的財務部門負責管理各子公司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業績考核、工作變動以及子公司財務主要負責人的任免等事項。

五、加強財務隊伍的建設

集團公司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人才管理戰略,提高經濟執行質量,加強財務隊伍建設,打造一批高素質的財務隊伍,塑造財務文化。

1、加強財務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建立完整的職業道德體系。會計職業道德建設是一個複雜而開放的系統工程。主要由會計職業道德規範、會計職業道德教育、會計職業道德修養、會計職業道德評價和懲戒規範構成。培育誠信理念,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真正熱愛財務事業。

2、加強培訓、提高財務專業水平。集團財務管理要求財務人員要有寬廣的經濟和財會理論基礎,又有良好的現代數學、法學和網路技術基礎,要熟悉國家制定的各項財務法規、方針、政策,嚴格貫徹執行和遵守《會計法》、《稅法》、《證券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強化法律意識。面對知識快速更新和經濟、金融活動的廣闊、靈活和多變,能從經濟、社會、法律、技術等多角度進行分析並制訂相應的理財策略,提升專業技術水平。

3、提升財務人員的素質和創新能力。財務管理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技術性、綜合性和超前性,用管理有形資產的傳統手段是難以適應的,必須提高財務人員的適應能力和創新能力:不斷吸取新的知識,開發企業資訊並根據變化的理財環境,對企業的執行狀況和不斷擴大的業務範圍進行評估和風險分析;根據國際金融的創新趨勢和資本的形態特點,運用金融工程開發融資工具和管理投融資風險等,提升財務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財務管理理念。

4、加強財會人員的執業資格管理。增強職業判斷能力,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才能持之以恆、鍥而不捨地鑽研技術和精通業務,保證所提供的會計資訊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

5、建立財務人員業績考核機制。年終由所有的財務人員進行年度工作述職,反映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及對明年工作的思路、打算和想法,並由公司對每一財務人員做出正確的評價,以表彰先進。

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集團公司的興衰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集團的管理,而財務管理又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隨著現代資訊科技的飛速發展以及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程序,為了適應時代發展的變化,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模式也正在激烈的變革,各集團公司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設計適應新時代企業競爭與發展需要的集團財務管理方式。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2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於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並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體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範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資訊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範和管理許可權,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範,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資訊。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定/許可權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資訊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資訊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許可權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許可權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稽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範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稽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稽核和審批許可權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範圍內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範圍內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稽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稽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範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範圍內,對縱向隸屬關係範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稽核或審批許可權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於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物件和授權範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後後補。所有授權檔案應編號歸檔儲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後上級;

4.4.2 先定性稽核,後定量核准;

4.4.3 先業務行政線,後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准,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許可權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檔案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許可權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餘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許可權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許可權的領導審批,並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

4.8.3 忠於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稽核,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合資企業註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准,並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後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註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並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式抽回;

1.2.4 合作專案吸收的資金比照註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並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xx%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智慧財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xx%(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專案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並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專案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專案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專案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專案立項一經批准,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專案操作部門做好專案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後的投資管理,包括專案所需資金的籌措、排程、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裝置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專案立項後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並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許可權,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許可權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准,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後,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後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並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准(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並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許可權: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准;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准。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准,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准。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併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准。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准。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專案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彙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許可權。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築物、機器機械裝置、電子裝置、辦公裝置、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准。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許可權: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准。

3.2.5 具體程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後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採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後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並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後方能入帳;

3.3.3 由於採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並投入使用後,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並註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註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准。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准。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並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範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後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櫃,於第二天上班後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及程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並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後,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定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於每日終了後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後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儲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範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准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後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並簽字認可後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許可權,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許可權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並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閒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並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專案必須按規定辦理批准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稽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複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週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並在備註中註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採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准。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採取措施追索。

4.3.6 對於已採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准,報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後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並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定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採取或繼續採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並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複核,並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複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並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後,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許可權: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餘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准。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許可權: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後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許可權: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採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許可權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採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採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後,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3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規範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集團公司成立財務中心,統一集團公司的財務結算、財務審計工作。根據《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財務中心各職能部門必須對總裁負責,接受總裁、財務中心副總裁的領導和集團公司各職能中心、分公司總經理的監督。

二、集團公司內所發生的一切財務收支活動均需在集團財務中心統一結算,必須接受財務中心的監督、審計和管理。財務中心可以根據業務需要檢查、審計、核對所有對應公司財務活動相關的資料。

三、由財務中心負責做好財務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1、財務中心負責編制年度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集團公司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集團公司及各獨立核算分公司的財務月度、季度、年度報表分別要求在期至的3、5、10個工作日內完成和上報。所有需外報的財務報表必須經財務副總裁稽核後才能報出。

4、及時向總裁、財務中心副總裁提出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議,當好領導的參謀。

5、集團公司財務中心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本企業實際管理的需要自行增設、減設或合併某些會計科目。財務中心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名稱,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

6、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財務中心自行制定。公司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財稅機關、開戶銀行。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公司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註明:公司名稱、地址、開業年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公司領導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四、集團公司財務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1、檔案資料的管理

⑴財務部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與公司財務活動相關的資料,必須真實、明確、完整,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發票與單據,會計人員可以不予受理;對不明確、不完整、不準確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更正或作補充處理;對發現情況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財務人員應及時向財務副總裁、總裁作彙報,並通知集團行政與人力資源中心,要求查實處理。

⑵所有財務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均應按有關要求規範歸檔,並由財務部負責人負責保管。

2、嚴格“賬款分離”、“印章分離”制度

⑴“賬款分離”:集團財務中心下屬財務結算中心,統一負責集團公司各職能中心、各分公司的財務結算,財務結算中心下設會計部和出納部,按照會計部管賬,出納部管錢的要求,嚴格執行“賬款分離”的'管理辦法。

⑵“印章分離”:按照財務專用章、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印鑑章由會計部管理,出納財務印鑑章由出納部管理的辦法,實行“印章分離”管理制度,任何人、任何時候不得同時掌管全套財務印鑑。

3、票據管理制度

⑴公司有價票據必須確定專人負責保管,建立收、支、存臺賬登記制度。使用有價票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票據管理辦法,按規定使用,按時登記與上繳,做到日清月結。

⑵發票管理

①發票設專人保管,不得轉借、轉讓、代開。

②填開發票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時必須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份一次複寫,各聯內容完全一致,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填開發票應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兩種文字。填錯發票,應書寫或蓋章“作廢”字樣,完整儲存各聯備查。

③必須設定發票專庫,或購置專用保險櫃,儲存專用發票的庫櫃應具備防盜、防火、防黴變、防鼠、防蟲等條件。存放專用發票的地方應該安裝鐵門、鐵窗,保險櫃要固定在地板或牆壁上,並配備滅火器。

④發票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當於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在報刊或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開宣告作廢,及時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

⑤開具發票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損毀。

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儲存五年。儲存期滿,報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⑶支票管理

①嚴格保管“現金支票”與“轉賬支票”。

②所有支票由出納專人保管。出納休假時為了不影響工作,支票必須交給財務結算中

心經理保管。並登記好編號及移交手續。

③出納開具支票時必須核對好銀行餘額,杜絕開“空頭支票”。

④作廢支票必須留存,購買新支票時交回銀行,不可隨意銷燬。

⑤轉賬支票必須附上銀行簽章的進賬單。支票頭上必須有收款人與單位的簽字。

4、資金管理

⑴公司出納除在附近銀行保留一個辦理小額零星結算存款戶外(5000元以內),其他資金必須當天存入公司“一般存款戶”。杜絕“公款私存”。

⑵嚴格現金管理制度

①出納的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必須按發生業務的實際內容,逐日逐筆認真、仔細、準確登記,不得跨日、跨月登記。沒有特殊情況,每週必須向財務副總裁呈報《公司財務週報告單》;

②每天的賬本餘額必須與實際現金、存款核對相符。如不相符必須及時查詢原因。嚴禁使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③出納週轉備用金限額為5000元。特殊情況超出此標準備用現金的,應請求財財務中心副總裁的同意;

④凡現金存、取款達5000元以上業務的,需兩人共同辦理;

⑤嚴禁未經批准的“坐支”行為;嚴禁“白條抵庫”;

⑥嚴禁挪用公司資金或利用公司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⑦離集團公司總部2公里距離的分公司或專案部,可根據實際支取5000-10000元的備用金(備用金採取轉賬方式支取),資金由專案部主任或分公司總經理保管,使用和審批依照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五、財務審批許可權

1、集團公司財務實行預算管理,分層、分級管理相結合的財務審批制度。

⑴各職能中心、分公司年度發展規劃,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准生效;

⑵工程預算:工程預算方案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准生效;

⑶集團財務中心的年度預決算方案,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准生效;

⑷新專案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促銷方案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准生效;

⑸各職能中心、分公司季度工作計劃由總裁辦公會(必要時可要求相關部門的專家)討論通過,總裁批准生效;

⑹各職能中心、分公司二級機構季度工作計劃由各職能中心副總裁、各分公司總經理稽核批准生效,各職能中心、分公司二級機構季度工作計劃上報總裁併分發各職能中心;

⑺工程款結算,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單位)帶《施工合同書》,《工程驗收報告(單)》,經工程部經理稽核,財務中心副總裁複核,總裁批准後到財務結算中心結算;

⑻工程專案大宗(單筆採購金額10000元以上)物質、機械裝置採購:

專案負責人根據工程預算和工程進度提前十天制定《材料採購計劃表》,經工程部負責人稽核,專案部主任或分公司總經理批准,採購部根據《材料採購計劃表》的型號、規格、數量對三家以上供貨廠家進行巡價(必要時可以採取招標)並提交《材料裝置考察資訊表》,營運中心副總裁稽核採購部編制的《材料裝置採購申請單》,經總裁批准後執行採購。供應商送貨進倉庫(基建沙石除外),由倉庫驗收質、量合格並按實際驗收的合格數量辦理進倉手續,開具《進倉單》,供應商憑《材料裝置採購申請單》,《送貨單》,《進倉單》經專案部主任或分公司總經理稽核、營運中心副總裁批准、財務中心副總裁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和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河南xxx集團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關聯公司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在其授權範圍內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分子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團公司直接或間接控股的公司,關聯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團公司不直接或間接控股的公司。

第三條河南xxx集團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必須依法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及授權制度規定合理配備合格會計人員,任命財務負責人,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並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簡稱各公司)。

第二章財務管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職責

第五條集團公司設財務管理中心,各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下設財務部或設專案會計。

第六條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財務管理、資金管理、財務指標管理和財務風險預警與調控、融資決策;負責集團整體資金投資安排與調劑;負責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及辦法的修訂、完善;負責彙總、編制集團合併會計報表與集團財務分析;指導、檢查、監督分子公司的所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集團對外財務資料的稽核報送;外部審計的支援、配合;負責集團及分子公司主要財務人員的'招聘、培訓、考核及排程。

財務管理中心對所屬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的財務進行統一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定並確保各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財務部貫徹執行集團公司的各項管理辦法;擬定集團及其下屬分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對分子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資料進行認定和評價。

第七條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的財務部主要負責其本公司的財務風險預警,財務管理制度與內部控制制度的貫徹執行;經營業務的日常會計核算和監督,貫徹落實集團財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各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的財務部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在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框架內製定本公司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同時報送集團公司財務中心審批後執行且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中心的監督和管理。

第八條各公司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和科學的內部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範。

第三章財務管理的主要制度與辦法及其修訂

第九條集團財務管理的制度、辦法主要有:

1、集團會計核算制度

2、集團財務人員管理辦法

3、預算管理與管控辦法

4、資金調配與管控辦法

5、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6、往來賬管理辦法

7、財務檔案管理辦法

8、資產管理辦法

第十條財務管理中心每季度對各公司進行一次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全面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

第十一條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的修訂調整,由集團公司財務中心擬定,經集團公司總經辦會議討論通過,集團財務總監、董事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四章對外會計報表的編制

第十二條各公司須按照國家的有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編制各類會計報表並上報。

第十三條外部投資者需要的會計報表應以中國會計準則的會計報表為基礎,按照外部投資者需要的會計準則進行轉換。

第十四條各公司的會計報表必須及時、準確和真實的反映本公司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

第五章財務檢查與監督

第十五條集團財務管理中心有權對各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檢查和監督,確保經營成果真實、合法。

第十六條集團財務管理中心每季度應對各公司進行一次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全面檢查,並提出書面檢查意見。具體時間可根據公司業務實際進行安排,檢查內容包括各分子公司會計賬務處理的規範性和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集團財務管理中心每季度應進行一次財務預決算會議,對需結轉的收入和成本進行提前的規劃計算;各公司每季度應對大額的資產、負債和往來掛賬的費用進行清查、清收,確保財務預算的可靠性和會計制度執行的嚴肅性。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財務管理中心。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5

一、財務管理堅持一支筆簽字,本著合理使用,厲行節約,遵紀守法,嚴格手續和審批的原則。

二、實行物資進出庫審批制。物資的採購,必須事前填寫申請單並經董事長批准方可購買。超過2000元的按政府採購程式購買。物資出庫須經總經理審批、並有領取人的`簽字。物資管理人員每月底將本月物資進出庫情況進行彙總,交董事長審閱。

三、工作人員出差或處理業務,必須填寫註明事由的借款單,經總經理批准後,財務方可辦理借款,並在公事辦完後三天內與財務結算、歸還。借款未結清者,不得再借。

四、各項費用報銷必須做到票據真實規範,用途合理。報銷發票要有經手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單筆開支在5000元以上的須經董事長稽核後才能報銷;數額較大的須報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同意。一切開支未經領導簽字批准不予付款。

五、財會人員對報銷的憑據要堅持原則,嚴格審查。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對違規開支不予辦理。收款收據及白條等非正式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六、加強資金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減少佔壓,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對各項往來款項要及時清理和催收。

七、加強庫存現金的管理。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物相符,發現不相符數字及時核對審查,否則追查責任。各部門不得設有小金庫,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八、財務人員做到支票和公司印鑑分人保管。每月將出納賬、對帳情況表報送董事長審閱。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6

一、基本原則

(一)一般程式

1、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2、每月10日發放上月基本工資,20日發放提成或績效,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假日順延);

3、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後於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5、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定由財務部門稽核人事部門計算的工資,統一制工資表,執行公司有關制度、規定;

6、工資單經財務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方可發放;

7、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並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保密原則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並不得向他人洩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收入掛鉤原則

1、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各事業部-利潤中心的經營管理需要,各利潤中心的人員收入、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具體工資等級由各利潤中心按本工資管理制定擬定。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所在利潤中心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根據不同利潤中心的實際情況,條件具備部門的主管(含)以上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2、職能部門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的整體利潤及個人績效考評的實際情況掛鉤,實行月薪制。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工資管理制度,根據本部員工崗位職責、員工個人工作資歷等情況確定本部員工的工資等級。

(四)備案原則

1、對於利潤中心的業務人員與錄入人員的收入標準,可在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原則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做調整,但必須在經營計劃中明確說明,並經公司批准後報運營中心備案,方可執行;

2、所有利潤中心、職能部門的人員工資等級必須在財務或運營中心備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結構

1、薪酬結構種類

1)年薪制加期權股;

2)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加期權股 ;

3)基本工資加佣金(提成)制;

4)基本工資加計件工資加績效獎勵。

2、基本工資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飯補構成。

3、對應於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範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核情況予以調整。

4、根據深圳市政府社會保障制度,對於深圳市戶口員工的房補,以“住房公積金”體現,直接存入個人帳戶;而非深圳戶口的員工作為相應的福利, 對應不同的級別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 凡在此額度範圍內的住房費用, 可以據實報銷。

5、實行以上薪酬結構的人員,除了由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勞動法規定給予加班費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費。

6、每位員工只能享受一種薪酬結構,不允許既享受獎金基數又享受提成。

7、實行薪酬結構(3)(4)類的人員,其佣金(提成)提取標準以及計件工資的計算標準必須在公司財務部備案,並有財務部門的監督核算。

8、實行年薪制的人員,其年薪總額的50%—70%按月發放,根據收入標準相應級別確定每月的預期收入額,剩餘30%—50%部分在考核結束後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二、工資定級許可權

1、各事業部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由公司總經理確定。

2、由公司總經理確定工資的人員,工資檔案由財務部負責備案,財務部經理負責編制報表及發放的執行工作;其他人員的工資定級檔案由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並執行。

3、利潤中心人員工資定級:

1)各事業部總經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與其利潤中心的經營計劃中各項指標掛鉤,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行;

2)事業部總經理以下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由事業部經理制訂並隨其利潤中心的經營計劃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並執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員、專業人員、業務人員、操作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事業部總經理確定後報運營和財務部備案並執行。

4、職能部門人員工資定級:

1)部門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個人績效掛鉤,其工資級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行;

2)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部門負責人制訂,報公司總經理稽核後,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並執行。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並做到準確、及時地核算公司的資金運作和效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會計管理法規的規定。

2、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預算,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助並參與公司經理層的各項經營管理決策,對高效地排程、使用公司資產提出合理的意見。

5、按照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要求,準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時繳納應繳的各項稅費。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的人事組成:財務經理、會計、出納。

財務經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總經理以上(包括副總經理)的人員兼任,財務經理是公司的會計主管。

擔任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的基本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會計、出納崗位人數的具體設定視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而定。

第四條為了便於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在現階段不單獨設定會計、出納崗位,其相關職能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工作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財務會計人員根據經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會計人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和資產盤點,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在清查盤點中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會計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九條財務會計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並按公司制度的規定報送相關資訊需求方。公司內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報表,須經編制工作人員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發出;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編制人、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發出。

第十條財務會計人員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財務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會計人員不得將原始憑證的稽核、會計事項的處理、登記帳簿等會計工作事項交予出納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財務經理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監交。

三、主要會計政策

第十三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以每年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五條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六條會計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借貸記賬法進行核算;資產計價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

第十七條現金等價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八條壞賬核算方法:直接轉銷法。

第十九條存貨

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實際成本入帳。原材料的成本由買價加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等構成。在產品和產成品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

產成品(包括半成品)的發出以品種法[即:個別計價法]計價。原材料以加權平均法計價。

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攤銷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條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投資(即債券、股票等)。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下(含20%)或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採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上且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採用權益法核算。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按權益法核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的標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成本計價。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年限法,從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如下:類別

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裝置電子裝置運輸工具辦公裝置

殘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條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的廠房、待安裝或正安裝機器裝置及其他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於新建、安裝及試生產期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在實質上已經完成、並實際投入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並停止相關費用及利息的資本化。

第二十三條無形資產

公司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攤銷。

投資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值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與公司存續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年限並在期限內平均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攤銷。

第二十四條收入的實現

銷售產品的收入以企業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絡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企業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作為收入的實現。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為營業收入。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為營業收入。

第二十五條其他會計政策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崗位職責

第二十六條財務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具體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要定期研究、佈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地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務保障。

2、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並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貫徹執行。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擬訂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並提交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研討制定。制度正式公佈實施後,要積極向公司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宣傳、講解,並隨時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制度執行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總結,不斷地提出修訂意見和措施,以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等,經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通過後,組織實施。

4、會同公司內部各部門,定期組織實物資產的清點核實工作,加強對實物資產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的分析,提高經濟效益。

根據月、半年、年的預算情況和實際完成情況分析差異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6、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資訊,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7、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檔案。對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沒有資金來源等的經濟合同和協議,應拒絕執行,並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經濟合同和協議,要積極參與擬訂,加強事前監督。

8、負責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層進行決策,加強經營管理。要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都要經過認真審查,保證真實可靠。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確核算應繳稅金並按時繳納;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稅收少繳、漏繳,相關會計人員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3、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編制有關財務計劃或預算,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狀況、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財務經理和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5、協助財務經理,在其他部門和人員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財務清查和資產清點核實,並及時對清查和清點核實情況進行彙總並編制有關說明;協助財務經理對清查和清點核實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完成各項成本定額、費用標準的制訂,並將制訂的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層討論定案。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8、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的程式要求辦理款項支付事項。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財務制度中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書面同意,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登出。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對於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

5、完成總經理或主管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條支票由出納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三十一條已領用而未登出的支票,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本制度另有規定除外)。總經理外出時,應授權財務經理負責審籤一般性、金額不大的款項支付;對於特殊性或金額較大的款項,財務經理應請示總經理,經其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六、現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規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標準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三十六條公司因購買固定資產等而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必須採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三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須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九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會計稽核費用、天數無誤並報財務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後,出納員方可辦理付款或清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每月發生的固定性費用支出,如電話費、房租、水電費等,由具體經辦人填制自制憑證和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員應在相關憑證上簽字和註明經辦時間),經財務經理稽核簽字後報銷。

第四十二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事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

第四十三條符合現金支付條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所規定費用外,其他費用報銷應由具體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並填制費用報銷單,說明費用發生事由,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十四條使用非現金(銀行轉賬或抵債等)支付費用,應參照上述程式辦理。

七、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檔案清冊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檔案,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四十六條會計檔案的儲存

財務部門應有專人負責儲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造冊。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規定,具體保管年限詳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檔案名稱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5年

(3)銀行對賬單5年

2、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3)固定資產卡片15年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儲存5年

3、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

4、其他類:

(1)財務成本計劃3年

(2)會計移交清冊15年

(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永久

(4)主要財務會計檔案、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經財務經理審查,總經理批准,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

第四十七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各部門工作人員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部門主管批准,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或者複製。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後,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查閱,並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影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查閱或者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應在檔案查閱登記簿上簽字,並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

第四十八條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八、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8

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範財務操作,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並結合公司今後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項財務收支管理原則

公司全體員工應本著高效、節約的原則經辦各種事項,有計劃、有控制地安排各項開支。鑑於公司統一管理需要,各項財務支出,一律實行總經理審批制度。在此基礎上,公司的各項開支,採取有計劃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結合的具體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採購及其他正常開支專案按正常審批程式辦理稽核簽字手續後交財務辦理付款。

2、非日常性用款,需辦理用款申請,報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按審批意見執行。

三、差旅費制度

1、差旅費的報銷標準依據《差旅費報銷開支規定》有關規定執行。出差人員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確認,財務部門稽核,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報銷。差旅費實行按章辦理、超支不補的原則。

2、有關差旅費開支的具體標準參見《差旅費報銷開支規定》。

四、設施裝置採購的規定

1、各部門應根據需要作好採購申請,按計劃提出採購申請,儘量避免緊急採購,以降低採購成本,提高採購效率。

2、審批許可權。所有采購均須經總經理批准,如遇總經理不在崗,採購任務又急迫的情況下,副總經理或分管經理可以決定500元以下的採購,但事後須報請總經理

五、各項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

1、單位價值在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產(公司可以根據企業的情況,確定一個適合本企業的標準),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範疇。

2、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經批准後方可辦理。

3、固定資產購置,原則上由指定部門統一採購。

4、固定資產成批採購或數額較大的,必須事先簽訂合同。合同中必須規定採購的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交貨方式、成交價格和結算方式。

5、固定資產購置程式:

(1)、由有關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所購固定資產的用途、品種、規格、數量。

(2)、交由總經理審定手續。

(3)、辦妥有關的審批手續後,交由部門集中辦理。必須遵循貨比三家、優質優價和經濟適用的原則。

(二)、固定資產經財務部進行登記造冊後,進行監督管理。資產管理部門應定期檢查各部門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和完好情況。

(三)、辦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辦理。

六、報帳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項費用報銷,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主要包括法定的發票、收據等及相應的原始憑證附件、清單等)。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發票單據及附件及時填制報銷憑證。對有關的業務內容、數量、金額、單據張數等必須經核對後如實填寫。

2.各項費用反映的經濟業務必須真實。對於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必將嚴肅處理。

3、報銷時,各項手續必須齊全,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各自的審批許可權和要求審批各項業務,稽核簽字人員對其稽核的有關業務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4、各種報銷業務,有關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報帳。

(二)、報銷審批程式和要求

1、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發票單據及附件及時填制報銷憑證。對有關的業務內容、數量、金額、單據張數等必須經核對後如實填寫。

2、所屬部門負責人或分管副總稽核,主要稽核其經濟業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理性。

3、到財務部門將有關單據交會計人員稽核,主要稽核其有關單據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以及有關費用標準、計劃的執行情況。

4、報公司財務主管人員審批。

5、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6、最後,到財務部門交由財務人員報帳。

(三)、各項用款申請及其它會計業務,按照以上程式辦理。

七、工程付款的有關規定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需經工程領導小組稽核,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人簽署後方可執行。

2.工程部門應根據審批後的工程經濟合同的相關條款,對各項工程款按工程專案和工程進度編制工程專案資金預算及按進度付款計劃,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委託人批准。

3.凡須支付的工程款項,施工方必須按合同,憑施工進度預算,填制《工程款支付會簽單》,由公司工程領導小組根據施工方所報進度,按施工規範的質量要求,驗證、簽字認可其質量、數量。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委託人審批。方可到財務辦理有關付款手續。

4.工程完工後,施工方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公司領導小組部複核,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總經理批准;

八、其它規定

(一)、辦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安排專人進行登記,並按照標準嚴格控制。辦公室應建立有關的臺帳,登記各種辦公用品的購買和領用情況。公司將定期對其登記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購買辦公用品,由各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統一購買。事先要填制物品申購單並報批簽字。憑批准的申購單到財務請款和報銷。

3、辦公用品實行定額到人的辦法。公司員工,在配齊有關辦公用具後,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按每人每月定時定量並儘量舊換新的辦法執行。金額較大的辦公用,須單獨申報。對於金額大但又不屬於固定資產的,應納入低值易耗品,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二)、通訊費用的管理

1、有關費用報銷標準,由公司綜合部統一制定。

2、通訊費用標準批准後,批准檔案交存財務部門一份,按照批准的標準,按月在職工工資表中給予補補或者憑發票在標準內實報實銷。財務部門要按照規定標準嚴格把關。

(三)、車輛費用的管理規定

1、車輛管理、維修和保養,費用,經公司領導核定標準後在標準範圍內掌握使用。

2、各種車輛日常用油應確定一個合理的範圍,並加強管理,油費開支票據實行統一報賬管理。(提供填寫報銷單,加油發票及行使記錄明細,經司機,財務會計複製人,總經理簽字,財務記錄管理費用)

(四)、業務招待費的管理業務招待費的使用,一般應貫徹先申請、稽核、批准,後使用的原則。使用時,應按照必要、合理和統籌安排的原則使用。

(五)、差旅費的管理

1、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交通費憑原始單據報銷;伙食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合併天數計算包乾使用。

2、員工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填寫“差旅費審批報銷單”,後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報銷憑證,在規定的限額內,經領導稽核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出差借款,遵循“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為原則。

(六)、合同的管理公司目前的經濟合同主要有工程類、採購供應類、租賃合同及其它合同四大類,

1、按照公司規定,各種合同,必須報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或經其書面授權同意簽訂方可有效。

2、財務部門對各項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經濟性等,應從財務分析的角度進行分析、諮詢和監督。對一些涉及公司財務活動的經濟合同,有關部門在簽訂時,應當事先徵求財務部門的意見。

3、所有經濟合同簽訂後,都要及時存檔,同時一份(影印件)交財務部門,以便財務部門進行必要的分析、檢查和監督執行。

4、合同簽訂應規範、嚴密,避免引起法律糾紛。

以上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並具體監督執行。並將根據公司經營及業務發展,進行補充和完善。

以上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9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根據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處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瞭解、把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係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睬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大概情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完工時間及專案部人員構成等;

13、理解並明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專案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催促專案部回款;

14、根據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催促各專案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根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稽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催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介入業務專案、採購部與材料供給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財務基礎工作規範財務基礎工作規範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詳細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1.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適用於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門、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會計機構 、會計人員的管理

2.1公司設立財務部作為財務會計機構 ,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門的對帳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員建帳、對帳;指導車間統計員做好工時、材料消耗額編制工作、建立車間工序流轉程式、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資訊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2財務部下設財務科、供應科、倉儲科、審計科;崗位設定為:部長、科長、主管會計、各崗位會計、出納員、成本核算員、採購員、內勤管理員、保管員。

2.3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

2.4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和車間統計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調換工作時,由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2.5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勞動報酬。

第三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3.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3.2現金管理

3.2.1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要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准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稽核並註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生產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授權的人員也可籤批,但是總經理歸來後補辦有關手續。

3.2.2出納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的帳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製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範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稽核後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日記帳要逐日結出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帳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3.2.3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出發歸來後的三天之內及時到財務部門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出差混合結算,對於前帳未清或跨月拖欠佔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並扣發工資。

3.2.4企業可根據業務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限額(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

3.2.5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佔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帳,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

3.2.6現金出納是企業的資金結算中心,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料變現,職工罰款等款項及時交付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

3.3銀行存款管理

3.3.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鑑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3.3.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須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須經領導批准,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並在預計最高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後,要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併到財務部門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帳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3.3銀行存款日記帳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餘額,定期與銀行對帳單相核對,並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調整未達帳項,出現長期未達帳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3.4應收帳款及預付帳款的管理

3.4.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定應收帳款明細分類帳,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定登記明細分類帳,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帳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帳。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銷售部門建立健全銷售商、供應商的客戶檔案。

3.4.2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帳齡分析表,並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採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帳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後及時處理賬務。

3.4.3 收回的帳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如發現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4.4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財務部門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預付帳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檔案,根據合同需預付帳款時,須經辦人簽章,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付款,並同時向財務部門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3.4.6本企業採用壞帳準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帳款餘額的5‰計提壞帳準備金,年終調整。

3.5存貨的管理

3.5.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鋼板、焊材、鋼管、原料油等;輔助材料如扎絲、油漆、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扳手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3.5.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繳納的稅等。

原材料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購入。材料購入必須持有生產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嚴禁無計劃採購,超定額庫存。

3.5.4供應部門按購物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企業後,須持總經理籤批的採購單、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等到質檢部門(化驗)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後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3.5.5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化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驗收入庫,填製材料驗收入庫單,並對無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5.6 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帳憑證,一聯隨發票及採購單等經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門處理帳務,一聯為供貨方證明。

3.5.7對於貨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據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臺帳登記工作,填制一式三聯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帳,一聯送交財務處理帳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衝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3.5.8材料出庫管理

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和設計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統計員填制,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生產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整合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車間統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處的用料由生產部長籤批,月底統一報總經理審批,非生產性的用料屬售後服務的由營銷部提出申請,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請,會計開票經總經理籤批後,倉庫方可發貨。

月末車間統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彙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彙總表,車間、倉庫與財務部門都要對帳並核對相符。

3.5.9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生產完畢,要會同倉庫、質檢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註明生產令號);一聯倉庫記帳,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車間統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3.5.10產成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財務專用章並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對車輛等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倉庫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彙總,於每月30日前到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後據以存檔。

3.5.11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帳簿,設立材料、產成品收、發、存明細帳或暫收貨臺帳,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3.5.12月末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產部和車間統計員要搞好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採購驗收入庫後,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帳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權債務,以避免發生帳外資產。

3.5.14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採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對於能多次週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總經理籤批,行政部總務科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生產用具由生產部長籤批,裝置管理員及倉庫同時進行登記並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

3.5.15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的責任倒查制度,屬於生產部門、質檢部門、銷售部門或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銷後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5.16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全面財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於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物資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准處理並及時調整帳務,以保證帳實相符;對於盤虧、毀損物資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3.5.17代銷商品的管理。財務部門要建立代銷商品明細帳和保管帳,及時與對方對帳以確保帳帳、帳物相符,同時要與代銷單位簽訂代銷協議,明確相關責任。

3.5.18包裝物的管理。企業外銷產品所用包裝採用押金制度,本市區內押金期限為15天,市區外30天,過期包裝物原則上不再退款,企業轉為當期營業外收入。

3.5.19委託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設定“委託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企業需外出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部門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託單位一聯。財務、倉庫、供應設立專賬,月底核對。

業務經辦人員到受託單位後,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託單位簽收後帶回財務部門。

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後,由業務經辦人持發票到檢驗部門檢驗後由倉庫部門辦理委託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後持有關單據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及核銷事宜。

委託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託加工材料成本,按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委託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託單位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3.5.20其他存貨物、資管理。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3.5.21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生產用由生產部長籤批,不得帶出公司大門以外,需帶出或外單位借用時,按辦理手續(註明用途、單位、經辦人、地址、電話及歸還日期),並由總經理籤批歸還時由倉庫檢驗無損,辦理有關部門核消手續,到期不還先由倉庫督促,通知二次不還時報總經理。因業務關係需要或其他非生產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籤批制。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4.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工具;電子裝置、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做為固定資產。

4.2企業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製度。公司財務要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並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車間安全裝置科應當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

4.3固定資產的計價

4.3.1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帳價格,對於外購需安裝、除錯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除錯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計帳價格。

4.3.2需外單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裝置的安裝除錯工程時,承建單位要搞好預算工作和合同的簽訂工作,基建合同和預決算書要送財務部門留存一份。

購置機器裝置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裝置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

4.3.3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辦理決算的建築工程、機械裝置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後,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於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帳)可以採取重置價進行入帳。

4.4折舊方法。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築物折舊年限為30年,機械、裝置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7年,電子裝置和儀器儀表等為5年。

4.5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

4.6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部牽頭生產部裝置科、行政部總務科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第五章負債管理

5.1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其他應付款以及預提費用等。

5.2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按期償還,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按期發放 工資,無特殊原因職工工資必須於次月十五日前發放,以提高職工的積極性,增加企業凝聚力。

5.3企業購進貨物應付未付的款項,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發票等有關單據送交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正確體現企業負債,正確核算材料物資等的計價和產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製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6.2本公司產品按訂單生產,以生產部門下發的生產通知單為核算依據,以批量法為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6.3生產部門要與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產品生產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生產批號。車間統計以生產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產批號為基本單位彙總原料、動力和人工的消耗。企業財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門別類地制訂科學合理的材料、動力消耗定額及計件工資和產品質量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消耗聯絡起來,以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6.4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算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攤銷帳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並進入當期損益。有關費用報銷程式和標準的制度由財務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潤和稅金的管理

7.1企業銷售收入實現的標誌是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對於現款交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由開票員開票後到出納會計交款後方可憑蓋有款收訖章的提貨聯及發貨清單到倉庫提貨,倉庫憑此發貨並簽發出門證。凡賒銷產品,一律實行領導籤批制,領導籤批後方可到開票處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寫好欠條、辦理擔保、登記好客戶檔案)。

7.2已銷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籤批後,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沖帳手續。

7.3企業要按稅法規定正確計提各種稅費,準確核算和反映各項稅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號前將計算正確的有關稅務報表上報有關稅務部門。

7.4利潤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7.5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7.6企業實現利潤後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應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八章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8.1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帳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6:00為結帳時間,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及有關附註報表應於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8.2xxx和各控股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帳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帳手續。

8.3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運輸費、油料費和維修車輛時都要利用增值稅(或合法)發票結算。

8.4企業出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採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要認真檢查,憑舊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亂用有關單據。

8.5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貨通知單)要有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8.6本企業根據2001版《企業會計制度》建立會計科目。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

9.1本企業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部門應於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9.2企業財務部門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9.3 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統計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造具移交清單,分清前後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9.4 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會計憑證類15年;總帳15年、明細帳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輔助帳簿15年、固定資產卡片(清理報廢后)5年;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第十章罰則

10.1對現金出納會計違反3.2.1之規定,一經查處每筆業務處罰現金出納會計5元。

10.2對違反3.3.1、3.3.2款責任人,一經發現或查處每次罰款10元。

10.3公司往來賬會計違反3.4.2款,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10.4對倉儲管理員違反3.5.5款,每次處罰責任人10元。

10.5對違反 、款,對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並限期在2天之內完成(統計員和倉儲人員)。

10.6反3.5.10款之規定,對倉儲人員及保衛人員每次罰款20元。

10.7對倉儲管理人員違反3.5.11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8對車間統計員違反3.5.12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9對會計報稅人員違反7.3之規定,每次罰款20元,並自行承擔滯納金。

10.10對違反8.1款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日10元.

10.11對開票人員違反8.5款之規定,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會批准公佈之日起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文補充規定,凡與本制度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為準。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1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度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度,結合公司相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一)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董事長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五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超過還款期限從當月工資扣還,原則上試用期內不允許借款,特殊情況經董事長批准方可借款。

6、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財務稽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

2、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總經理、董事長稽核簽字,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並對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3、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並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4、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籤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並與存根一起保管。

5、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餘額。

6、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董事長批准。如果董事長不在公司,應以電話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董事長批准;

4、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董事長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5、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准,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稽核人、批准人要對由本人稽核、批准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範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於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准支付的單據,各相應稽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

8、報銷人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律開除並做進一步處理;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後應稽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貼上規範,是否經過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製作報銷憑證並交與出納處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並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後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於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一)各部門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帳,由領用人簽字;

(二)不準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准本單位的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

(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複寫,並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專案、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頂,作廢的發票應整份儲存,並註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範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塗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六)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於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八)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稅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專案認真填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或以轉帳形式轉入工資帳戶由員工自行提取。

(四)差旅費報銷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註明出差隨同人員、事由、地點、天數、時間、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式報批後憑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批後到財務部預借差旅費,原則上之前出差借款沒報銷的,這次出差不予借款;

2、凡與原出差申請單上的時間、地點、人數等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等需經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方可報銷;

3、出差期間發生的共同費用報銷,報銷單上需同行人員簽名確認;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後附出差申請單及原始報銷憑證,按程式審批後交財務部,由會計稽核借款金額,出納開收據衝抵借款;

5、出差報銷標準見行政相關規定。

(五)電話費的報銷

1、普通員工手機通訊補助見行政相關規定;

2、固定電話實行定額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報銷。

(六)交通費的報銷標準

普通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應儘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計程車,報銷憑證上需註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出工作內容。市場人員交通費補貼見行政相關規定。

(七)辦公費及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報銷

由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統一採購,填寫購買辦公用品借款單,後附"辦公用品請購單",執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採購專員在借款之後3個工作日內,必須採購完成並辦理報銷事宜,執行公司費用報銷流程(月結另議)或是不借款先採購後報銷付款給供應商。

(八)招待費報銷

1、公司招待費用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結算。

2、部門因公需招待時,應事先申請,經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招待。

3、進行招待申請時應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應詳細註明招待時間、地點、對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資訊。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個人承擔。

(九)教育經費及培訓費報銷

1、教育經費及培訓費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進行預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2、費用發生前使用部門應向人事行政部門申報員工培訓計劃、培訓時間、所需經費,經人事行政部門稽核後傳一份至財務部門。

3、費用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在申請範圍內使用費用。

2、報銷單封面與封面後的託紙必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於封面和託紙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封面大小摺疊好);

3、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4、報銷單據金額、型別相同的(如車票等),應儘量張貼在一塊,並按金額大小排列;

5、報銷票據在貼上時,確保稽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6、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

7、報銷單各專案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並經部門領導有效批准;

8、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後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9、計程車票據需註明業務發生時間、起至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車票背面需有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0、在空白報銷單上將原始報銷憑證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從右至左呈階梯狀依次貼上;若票據較少,可直接在正式報銷單的反面貼上(原始憑證的正面與報銷單的正面同向);若票據較多,可在多張空白報銷單上貼上。

11、以下情況不予報銷: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的損失浪費,其它不符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1、送貨人員在為客戶送完貨驗收完成後,應要求收貨人員籤回《送貨單》。

2、原則上現金支付必須由財務人員親自辦理,若送貨人員接受委託在收取客戶現金貨款後,必須在回到公司後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並填寫《現金繳款單》,與公司出納進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3、出納應在收款後第一時間知會會計,便於應收帳務處理。

4、會計應定期統計整理欠款客戶名單、欠款金額、欠款時間、預處理方式等。

1、對於月結付款客戶或者欠款客戶,由會計建立應收賬款管理臺帳,列出明細,月結時間之前一週由會計向客戶發出《請款單》傳真,由會計向對方相應人員催欠。

2、收到貨款的同時寄送貨款發票或是收款人攜帶發票上門收款,如需要進行現款回收時公司派出收款人員收款,以下為公司委託員工向客戶收取貨款的規定:

①有關人員進行收款業務時,須先到財務處辦理客戶回籤白單的領出登記以及有關委託手續。對於未收到款項的白單在回到公司後及時返還給財務,並作出還單登記;對於已收到的款項,收款人要憑有出納蓋章確認的《現金繳款單》到財務處進行銷單手續。

②有關人員收到的貨款,必須在回到公司後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項屬打折收取的,必須經得董事長簽名認可,否則財務部將按單據的實際金額向收款人收繳。

3、在公司發出《請款單》且對方無法明確貨款清結時間時,會計將此項貨款催欠工作移交給該項業務聯絡的業務員,進入欠款處理流程。

1、採購部必須根據多途徑,少環節,貨比三家,適時、適質、適量、適價保證原物料的供給,提供報價單至少有三家可選擇比較。

2、採購部必須有完整的採購結算檔案,並建立有效的採購分析檔案。採購部應在每批原料收貨後一週內及每月底與供應商核對帳務,防止出現差錯。採購部和財務部應於每月末與供應商核對供貨數量、應付貨款和商務處理等資料,採購部應對供貨市場,供應商情況,需購原物料質量、價格、數量、運輸資料、進銷資料、原物料庫存、原物料耗用情況等作出定期分析,並及時提交原物料的市場行情、月原物料採購計劃、外欠貨款及資金需求計劃給董事長(部門負責人)。

3、一批原物料驗收完畢,採購部應及時整理各種單據,列印"付款申請單"一併送財會部做為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有:採購申請單、合同、驗收單、發票;

(1)必須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應商,對貿易公司性質的供應商不得采用預付貨款的結算形式。

(2)必須事先派專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採購、品管人員一起去實地調查,供應商的實物供應,質量保證情況和目前的經濟狀態等情況,並將調查報告提交董事長。

(3)必須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須經國家認可的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在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交貨地點,交貨期限,質量標準,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範圍內履約。

(4)原物料預付貨款支付以後,採購部和財會部必須同時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原物料和貨款的追蹤記錄,直至該合同履行完畢。

5、如發生付款後進貨量不足等情況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應商欠款,財務部要責成具體經辦人員儘快追回,必要時應採用法律手段追回。

6、經辦人員根據採購憑證、入庫單或相關協議(合同)與財務部確定付款方式,由經辦人員填寫《付款申請單》,按財務許可權稽核。要求供應商或請款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同會計稽核請款手續。

8、對於頻繁業務往來或超過一定金額的應付款,公司原則上進行月結或分批付款,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准後進行。

(四)其他付款管理

1、公司人員工資、獎金的發放,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月的工資、獎金由人事主管部門填寫發放表,經會計、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同意後,財務部稽核發放。

2、需交納的各項稅,,按國家稅法有關規定辦理,經財務部會計稽核,董事長批准後繳納。

3、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生產、技術和管理人員外出培訓費用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董事長按管理預算費用標準嚴格控制批准。

4、所有付款憑證必須由財務部負責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後才進行辦理。

5、經辦部門持發票報銷時,發票內容必須與付款申請表內容相同,且金額不得超出付款申請表金額。發票必須有效、填寫齊全、規範,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時,必須更換髮票,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6、經辦部門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付款憑證,由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未註明相應合同編號、訂單編號以及不按合同規定辦理預付款和結算款的,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1、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儲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後按順序立卷登記。

2、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影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3、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檔案、合同、協議永久。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並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稽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蒐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範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籤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並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彙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於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

第十四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五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六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詳細附於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七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並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並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