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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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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下面是yjbys小編為你帶來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企業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是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範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

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主要包含公司財務預算管理表格、我國預算會計制度的現狀分析、預算調整管理方法、預算編制管理制度、零基準預算制度等,同事還包括生物科技、鋼鐵、石油、房地產、貿易、教育等集團企業財務預算管理。

第一條為實現集團戰略目標,規劃集團資源配置,明確集團經營責任,強化集團業績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總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條實行統一的預算表格和預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預算初稿和定稿須報總公司總經理處審批和備案。

第四條總部財務部負責預算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各項預算工作。

第五條所有涉及集團經營活動、資金支出的事項均應納入年度預算內容。預算年度自公曆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第六條年度預算是集團開展業務經營活動的依據,是年度業績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七條年度預算支出是各預算主體可供開支的最高限額,但不是其實際執行依據。實際執行必須以月度預算或預算外事項審批作為依據。

第八條年度預算編制與審批程式:

1、總部財務部於每年第四季度提議召開年度預算啟動會議,以明確年度預算相關事項。

2、各預算編制主體應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預算,並提交給相應的稽核環節。

3、各稽核環節稽核調整各預算,並與預算編制主體溝通、協調。

4、總部財務部稽核調整所有預算,彙總整理年度預算草案,提交總經辦審批,經總經辦稽核批准後成為集團年度預算案。

第九條預算準備是指集團在確定年度預算時,為防止由於不確定因素或無法預見因素導致整體業績無法實現,而作的準備專案。如需動用預算準備,需經總經辦批准。

第十條如因經營環境發生變化須調整年度預算,需經總經辦批准。

第十一條月度預算是為確保年度預算的實現,並結合當月實際情況而編制的動態預算。月度預算管理事項由總部財務部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而確定,目前應納入月度預算管理的事項如下:

損益預算、現金流量預算、整車採購預算、配件採購預算、精品採購預算、資本支出預算、廣告市場預算、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採購預算、招聘預算、培訓預算、裝修預算及其他重大事項及特殊事項預算。損益預算、商品採購支出預算和廣告市場預算等屬於常規性預算,由總部財務部設定統一預算格式和內容;特殊事項預算是指重大事項或非常規事項預算,由預算申請人以書面形式申請,如裝修、搬遷等。

第十二條各部門在預算申報時,應對重大事項或特殊事項做出合理解釋說明。資本支出、廣告市場和特殊事項的預算應分專案實行明細預算。由於預算資訊提供不全導致預算稽核不能通過,及因此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申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月度預算流程:部門申報→歸控部門稽核→財務稽核→月度預算會議審定→預算審批反饋。

1、各部門應於20日下班前將預算提交給歸控部門。如果20日為節假日,則部門應於節假日前將預算提交給歸控部門。

2、歸控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即22日下班前將稽核後預算提交給財務部。

3、財務稽核應在2個工作日,即24日下班前完成。

4、月度預算會議應在月底或月初召開,以保證月度預算及時下發並執行。

5、總部財務部應在預算最終審批後1日內將預算審批結果反饋給各部門。

後一稽核環節有權增刪、修改前面環節提交的預算,但應與前一環節先行溝通。如果溝通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由後一環節將雙方意見共同提交給下一環節裁決。

歸控部門由總部財務部指定,通常是對該事項具有控制能力、可以對該事項提供專業參考意見的部門。各部門應將主管領導稽核後的預算,依據不同申報事項提交給不同的歸控部門稽核。目前歸控部門的設定如下:日常辦公用品、辦公裝置、低值易耗品--行政人事部,培訓、招聘事項--行政人事部,廣告市場--市場部。

第十四條各環節的總監或部門經理是該環節的預算責任人。各環節預算必須經預算責任人認可後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預算責任人如需授權他人代行其預算責任,必須以書面形式或郵件形式通知總部財務部,但其授權並不能免除預算責任人所應承擔的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五條預算責任人應指定1人作為本環節的預算管理專員,並報財務部備案。預算管理專員負責本環節日常預算事務,包括預算資料收集、預算時間控制、預算溝通協調、預算執行分析、預算結果反饋等等。

第十六條如有特殊情況導致某一環節不能按時提交或稽核預算,必須由該環節預算責任人或其指定的預算管理專員在該環節截止日前向下一環節預算管理專員和財務部以書面形式或郵件形式提出申請,並由財務書面確認或郵件確認後,方可延遲。

如果財務部確認可以延遲,則由財務部重新確認預算流程時間,並通知所有環節預算責任人。通常按原定時間順序後延。

第十七條各環節應嚴格遵循預算流程時間,按時提交或稽核預算。未經許可而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申報或稽核,後續環節有權拒絕受理。如因此而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責任人自行承擔。並由該預算責任人承擔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八條各環節在稽核預算時,如果認為前面環節的編制或稽核存在重大失誤,應報總部財務部備案。總部財務部確定後,應追究其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九條月度預算會議由財務部定期提議召開,通常在每月(財務結帳月)月底或月初,參加人員包括總經辦及總經辦指定其他人員(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內容包括本月預算審批、上月預算分析、預算違規通報等等。總部財務部應於會議前將會議內容通過郵件或書面形式發給所有參會人員,如有參會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於會議召開前將稽核意見以郵件或書面方式發給總部財務部,由總部財務部提交會議討論。各分公司應參照總部規定,形成月度預算會議制度,由財務部門定期召集分公司負責人和各業務部門經理(主管),一起召開預算稽核會議和預算執行分析會議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