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培訓>企法顧問>

企業法律顧問的價值

企法顧問 閱讀(1.62W)

導語:法律顧問是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內部設定的法律事務機構中的人員。這是廣義的法律顧問。狹義而言,法律顧問指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律師,是傳統意義的法律顧問。

企業法律顧問的價值

  “創造價值”有多項選擇,律師可以有所作為

如何為顧問企業“創造價值”,即使一個問題,也是代表了一種追求。但是,這種“創造價值”絕不是看不清、摸不著的空口承諾,而是實實在在的“價值”。我們也承認,在“創造價值”這個命題上,我們也還處在摸索的階段。根據我們的一般實踐,律師在擔任企業法律顧問之時,可以從以下方面著力為企業“創造價值”:

  1、為企業提供前瞻性法律服務。

所謂的“前瞻性法律服務”,是指基於現有的法律規則,從法律發展的角度,前瞻性地預估法律未來可能突破的規範、空間與方向,從而提前為企業提供該類指導,提前做好佈局。這種前瞻性法律服務是完全可能的,以公司法為例,公司法的開放性結構意味著以後“創辦公司”的門檻將會逐漸降低,公司股東的自治程度將會提升。這就意味著,只要秉持“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原則,可以為企業開創新領域、新行業提供前瞻性法律服務。

在實際的服務過程中,現在許多律師基於“嚴格規範主義”的需要,對一些新領域、新行業在法律還沒有明確的時候,都為顧問單位提供否定性的法律意見,從而令許多企業束手不前、失去機會,在與同業企業的競爭中處於劣勢。

誠然,這種前瞻性的法律服務,是需要律師對已有法律法規的精熟把握為前提,並且基於社會現實的需要和立法改良的需要,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法律法規發展的方向,從而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前瞻性的指導。企業有了這種前瞻性的法律指導,無疑能夠快速形成競爭優勢,形成行業優勢,甚至可能成為行業的領頭羊。

  2、規範治理結構,促推整體價值。

規範的治理結構,對企業發展壯大有著特殊意義。這種規範的治理結構,至少可以體現在這樣四個不同層面:

(1)是內部的規範治理,主要是股東關係、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具體運作;

(2)是總公司與分支機構,主要是各自承擔的不同職能,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明確;

(3)是總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的關聯關係;

(4)企業與代理商、經銷商、分銷商之間的利益平衡。

作為法律顧問,將這四個層面的法律關係予以規範,無疑能夠大大提升企業的整體價值。

誠然,這其中許多的法律問題,都是需要以常規的風險防範功能作為基礎的,但在這些關係的處理方面,很多時候更需要前瞻性的法律服務。比如,如果企業試圖藉助眾籌模式來推廣業務、佔領市場,企業如何突破,如何在不違反現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又能為未來法律的發展預留空間?如果完全遵照風險防範的思路,相信大部分律師都會對企業家說“NO”。此種時候,在我們看來,僅僅說“NO”肯定是不行的,而是要在現有規範的範圍內,尋求可能突破的方式和路徑。以企業組織形式為例,如果選擇以有限責任公司為例,其股東的人數不能超過200人,但許多企業的發展運營完全依賴於不斷擴大的“粉絲群”,並且也希望將這些“粉絲”在成為自身客戶的同時也成為“股東”,企業家會問:如何辦?一般而言,法律法規總是滯後於現實發展,律師所需要做的就是在還不明確的領域,能夠為企業家指引正確的方向,從而提升企業的整體價值。

  3、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提升無形資產。

許多企業對於智慧財產權的理解侷限於專利申報、商標註冊等事項,這顯然是遠遠不夠的。從財富演變歷史軌跡來看,無形資產的威力將會越來越大,其所佔的比例也會越來越大。律師需要幫助企業家樹立智慧財產權意識,這種智慧財產權意識不僅包含了企業自身智慧財產權的意識、智慧財產權侵權意識,也包含了智慧財產權評估和保護意識。

在我們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企業中,有一家高科技企業擁有十多項發明專利和十多項實用新型專利,我們引導他們做了一個“智慧財產權自評報告”。該報告涉及企業智慧財產權的現狀,專利的保護期,授權生產的情況,專利費的繳納情況等,最為重要的是,我們建議其對這些智慧財產權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作價,並且將這種評估作價在企業網站上予以公佈。在這樣做了之後,很多業內的企業家都對這一舉措稱讚不已,並且同時也發現針對這些專利的'侵權行為也大為減少。通過這種方式,無疑有助於提升企業無形資產的價值。

  4、利用資訊優勢,提供商業機會。

律師因為接觸了各個領域、各個行業的企業家和投資人,具備其他任何人所不具備的資訊優勢。這種資訊優勢,在我們看來,是完全可能轉化為顧問單位的商業機會的。比如,在擔任裝飾裝修企業的法律顧問之時,律師為其爭取幾筆“裝修業務”也並非難事。迄今,律師的這種資訊優勢根本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和展現。誠然,這種資訊優勢也是法律服務之外的,但跟律師的法律服務並不衝突。

  5、整合商業資源,協助確立產業與行業優勢。

律師需要具備商業思維,這種商業思維並非用於個人的商業運營,而是指能為顧問企業提供更好的商業上的建議,並且有助於進行商業資源的整合,從而為顧問單位創造價值。

  這種整合可以從多個層面予以實現:

首先,從律師事務所的角度實現商業資源的整合。我們曾經指出,一家律師事務所可能為數十家甚至數百家企業擔任法律顧問,這些企業之間無疑存在許多商業合作機會,律師完全可以促成這種商業合作。

其次,從律師的層面實現顧問單位之間的商業整合。律師擔任不同企業的法律顧問,這些企業之間也存在商業合作的可能,並且因為都是由同一的律師團隊提供法律服務,合作產生糾紛的可能性大為降低。律師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長袖善舞”的優勢,促成自身顧問企業之間的合作。

再次,律師可以為顧問企業的上下游產業提供整合機會。一方面,從律師業務的角度,部分律師可能會專注於特定行業和產業,並且形成“完整產業鏈”的法律顧問模式;另一方面,一些企業也在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希望能對上下游產業有所觸及。此時,律師無疑能為這種產業整合提供有價值的法律和商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