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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如何發現案件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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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案件線索是審計專案實施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和工作目標。而要提高案件線索查出力度,必須要學會靈活運用五個基本法方法。從而,不斷深化案件查處意識,提升審計人員法律水平,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將審計方法、手段和審計技巧有機結合,有效提高了案件線索的查處能力。

審計如何發現案件線索

  一是以真實性審計為基礎,全面掌握和分析案件線索。

嚴格遵循審計科學的客觀規律,遵照審計工作規範化的要求,按照各項審計工作方案,以真實性為基礎,對審計內容進行全面審計,並通過精心篩選,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集體討論,一一“過堂”,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有意識地挖掘案件線索。對初步確認的問題進行分類彙總和定性定量分析,再確定下一步的審計重點和主攻方向。堅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一方面抓緊線索疑點,全面瞭解核實情況,搞清來龍去脈;另一方面對照法律法規進行充分取證,取證的物件和範圍不僅限於被審計單位和財務資料,而是進一步向關聯單位和事項延伸。特別是對那些若隱若現的線索,始終保持堅強的毅力和韌性,鍥而不捨。

  二是突出關注重點內容,選準發現案件線索的突破口。

在審計過程中,著重關注三個重點:即重點問題、重點部門和重點人員。對重點問題著重關注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異常現象,尤其是被審計的帳外帳、小金庫、預算外資金收支等;對重點部門,除著重關注單位內部涉及資金的排程、分配、使用的相關部門外,還有特別留心單位外部與單位資金收支往來密切、利益關係緊密者,如業務關聯單位等;對重點人員則著重關注重點部門中具有一定權力的領導人員和經辦人員。通過對經濟事項的對比分析和調查研究,揭露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堅持做到內查外調,拓展發現案件線索的`資訊渠道。

當前,經濟領域內的犯罪行為大都具有隱蔽性、群眾性、多變性、跨區域性等特點,如果還是按部就班就容易畫地為牢,受到侷限,要想發現大的案件線索是比較困難的。審計組根據已經發現的疑點和線索,充分利用現有審計手段,內查外調,全線出擊,以期取得突破。在審計中,除了通過被審計單位人員座談會、內審、紀檢、監察等形式瞭解情況、尋找線索外,還積極拓寬獲取被審計單位情況的渠道,充分利用各種場合,儘可能多地接觸相關人員,傾聽來自群眾的呼聲,獲取更細緻全面的資訊。

  四是強化案例的學習研討,提高審計人員發掘線索的敏銳性。

通過組織審計人員學習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強化對AO與OA系統的應用,加大對各類審計案例的剖析研討,有效地增強審計人員發現問題的敏銳性,提高審計人員在錯綜複雜的資金往來中發現案件線索的能力和水平,使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能夠善於從財務分析中發現問題。有些賬目表面上看很清楚,沒什麼差錯,但要注意看它的資金運作模式、管理方式,是否被轉移挪用,是否有異常交易,並從中查詢案件線索。

  五是敢於碰硬,嚴格執法,攻破大案要案。

改變以往基本是“對事不對人”,比較溫和的審計態度,敢於碰硬,嚴格執法,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重拳反腐。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積極構建教育、制度、監督、責任“四位一體”的廉潔從審工作機制。嚴肅要求所有審計人員過好“說情關”、“送禮關”,不為人情所動,不被錢財名利所惑;對涉嫌個人違法犯罪的問題,不迴避,不隱瞞,不心慈手軟,也不畏懼各種或明或暗的威脅和恫嚇,堅持一查到底,直到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