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全區各街道(鄉鎮)和機關事業單位中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範圍
全區各部門、街道(鄉鎮)事業單位正式在職人員。
二、選調名額
溫州市洞頭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一所和建設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監督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各1名。
三、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工程建設等方面的.業務能力;
2、專業及學歷要求:
(1)住建一所:建築類相關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2)質安站:會計類相關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從業資格證,從事相關會計工作2年以上優先;
3、洞頭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滿3年(時間計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近兩年考核合格以上;
4、被選調人員要求具備洞頭本地戶籍,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2年6月1日後出生);
5、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工作人員,須徵得所在單位同意後報名。街道(鄉鎮)符合選調條件的工作人員還需滿足服務年限及組織人事部門有關檔案要求。
四、選調程式
(一)公開報名
時間:2017年 7 月 3 日至2017年 7 月 7 日
報名地點: 洞頭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辦公室(洞頭區行政便民服務中心4樓439室)
聯絡人:呂韻姿
聯絡電話:63383912
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報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原單位同意證明。
(二)綜合考察
考察著重瞭解應試者的道德品質、工作態度、專業對口情況、業務能力與工作實績等情況。
(三)確定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經洞頭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會議研究,擇優確定擬選物件。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如被選調人員無法滿足選調條件要求,經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研究後,核減選調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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