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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系統面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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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系統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2016年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系統面試公告

根據國家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度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系統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參加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系統面試人員名單,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公佈的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員名單和調劑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為準(具體面試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及聯絡方式

面試工作由各招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實施,面試考生要到所報考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所在省會城市參加面試。面試時間為2月25日—29日。面試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開始,考生須分別於當日上午8:30、下午13:00前報到,並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入闈封閉。在規定的入闈封閉時間以後到達的考生不得入場,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具體面試時間以各招錄單位通知為準,請考生確保電話暢通,或主動與招錄單位聯絡。

招錄單位聯絡方式如下:(見附件)

  三、注意事項

(一)參加面試的考生務必於2016年2月5日下午17時前,電話告知相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是否參加面試,進行面試確認。考生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需提交放棄宣告(格式見附件2)。

(二)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於2月19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郵寄到相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不接受本人遞送或快遞公司送達),進行資格複審。有關證件和材料包括:

1. 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影印件。

3. 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貼好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要求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已獲得的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影印件,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影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影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註明培養方式)影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覆印件(格式見附件3),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絡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覆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影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覆印件(格式見附件4),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絡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專案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覆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專案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製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鑑定表影印件;“三支一扶”計劃專案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影印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專案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影印件。

對於及時寄達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將不另行回覆。

考生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有關材料主要資訊不實或材料不全,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資格,並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逾期未進行面試確認或未郵寄上述材料的考生,經進一步核實後,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時請考生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進行現場複核。

(三)現有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於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5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諮詢電話:010-6446331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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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系統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員名單

2.放棄面試宣告書(樣式)

3.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4.待業證明(樣式)

5.招錄單位聯絡方式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