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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7年翻譯資格考試報名通知(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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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7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湖南省2017年翻譯資格考試報名通知(全年)

  一、報名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符合《關於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檔案規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一級翻譯考試。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對報名參加2017年度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的,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現有的206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見附件2。

  二、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

上半年:2017年3月10日9:00—3月17日17:00。

下半年:2017年8月28日9:00—9月4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登入湖南人事考試網點選“網上報名”中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註冊。在註冊上傳照片前,請在湖南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稽核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體進行照片稽核處理,只有通過稽核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製作在《考試報名表》、准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

照片上傳成功後,選擇翻譯資格考試,按屬地原則選擇參加考試的省市,按要求填寫本人真實資訊。

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資訊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資訊,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資訊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後,務必檢視“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上半年2017年3月17日17:30,

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在我省報名,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到其他未結束報名省市報考。

繳費成功後,請點選“報名完成”,並及時下載列印《考試報名表》(此表存檔時必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後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列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稽核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考生不需要列印報名表。

繳費完成之後,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初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必須先進行註冊,註冊後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註冊資訊中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將引用到報名資訊中,請務必保證上述資訊真實、完整、準確。

3.為便於報考人員找回使用者名稱、密碼,修改註冊資訊,限制代報名行為,網報平臺增加了手機繫結功能,使用者註冊或登入過程中檢查報考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繫結該手機,繫結手機後,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入系統,向繫結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後,報考人員可以檢視使用者名稱、重置密碼和修改註冊資訊。

4.請妥善保管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提供方式找回密碼。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資訊保安,儘量不要到網咖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二)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資訊。

(三)在報名、考試、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列印准考證、參加考試。

(四)報名資訊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檢視所填資訊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修改。在報名資訊確認後且在繳費前報考人員仍可以通過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來修改報名資訊。報考資訊一旦確認並繳費成功將不能修改。請報考人員慎重修改資訊。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5月21日

9:30-11:30

二、三級筆譯

筆譯綜合能力

14:00-17:00

一、二、三級筆譯

筆譯實務

11月5日

9:30-11:30

二、三級筆譯

筆譯綜合能力

14:00-17:00

二、三級筆譯

筆譯實務

  四、筆譯考試方式

(一)2017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我省英語設一、二、三級3個級別,具體科目及程式碼對應表見附件3。其中一級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每年舉行一次考試,2017年度安排在上半年進行;二、三級設筆譯綜合能力、筆譯實務2個科目,每年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考試。各級別筆譯考試實務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參考人員必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成績複查申請需在考試成績公佈30天內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並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絡電話。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塗卡用)。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回收。考試結束後,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五、其他

(一)考場設定

2017年度我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在長沙設定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准考證。

(二)准考證列印

列印准考證時間:

上半年:2017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7:00。

下半年:2017年10月30日9:00—11月2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入湖南人事考試網,點選“准考證列印”中“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准考證列印”。登入後,報考人員須使用A4紙列印准考證,逾期未列印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關於調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6號)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關於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我省2017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其中上繳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11元/人);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每人65元(其中上繳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15元/人)。

繳費前請考生仔細閱讀報考檔案及核對報考資訊,一旦繳費成功,系統將不予退費。需要領取發票的考生,請於報名結束兩個月後,到所屬市州人事考試機構領取。

(四)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