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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祕書資格證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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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2017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鑑發〔2017〕1號)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改革的規定與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2017年統一鑑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湖南省祕書資格證考試報名通知

一、職業範圍

(一)全國統一鑑定職業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四、三、二、一級)、心理諮詢師(三、二級)、電子商務師(四、三、二級)、職業指導人員(四、三、二、一級)、企業培訓師(三、二、一級)、理財規劃師(三、二、一級)和勞動保障協理員(四、三級)。

(二)全省統一鑑定職業

婚姻家庭諮詢師(三、二級)、勞動關係協調員(三、二、一級)、信用管理師(三、二級)、健康管理師(三、二級)、專案管理師(四、三、二、一級)、祕書(五、四、三、二)、客戶服務管理師(三、二、一級)和物流師(四、三、二、一級)。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正式公佈實施,或遇國家相關政策調整,將另行發文對統一鑑定職業範圍和相關工作安排進行相應調整。

參加2016年物流師職業全國統一鑑定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安排在5月20日進行。

二、鑑定時間

全年共分兩次,考試時間分別是2017年5月20日至21日、11月18日至19日(各職業等級鑑定時間詳見附件1、附件2)。

三、工作要求

按照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考務管理、統一閱卷和統一證書核發的質量控制方式組織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

1、各申報機構務必在鑑定受理規定時間(具體日期分別為2017年3月27日至4月7日和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內,向我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報送考生相關申報資料,逾期將不予受理。資格審查方式為:對長沙市區範圍內的申報機構先受後審,審後通知;市州鑑定中心依約送審,即審即結。資格審查地點為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社會保障廳綜合樓914室。

2、各申報機構須按照我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我省統一鑑定屬地申報和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鑑函〔2015〕3號)和《關於規範職業技能鑑定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湘人社鑑〔2016〕1號)要求,規範整理申報材料,認真履行資格初審職責,凡未使用最新版統一鑑定申報表、申報材料作假或不齊或不規範、申報資料中無電子照片資訊、紙質材料排序與平臺申報資料順序不一致或存在其他不規範申報行為的,一律不予受理。

3、國務院已取消的公共營養師、商務策劃師、企業文化師、廣告設計師統考職業補考按《關於明確我省有關國務院已取消的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的後續技能鑑定實施細則的通知》(湘人社鑑函〔2017〕5號)規定,統一安排在5月份進行(具體詳見附件2),逾期不再補考;其它職業的.補考按《關於我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鑑定補考有關問題的通知》(湘人社鑑函〔2013〕13號)執行。報名機構錄入補考考生資訊時,原則上要求從線上平臺中直接提取資料,若只能手工錄入補考考生資訊的,在申報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登入網址http://www。hn12333。com:81/jd/guestbook/ViewRecode。jsp 列印考生參加2016年統一鑑定的成績查詢結果並加蓋鑑定申報機構公章或在線上考務平臺統考系統中“存檔資訊”下的“歷史考生資訊”中列印查詢結果頁面並加蓋鑑定申報機構公章。

4、對單個職業、等級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規定的最低人數,我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予以取消該職業、等級當次的鑑定,該職業報考考生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等級或退還報名費。

(二)鑑定組織實施

我省2017年統一鑑定按《全國統一鑑定考核方案》(附件3)和《全省統一鑑定考核方案》(附件4)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勞動關係協調員二級綜合評審採用論文評審方式,各個機構須考前一週按照《勞動關係協調師綜合評審要求》(另行通知)將考生的論文評審材料電子文件和紙質文件報送省中心考務管理部,未報送或逾期報送的按綜合評審不合格處理,論文評審過程將組織查重,涉及論文抄襲一律嚴肅處理。

四、注意事項

(一)各市州鑑定中心和相關機構可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鑑定基層考點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勞社鑑函〔2008〕36號)和《關於設立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基層考點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湘人社鑑函〔2012〕31號)的要求分別在2017年4月7日、9月10日前向我廳提交《湖南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基層考點申報表》,詳細說明考務條件,如設施裝置等,我廳將按照考培分離和相對集中的原則於統一鑑定前稽核確定基層考點單位。申報考點的機構需配備金屬檢測儀和身份證識別器,每個考場必須配備使用無線電遮蔽儀和考場視訊監控裝置。

(二)各相關院校、培訓機構應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培訓大綱的要求(見附件5),認真做好鑑定前的培訓輔導工作。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所屬長沙三能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負責提供統一鑑定的配套教材和鑑定指南等資料(聯絡人:彭煜、周文偉,聯絡電話:0731—84900122/84900482)。

(三)為方便社會考生申報統一鑑定,我廳通過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對外公佈政策檔案和工作要求等,同時,還設立諮詢服務電話:1、鑑定受理報名諮詢電話:0731—84900485,聯絡人:劉奇。2、考務管理諮詢電話:0731—84900418,聯絡人:歐雁,謝亮。

(四)為保證鑑定考試質量,維護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公信力,我廳特設立舉報電話(0731—84900478、84900041)和舉報的信箱(973909482@qq。com) ,接受社會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