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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17上半年翻譯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翻譯資格 閱讀(2.89W)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8號)精神,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廣東省2017上半年翻譯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一、上半年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時間考試科目
5月21日9:30-11:30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14:00-17:00一、二、三級筆譯實務

  二、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詳細地址以准考證標註為準。

  三、考試語種和級別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設有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共7個語種,每個語種均分為一、二、三級。

根據國家考務工作分工,我省2017年5月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開設英語一級筆譯、二級筆譯、三級筆譯和日語一級筆譯、二級筆譯、三級筆譯考試,11月開設英語二級筆譯和三級筆譯考試。其他專業、級別語種考試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諮詢電話:010-12333,網址:北京市人事考試。

  四、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和原人事部《關於印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17號)執行。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筆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三)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專業為“英語筆譯(1科)”、“日語筆譯(1科)”]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附件1,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現有的215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2。

(四)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

  五、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

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或報名登陸介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2017年上半年5月21日筆譯考試網上資訊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3日10:00-3月20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2013〕302號文規定執行,我省一級筆譯翻譯每人355元,二級筆譯翻譯每人205元,三級筆譯翻譯每人175元。

(二)報考流程

1.使用者註冊和資訊填報。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註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絡電話),並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3)。已完成註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資訊。凡因個人填寫資訊、不真實,造成稽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2.報名資訊修改。考生如要進行資訊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資訊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資訊;已確認報名資訊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方可修改報名資訊;報名資訊修改成功後需要再次進行報名資訊確認。

為便於考生找回使用者名稱、密碼,修改註冊資訊,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在使用者註冊或登入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繫結該手機。繫結手機後,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入系統,接收系統向繫結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後,考生可以檢視使用者名稱、重置密碼和修改註冊資訊。

3.電子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於製作准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後,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註冊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稽核處理工具軟體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後將稽核通過(轉換後)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檔案大於30K,畫素大於300*215),轉換後的照片小於15K。

4.報名表列印。考生完成照片上傳、資訊填報和報名資訊確認後,請下載列印《2017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報名表》(附件4,以下簡稱《報名表》),並自行妥善保管。由於報名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後,系統將不再支援《報名表》下載和列印。

5.繳費。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資訊,否則責任自負。

6.考試成績公佈後,報考一級筆譯以及二級筆譯免1科的考生,請按照廣東人事考試網公佈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複核材料

  六、准考證列印和考試

(一)准考證列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個工作日內(上半年在5月15日 9:00-5月19日 17:00期間)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並列印准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資訊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資訊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英語和日語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英語和日語一、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英語和日語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題卡上作答。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複核通過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

2.按照國家關於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後,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後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3.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准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錶、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他電子裝置。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人員還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並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5.考試用書徵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會網站()查詢,聯絡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七、成績公佈和成績複核

(一)成績公佈及合格標準劃定

考試結束60天后,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同時,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提供成績查詢連結入口。具體公佈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複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複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八、考後資格複核

考生資格稽核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和考後資格複核的程式。全省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複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佈在廣東人事考試網負責。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複核、制發證週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佈後,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並複核。請報考一級筆譯考試以及免試部分科目(二級筆譯免1科)考試的考生按照廣東人事考試網公佈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複核材料(附件5)。報考二級筆譯2科以及三級筆譯考試的考生考後無需提交複核材料。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託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託書(附件6),並在之後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檔案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複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複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九、證書領取

全省證書發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