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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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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學(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

2016年上半年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通知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於2016年上半年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243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教師發〔2013〕1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教師發[2015]6號)精神,為做好2016年上半年我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方式

上半年考試時間為3月12日,具體筆試時間安排見附件1。

各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全部為紙筆考試,實行答題卡答題形式,使用2B鉛筆填塗和簽字筆答題兩種方式完成答題。

  二、報名工作

  (一)報名物件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讀學校)在山東省轄區內的中國公民,且申請幼兒園、國小、初級中學、高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 。

  (二)報名條件

1.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國小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 符合學歷層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含)以上學生,可以報名參加本次教師資格考試,其他年級在讀生不得報名。

3. 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其他條件,如思想品德鑑定、身體條件、普通話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4. 喪失教師資格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3年暫停參加考試的人員,處罰期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

考生於1月13日至19日通過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站()進行註冊、報名。考生在報名時須選擇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讀學校)所在地的考區為應試考區。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可通過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2.考區確認

各考區於1月14日至20日,按要求為已在網上報名的考生辦理網上確認。

  3.網上繳費

通過確認的考生於 1 月22日前,登入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按照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後即為報名成功。

沒有在規定時間繳費者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逾期不再補辦。

  (四)其他說明

  1.關於師範類專業學生

2012年(含)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類專業學生,在畢業後3年內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可免予教師資格考試。畢業超過3年的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須按教育部規定參加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2016年起,符合以下條件的師範類畢業生,申請認定幼兒園、國小、初級中學、高階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須參加相應型別的教師資格考試:

2013年(含)以後入學,且2016年(含)以後畢業的師範類專科畢業生;2013年(含)以後入學,且2017年(含)以後畢業的師範類本科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2.關於新舊政策銜接

為做好新舊政策銜接,已參加以往山東省組織的中國小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兩課”考試)並取得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可在規定的5年有效期內,免於筆試。該類考生面試有關問題詳見面試公告。

  3.關於考試成績的通用性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4.關於成績有效期

筆試單科合格成績2年有效;教育部考試中心為筆試、面試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根據國家關於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規定,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提出認定教師資格申請,取得畢業證書後,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且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其他條件的,方能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超過有效期的,需重新參加考試。

  三、工作要求

  (一)報名諮詢工作

為方便考生報考,及時解答考生報名期間的有關問題,各市需提供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報名諮詢電話,請於 2016年1月5日前 將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諮詢電話表(見附件2)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二)考區確認工作

自2016年起,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環節不再進行現場資格稽核,在面試和資格認定時稽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各級認定機構不予認定。

考生網上報名後,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開展網上確認有關工作,按照考生申報先後及時對本地所有報考考生資訊的規範性進行檢查並確認(主要稽核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文字資訊是否規範,原則上應於考生報考後兩日內完成確認工作),確認通過後的考生資訊不得再更改。

各市對考試資訊的採集與處理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制定嚴肅的工作紀律,防止資料的丟失、篡改和外洩,保證考試資訊的準確性、完整性,確保考試資訊的安全。

  (三)考試管理工作

  1. 組織領導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及考試機構負責領導、組織、管理本地區的考試實施工作並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相關部門要建立教師資格考試會商機制,明確各自職責,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相關方面的工作。

  2. 考務管理系統

考務管理工作統一使用 “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資訊系統”(簡稱“考務管理系統”),網址:http:// 。考生報名確認、設定考區及考點、考場編排等工作均在該系統上完成。“考區使用者(管理)”需重新申報,“考區使用者(稽核)”只申報數量,請於 2016年 1月5日前 將《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系統使用者申請表》(見附件3)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教育部考試中心同意後設置。

  3. 考試試卷申報

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印製。各市需於 2016年1月26日前 將《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試卷申報表》(見附件4)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彙總後報教育部考試中心。

  (四)其他

以上各項上報材料需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紙質版應加蓋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章,電子版報送至。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