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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證員考試《綜合指導》考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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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證員考試《綜合指導》考點整理

  一、CFR術語

主要考點:風險劃分界限、後加什麼地點、變形(卸貨費用的負擔)

  (一)CFR 術語的含義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

按照 《2000通則》 的解釋,CFR適用於水上運輸方式,採用這種貿易術語成交,賣方承擔的基本義務是,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舷,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除此之外,賣方要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並且辦理貨物出口手續。賣方要負責租船定艙,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運費,包括裝船費用以及定期班輪公司可能在訂約時收取的卸貨費用。但從裝運港至目的港的貨運保險,仍由買方負責辦理,保險費由買方負擔。

例:(08年試題)某外貿企業對外以CFR報價,如果客戶要求將貨物交到某貨運站指定承運人時,那麼採用( C )為宜。

A、FCA B、CIP C、CPT D、DDP

  (二)裝船通知的重要作用

按照CFR條件達成的交易,賣方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是,貨物裝船後必須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以便買方辦理投保手續。如果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或滅失,由於賣方未發出通知而使買方漏保,那麼賣方就不能以風險在船舷轉移為由免除責任。

例:(2005年試題)在CFR條件下,如合同未規定賣方在貨物裝船後發裝船通知,賣方就沒有該義務。(錯誤)

  (三)CFR的變形(卸貨費用的承擔)

① CFR Liner Terms(CFR班輪條件)這一變形指卸貨費按班輪做法處理,即賣方負擔卸貨費。

② CFR Landed(CFR 卸至碼頭)這一變形是指由賣方承擔卸貨費,包括可能涉及的駁船費在內。

③ CFR Ex Tackle(CFR 吊鉤下交貨)這一變形是指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船艙吊起一直卸到吊鉤所及之處 (碼頭上或駁船上)的費用,船舶不能靠岸時,駁船費用由買方負責。

④ CFR Ex Ship's Hold (CFR艙底交貨)按此條件成交,船到目的港在船上辦理交接後,由買方自行啟艙,並負擔貨物由艙底卸至碼頭的費用。

例:CFR EX SHIP’S HOLD 屬於目的港交貨的貿易術語。 ( 否 )

(09年試題)

某公司與英國一家公司以CFR Landed的條件成交一筆交易,按國際慣例,該筆交易的貨物在目的港的卸貨費用,駁船費用應由( B )承擔。

A、買方 B、賣方 C、船方 D、港務部門

  二、CIF術語

主要考點:前三種貿易術語的主要區別,CIF下投保險別,象徵性交貨,裝運合同。

  (一) CIF的含義:

全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險費和運費(……指定目的港)。採用CIF術語成交時,賣方的基本義務是,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定艙,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並在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裝船後及時通知買方。賣方還要負責辦理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

例:(08年試題)按C組術語成交,貨物啟運後的風險由( B )負擔。

A、賣方 B、買方 C、承運方 D、保險公司

  (二)保險險別的問題

CIF術語中的“I”表示Insurance.即保險。從價格構成來看,這是指保險費,就是說貨價中包括了保險費;從賣方的責任講,他要負責辦理貨運保險。辦理保險須明確險別,不同險別,保險人承擔的責任範圍不同,收取的保險費率也不同。按CIF術語成交,一般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在合同的保險條款中明確規定保險險別、保險金額等內容,這樣,賣方就應按照合同的規定辦理投保。但如果合同中未能就保險險別等問題作出具體規定,那就要根據有關慣例來處理。按照《2000通則》對CIF的解釋,賣方只需投保最低的險別,但在買方要求時,並由買方承擔費用的情況下,可加保戰爭、罷工和民變險。

例:(05年試題)按照《INCOTERMS2000》,CIF貿易術語條件下,賣方最低應負責投保的險別是( B )

A、水漬險 B、平安險 C、一切險 D、一切險加戰爭險

  (三)象徵性交貨問題

從交貨方式來看,CIF是一種典型的象徵性交貨。所謂象徵性交貨是針對實際交貨而言。指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地點完成裝運,並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包括物權憑證在內的有關單證,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而無須保證到貨。可見,在象徵性交貨方式下,賣方是憑單交貨,買方是憑單付款。

案例:(2005年試題)

某公司按CIF ROTERDAM 向荷蘭出口一批空調,雙方在合同中規定:買方應於9月底前將信用證開到,賣方保證運輸船隻不得遲於12月1日抵達目的港.如載貨船隻遲於12月1日抵達,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如貨款已收,賣方須退還買方.合同中的'這一條款是否合理?為什麼?

分析:不合理

按CIF術語成交的合同在裝運港完成交貨.同時CIF屬於象徵性交貨,當貨物在規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了交貨,賣方無須保證到貨,所以規定貨物必須於12月1日抵達是不合理的.

  (四)裝運合同

CIF是裝運合同,不是到達合同,如果規定具體的到貨時間,就不是真正意義的CIF術語性質的合同。風險劃分界限與費用劃分界限相分離。

  (五)CIF的變形

例:

1、我公司出口大宗商品,按CIF Nhava Sheva(那瓦什瓦,孟買新港)術語成交,合同規定採用租船運輸,如我方不想負擔卸貨費用,我方應採用的貿易術語變形是(C)。(09年試題)

A. CIF Liner Terms Nhava Sheva

B. CIF Landed Nhava Sheva

C. CIF Ex Ship’s Hold Nhava Sheva